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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俠鼻唄
如果一個人會不依著同伴的步伐前進,有可能是因為他聽到了另一種鼓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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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9日 星期四

「大力水手事件」-柏楊

柏楊-大力水手事件

卜派:好美的王國…我是國王,我是總統,我想是啥就是啥!

小卜派:我哩!

卜派:?


柏楊-大力水手事件

卜派:你算皇太子吧!

小卜派:?

小卜派:我要幹就幹總統!

卜派:你這小娃…口氣可不小。

柏楊-大力水手事件

小卜派:老頭,你要寫文章投稿呀!

卜派:我要寫一篇告全國同胞書。

小卜派:全國只有我們兩個人,你知道吧!

卜派:但我還是要講演。

柏楊-大力水手事件

卜派:我國乃民主國家,人人有選舉權!

小卜派:人人,只有兩個罷啦!等我想想…

小卜派:我要跟你競選。

卜派:!

柏楊-大力水手事件

卜派:等我先發表競選演說。

小卜派:好吧!

卜派:全國同胞們…

小卜派:開頭不錯!

卜派:千萬不要投小娃的票…

小卜派:這算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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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中華日報》向美國金氏社訂購「大力水手」(Popeye the Sailor Man)漫畫,由倪明華主編的家庭版刊出,由柏楊負責翻譯。埋下了柏楊失去自由的導火線。

1968年1月2日《中華日報》家庭版刊出柏楊翻譯的「大力水手」漫畫,故事內容係:大力水手卜派父子在一座小島上,欲角逐總統職位的故事。

柏楊將卜派發表競選演說開頭所使用的字眼『fellows』翻譯成當時 蔣總統 中正公 的慣用語-「全國同胞們」。而無端惹禍上身。

該漫畫被認為是在暗諷 蔣公 中正父子,流落小島<1>,佔地為王<2>。
調查局先後約談該報婦女版主編倪明華(柏楊妻)及柏楊。後柏楊被以「侮辱元首」的理由逮捕。

3月7日。柏楊被調查局以「共產黨間諜」及「打擊國家領導中心」的罪名入獄,受軍法審判,並判處唯一死刑。時年49歳。<3>

6月移送軍法處起訴,以30年前參加「中國民主同盟」,未向政府機關自首為由,來臺後又推行文化統戰工作,判處12年徒刑,苗栗警察局督察長孫建章(因柏陽之證詞而受牽連)判感化3年。

由於柏楊曾在救國團工作,一度頗受團主任蔣經國的賞識;他的小說和雜文,擁有廣大讀者,旅美學人孫觀漢、劉述先、吳新一,美國輿論都出力救援但未果。

1975年4月5日,對號入座的 蔣總統 中正公 到地府新生處報到,柏楊刑期由十二年減為八年,於1976年刑滿。然而,「上級單位」卻以「無適當位置安置」為理由,將柏楊遣送到綠島。等同於在綠島又被囚禁了一年多。

直到1977年的4月1日,柏楊終於恢復自由,此時,距離其被捕入獄已過了9年又26天。







<註1>指台灣
<註2> 指卜派宣布主權(該島為自己的王國),競選總統 (號稱自己的王國乃民主國家,但島上只有卜派父子兩個人-意指除蔣氏父子外,不可能有其他人競選總統)。

<註3>柏楊:「開始,我以為只是一場誤會,他們可能做事太積極、抓錯了人」。他更沒有想到會因言獲罪。當時,他曾告訴倪明華:「蔣主任(指 小蔣公 經國)是熱情忠厚之人,是非必明。」
然而,柏楊的幻想終於逐步幻滅了。柏楊:「入獄那天我真是跟國民黨劃清界限,絕望了」。柏楊對社會的抨擊卻是經歷了獄中的煎熬之後才真正猛烈起來。從自由人走入監獄,再從監獄獲得自由後,柏楊對政治、人性等有了豐富的參透和領悟。

♨真是個有點離奇又帶點感傷的誤會。







感謝: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book/2006-10/14/content_5202254.htm
http://www.ylib.com/author/bonyung/affair-8.htm
http://nrch.cca.gov.tw/ccahome/website/site20/contents/009/cca220003-li-wpkbhisdict001892-0581-u.xml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5%8A%9B%E6%B0%B4%E6%89%8B%E4%BA%8B%E4%BB%B6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book/2003-10/28/content_1144734.htm









2006年11月8日 星期三

台灣前途決議文-台灣民主進步黨(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Taiwan)

《台灣前途決議文》


一九九九年五月八、九日第八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制定

壹、前言
經由民主進步黨與全民多年共同艱辛奮鬥,逼使國民黨放棄戒嚴與一黨專政,接受民主改革,達成一九九二年的國會全面改選、一九九六年的總統直接民選、以及修憲廢省等政治改造工程,已使台灣事實上成為民主獨立國家。為總結過去的成就與經驗,因應新形勢與新環境,展望未來可能之發展與願景,本黨除繼續推動國家體制的改造,並應進一步詮釋台灣的定位與走向,向各界表明本黨現階段對台灣前途的看法與主張,俾能在既有的基礎與成就上,迎向新世紀的挑戰。



貳、主張
第一、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第二、台灣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片面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與「一國兩制」根本不適用於台灣。
第三、台灣應廣泛參與國際社會,並以尋求國際承認、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為奮鬥努力的目標。
第四、台灣應揚棄「一個中國」的主張,以避免國際社會的認知混淆,授予中國併吞的藉口。
第五、台灣應儘速完成公民投票的法制化工程,以落實直接民權,並於必要時藉以凝聚國民共識、表達全民意志。
第六、台灣朝野各界應不分黨派,在對外政策上建立共識,整合有限資源,以面對中國的打壓及野心。
第七、台灣與中國應透過全方位對話,尋求深切互相了解與經貿互惠合作,建立和平架構,以期達成雙方長期的穩定與和平。

參、說明
主權的獨立與自主,是國家安全、社會發展及人民幸福的前提。台灣主權獨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這不但是台灣生存的條件,也是發展民主政治與創造經濟奇蹟的依憑。


民主進步黨於一九九一年藉著冷戰體制瓦解,自由、民主、自決思潮全面獲勝之際,通過黨綱修改,主張台灣主權獨立,提出重新界定國家領域、修改憲政體制、發展新國民意識等三項主張。當時雖然被打壓成異端
,但不到十年,台灣主權獨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其延伸的具體主張,也迅速成為憲政體制及法令規章的血肉。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在上述社會新共識下,對外,我國不再堅持使用「中華民國」,並以各種不同名稱,廣泛參與各類官方及非官方國際組織;對內,則在打破國民黨「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迷思後,從事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凍省廢省等憲政改造工程。在發展新國民意識上,我們亦推動了國民教育教材的本土化,重塑了國民對台灣歷史文化的認知。一九九八年,更制定「領海法」,界定領土領海的範圍,並宣佈不再禁止以台灣做為全國性社團的名稱。台灣主權獨立的原則到此全面展現其優越性,並獲得結論性的規範力。一九九一年黨綱的前瞻性已獲得充份證明。

在一九九九年的今天,體制改造雖然未竟全功,但朝野在國家認同上水火冰炭的尖銳衝突漸趨緩和,開啟了一致對外的新契機。如今,在面對中國的壓力時,朝野的差異已從國家認同的價值層面,縮小至確保國家安全與主權獨立的政策層面。

冷戰的結束、自由民主思潮的全面勝利、台灣的民主化及民意反對統一的比例不斷上揚,都是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現狀及提升國際地位的有利因素。但另一方面,中國國力更為顯著的上揚及持續僵化的的霸權思想,則是台灣前途的重大障礙。民主進步黨認為,在波譎雲詭的國際政治及諸般利害因素的交錯下,台灣必須審時度勢,妥善規劃安全、謹慎、漸進的中國政策。

民主進步黨認為,在全球要求和解、穩定與繁榮的氣氛下,台、中雙方不可能永遠自絕於時代潮流;兩個在地緣上相近、經濟上互利、文化上共源的國家,也不可能永遠互相仇視、互設門檻。民主進步黨中國政策的最終目標,是要和中國建立互惠而非歧視、和平而非衝突、對等而非從屬的關係。民主進步黨希望,中國政府能正視台灣人民的意願及台灣主權獨立的歷史事實,也希望中國人民能擺脫過時的民族主義及思想框架,真誠體會台灣人民要求獨立自主,在自由民主體制下繁榮發展的強烈意願。民主進步黨更希望,在即將到來的新世紀中,台、中雙方能拋棄猜疑與對立,從雙方在歷史上、文化上、血緣上的長遠關係出發,從地緣政治、區域穩定、經濟利益著眼,創造共生共榮、互信互利的美好前景。









引自:
http://www.dpp.org.tw/history/pub/LIT_6.asp?ctyp=LITERATURE&catid=1742#head1750



100行動聯盟成立宣言

《一○○行動聯盟成立宣言》

1991年9月21日



我們鄭重宣告「一○○行動聯盟」今天正式成立。

 

「一○○行動聯盟」是一個由學術界、文化界、醫師、律師、宗教人士、社運團體和弱勢團體聯合成立的組織。大家平日的專業工作很多,沒有太多時間參與各種政治活動,這次一齊出來要求廢除刑法一百條,同時反對閱兵,實因為刑法一百條和閱兵都是反民主、反潮流,兩者一日不去,台灣永遠無法走向現代國家的大路。

 

國民黨說刑法一百條只能修不能廢,因為它所牽涉的是「破壞國體」和「陰謀叛亂」。其實刑法一百條違背憲法有關基本人權和基本自由的保障,本身即已破壞法律體制,還談甚麼國家體制?而且國家體制非不能改,國民為國家前途著想,用和平方式提出各種不同改變國體的思想和言論,法律根本不應該加以任何限制,尤其不可以隨便濫用「破壞國體」的罪名。

再說「陰謀叛亂」的問題。在民主國家之中,構成叛亂的要件只有武力武裝,凡無此要件者,其他任何活動都不能說是叛亂,更沒有所謂「言論叛亂」、「思想叛亂」或「陰謀叛亂」這類空泛不實的罪名。

以上簡單的從法律理論層面,指出刑法一百條的根本不當。再從事實層面看。國民黨在台灣過去用懲治叛亂條例,現在用刑法一百條,都說是要維持「國家的安定」和「社會的安全」。但是從過去到現在,他們關了不少異議份子,結果卻是主張台獨的人越來越多,統獨之爭越來越強烈,對於他們所追求的「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可說沒有半點助益。

所以無論從理論層面看,或者從事實層面看,刑法一百條都是非廢不可,否則只會損害更多的基本人權,只會製造更多的政治冤屈,只會刺激人民更大的怨憤和不平。

廢除刑法一百條是我們「一○○行動聯盟」的主要訴求。這項訴求如果得不到國民黨明確的回應,我們下一步的具體行動就是反制閱兵。

我們本來就反對閱兵,因為閱兵實在是勞民傷財的事。我們認為台灣更多的財富和資源,應該用於民生建設,用於交通建設,用於社會福利,用於建造國民住宅,用於改善環境衛生,用於教育文化。現在每年把將近百分之四十的預算用於國防,甚至把大量經費用於既不華又不實的閱兵,完全是不知道國家需要和國家建設的輕重緩急。

閱兵的一種作用是展示國家的武力。但是現在是和平的時代,窮兵黷武的國家越來越少了,主要的國家都在裁減軍備,更多的國家根本討厭武力的炫耀,台灣繼續閱兵,在國際上會招來什麼樣的批評,就是大可研究的問題。再說展示國家武力,總該讓別人知道台灣武力的強大吧,然而台灣的飛彈有多少防禦力量,有多少攻擊力量?台灣的主力戰機在兩年之內摔掉二十幾架,台灣的逃兵,每年有一、兩千人,這樣的武力,又有多少值得炫耀呢?

我們反對閱兵,最主要的理在於閱兵是極權獨裁之下的壞傳統,民主自由國家之中,比較喜歡閱兵的大概只有法國,那也是由於他們大革命的老傳統。不過法國閱兵儘管隆重,卻是從普法戰爭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一再迅速戰敗於德國之手。至於極權獨裁方面,法西斯的逆流早已無影無蹤,共產極權也在迅速崩解,隨著這些極權獨裁逆流的退潮,各國的閱兵盛典也紛紛取消,最近發生政治變局的蘇聯,也已決定取消今年十一月的紅場閱兵。我們實在不懂,國民黨在台灣,並不比以往各國的法西斯和共產黨更有本錢,而且他們的統治基礎正受到更多的挑戰,此時此刻,他們何以還有心情大玩閱兵?

總而言之,我們認為維持刑法一百條和繼續閱兵,都是反民主、反潮流的做法,不再適用於今天的台灣,大家都該起來堅決反對到底。「一○○行動聯盟」的成立,就在為台灣兩千萬人民提供一次抗爭的機會,請大家一齊站出來要求廢除刑法一百條,要求取消閱兵。



引自:http://www.taup.org.tw/announce/9109/910921.htm

2006年11月6日 星期一

人權宣言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人權宣言》

本教會根據告白耶穌基督為全人類的主,且確信人權與鄉土是上帝所賜,鑑於現今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面臨的危機,發表本宣言。


卡特先生就任美國總統以來,一貫採取「人權」為外交原則,實具外交史上劃時代之意義。我們要求卡特總統繼續本著人權道義之精神,在與中共關係正常化時,堅持「保全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

面臨中共企圖併吞台灣之際,基於我們的信仰及聯合國人權宣言,我們堅決主張:「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決定。」我們向有關國家,特別向美國國民及政府,並全世界教會緊急呼籲,採取最有效的步驟,支持我們的呼聲。

為達成台灣人民獨立及自由的願望,我們促請政府於此國際情勢危急之際,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我們懇求上帝,使台灣和全世界成為「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誠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的地方。」(聖經詩篇八五篇十至十一節)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總會議長 趙信悃(出國中)

總會副議長 翁修恭(代行)

總會總幹事 高俊明

一九七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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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呼籲》

自從一九七一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國是聲明後,曾引起國內外人士之重視與熱烈的反應。國是聲明之發表乃基於我教會對國家命運之關心。儘管有部份人士對國是聲明加以誤解與抨擊,然而我教會仍憑信仰良心以告白教會之堅定信仰。幾年來,我教會一直堅持國是聲明的原則與信念,一再主張任何世界強權不得宰制我 國家之命運。唯有我們自己的人民才有權利決定自己之命運。我教會也迄未曾改變初衷,深信唯有徹底實施憲法,革新政治才能建立符合民主精神的政府。我教會從不鬆懈為達此目標而努力。

  時局變化莫測,我國家正陷於外交孤立,面臨世界經濟危機之際,教會不該苟且偷安,放棄先知的職責。我們知道若只有歌功頌德,實不足以表達教會的愛國心,也無法協助政府解除當前之困難。惟有以愛心說誠實話,積極關心我國政治前途,才能協助建立開放、民主、公正、廉能之政府。

  鑒於國家正處危急存亡之秋,教會更應擔負起國家存亡之責任,坦誠地向政府表明我教會的立場,提出對國是之意見,同時呼籲教會摒棄本位主義的心理及祇重視個人得救的觀念。為了挽救國家的危機應精誠團結,成全教會為維護公義、自由、和平的任務,使教會堪稱時代的基督忠僕。

因此,我們呼籲政府重視下列幾項與國家命運息息相關的問題,並促請政府接納我們之建議:



一.維護憲法所賦予人民宗教信仰之自由。

  在自由世界各國的人民都享有充份的信仰自由。尤其每一個人應享有自由使用自己的言語去敬拜上帝,以表達個人的宗教信仰。

  不幸,聖經公會所印行之地方語言之聖經竟遭查扣取締,此事件發生後震驚海內外。有關當局以方言聖經構成違反推行國語政策為由加以取締。然而,一國之政策絕不能抵觸憲法之基本精神。如今,雖經數度交涉已發還舊版白話字聖經,然而我們陳情政府為維護憲法上的信仰自由,發還新譯白話字聖經,並准予繼續出版任 何語言之聖經。

二.突破外交孤立困境

  自從我政府退出聯合國之後,我國外交突陷孤立困境。現在政府正鼓勵民間各界積極推展國民外交,以促進文化、經濟的交流。故我政府應該准許教會自由參加普世教協等國際性教會組織,我們不能因世界教會組織中少數不同之意見,而放棄參與國際性教會組織的機會。

三.建立政府與教會間之互信互賴

  不可否認的教會是協助國家進步安定的一股強大力量。政府與教會之間應保有互信、互賴之精神。互信與互賴之關係乃建立在彼此尊重之基礎上。

  我們建議政府應與教會當局取得直接關係,彼此坦誠就國家前途與社會的改革交換意見,才能促進教會與政府間之互信與互賴。

四.促進居住在臺灣人民的和諧與團結

  此時此地,不應有省籍黨籍之分別,分黨結派,破壞團結,導致不幸與分裂。面臨當前困難局勢,只有同舟共濟,才能挽回危機。為了消除省籍黨籍之差異不應存有彼此之優越感。國民應享有權利與義務平等之機會。我們畢竟是同住在這一塊土地上生活之同胞,所以應以互諒互助及互相接納的態度對待。

五.保障人民的安全與福利

  臺灣經濟快速成長發展,固然帶來了社會繁榮,也帶來了人性墮落,道德頹廢,公害猖獗,貧富懸殊,治安問題益形嚴重。教會基於保護人權與維護人性尊嚴之使命,呼籲政府加強社會發展,針對社會風氣之敗壞、貧窮、貪污、治安及公害諸問題,採取有效措施以保障人民之安全與福利。

為了負起教會的時代使命,我們也呼籲教會注視當前所面臨之問題,我們祈求聖靈幫助我們,引領我們,使教會真實發揮先知與祭司的角色。

一.發揚誠實與公義之精神

  教會身處困境,常常失去了誠實的良心,極力避免得罪別人,怕惹麻煩,因此對社會公義的問題缺乏敏感,只是企圖顧全自己利益。教會最感痛苦的一件事是昧著良心說謊話,教會如果缺乏誠實與公義將導致癱瘓。基督的精神無時無刻成為我教會反省之原則。

二.促進教會內部的團結與堅守教會立場

  近幾年來教會的不斷分裂威脅到教會整體的生存,分裂主義的思想深深地滲透教會,嚴重危害教會團結。教會針對內部紊亂的實際問題,必須重視秩序的遵守及法規的維護。我們主張任何破壞教會秩序與團結之行為必須受到嚴厲制裁。

  造成教會混亂的現象乃由於教會失去了正確的信仰立場。我教會的傳道人與信徒由於信仰立場不堅,對自己教會失去認識,常常受到其他團體擺佈,這種任人擺佈的結果往往是由貪小便宜之心理所造成的。教派間之互助合作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我們必須先認清自己的原則,顧及教會的秩序與法規。而且教會之合作必須基於 互相的尊重才能達成。

三.謀求教會的自立與自主

  教會經過一百十年的歷史,雖然在地方教會已達到自立的成果,但整個總會來說,我們仍然是「接受的教會」。今後我們應努力從接受的教會轉變為「給予之教會」。教會的自立不僅限於經濟,尤其在宣教上我教會應從依賴差會的時期進入到自立互助的時期,藉著互助的關係我教會始能體驗分擔世界教會的責任。教會必須 把握其應有之自主性,站在超然的立場,宏揚上帝的公義並維護自由與平等。

四.建立與全世界教會密切的關係

  教會之所以分裂,乃是由於缺乏普世教會之信念,按我教會信仰告白我們相信教會是聖而公的教會,全世界教會應該尊重異己,彼此接納,達成合一的理想。

  近年來有某些教會人士從事破壞我教會與世界教會之關係。我們呼籲教會嚴密注意這種破壞教會合一的行為。同時對於這種破壞行動應加以阻止與譴責。

  今後我教會為達成與世界教會之關係更應計劃促進與世界教會在各方面交流之工作,增進教會彼此間之了解與互助。

五.關心社會的公義問題與世界問題

  教會必須成為公義、真理的僕人,教會存在的目的也是為達成傳達上帝愛的信息,因此,教會必須憑著赤誠的愛心進入到社會現實生活,藉服務改變社會的現況。

  今天的世界充滿著不義及戰爭的恐怖。由於人類的自私造成世界人類莫大的痛苦。世界飢餓問題、人口問題及人權問題仍急待關心與解決。我教會與全體教會站在同一線上伸手相助,使上帝的愛真正普及於世。

  在此時代,教會無法保持緘默,坐視世界之沈淪,教會除了參與傳揚福音使人悔改信主之外,必須表達對整個國家社會及全世界人類的關懷,才不辜負上帝所交託之使命。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總會議長 王南傑

總幹事 高俊明

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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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常置委員會,鑑於可能嚴重地威脅台灣地區全民生存的當前國際局勢表示深切的關懷。秉著耶穌基督是全地的主宰,公義的審判者,也是全人類的救主之信仰,我們代表廿萬基督徒也願意代表我們同胞的心聲作如下的聲明與建議:

一.向國際的聲明:

現居台灣的人民,其祖先有的遠自幾千年前已定居於此,大部份於兩三百年前移入,有些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遷來的。雖然我們的背景與見解有所差異,可是我們卻擁有堅決的共同信念與熱望─我們愛這島嶼,以此為家鄉;我們希望在和平、自由及公義之中生活;我們絕不願在共產極權下度日。

我們對尼克森總統即將訪問中國大陸的事甚為警惕。有些國家主張將台灣歸併中共政權,也有國家主張讓台北與北平直接談判。我們認為這些主張的本意無異於出賣台灣地區的人民。

我們反對任何國家罔顧台灣地區一千五百萬人民的人權與意志,只顧私利而作出任何違反人權的決定。人權既是上帝所賜予,人民自有權利決定他們自己的命運。

二.向國內的建議:

最近我中華民國在聯合國成為國際間政治交易的犧牲品是有目共睹的,依此情勢繼續發展,我們恐難免於像東歐諸國被共產極權壓迫的悲慘遭遇。為此我們呼籲政府與人民更加把握機會伸張正義與自由並徹底革新內政以維護我國在國際間的聲譽與地位。

最近政府一再強調起用新人,所以我們切望政府於全國統一之前,能在自由地區(台、澎、金、馬)作中央民意代表的全面改選,以接替二十餘年前在大陸所產生的現任代表。例如德國目前雖未完成全國統一,但因西德臨時制憲使自由地區人民得以選出代表組成國會,此例可供我政府之參考。該國雖未成為聯合國會員卻因 這種革新政體而贏得國際上的敬重。

我們相信這種革新與改進必能使國際人士及本國人民感到確有公義的保證和內在的和諧。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總會議長 劉華義

總幹事 高俊明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廿九日



引自:
http://www.laijohn.com/Index.htm(賴永祥長老史料庫)
http://www.laijohn.com/PCT/Statements/1977-humanrights.htm
http://www.laijohn.com/PCT/Statements/1975-appeal.htm
http://www.laijohn.com/PCT/Statements/1971-fate.htm




2006年10月8日 星期日

重尋台灣的抵抗精神;一○○行動聯盟十週年紀念與展望-廖宜恩

重尋台灣的抵抗精神

一○○行動聯盟十週年紀念與展望




廖宜恩/中興大學副教授



人類的抵抗精神源自於對霸權壓迫的反抗,也因為抵抗運動或革命前仆後繼地發生,才能寫下近代史上追求人權保障的感人篇章,也確立了抵抗權成為超越憲法的一種基本人權。一九九○年代起,台灣民主化的過程中,有好幾次撼動人心的抵抗運動,其中以一九九一年「一○○行動聯盟」的「反閱兵、廢惡法」運動最能成為「和平抗爭」的成功典範。身為「一○○行動聯盟」的原始提案人,在這個十週年紀念前夕,希望藉由歷史的回顧,重新找尋台灣的抵抗精神。




歷史背景

一九八九年鄭南榕為追求「百分之一百的言論自由」而以身殉道。一九九○年三月的「野百合學運」震撼國民黨統治階層,五月的「知識界反軍人組閣」運動動搖了國民黨對學術界的控制,十一月黃華第四度因「言論叛亂」被國民黨逮捕並判重刑,十二月有追求台灣主權獨立的台灣教授協會成立。一九九一年四月,由台灣教授協會結合學生社團成立「台灣學生教授制憲聯盟」,提出「主權、制憲、社會權」等主張,並有許多學生在台大校門口靜坐絕食。五月九日,國民黨以參加「獨立台灣會」為由逮捕陳正然、廖偉程、王秀惠、林銀福四人,引起學生與學術界很大的抗議聲浪,又因鎮暴警察於五月十二日毆打在中正紀念堂靜坐的學生與教授,以致引發學生的罷課風潮,並進而佔領台北火車站靜坐抗議數日,情勢的發展逼迫國民黨不得不於五月十七日動員立法院三讀通過廢除訂有唯一死刑的「懲治叛亂條例」,並將陳正然等四人交保釋放。八月二十四、二十五日,民進黨召開「人民制憲會議」,通過台灣憲法草案,以台灣共和國為國號。八月三十一日是國民黨強制拘提陳婉真的最後期限,陳婉真因在台中市成立「台灣建國運動組織」而遭國民黨以內亂罪起訴,但是陳婉真準備以汽油彈抵抗國民黨的拘提,情勢非常緊張,因此,台灣教授協會聯合學生與社運團體成立「結社自由行動聯盟」,由我擔任召集人,於八月三十、三十一日在「台灣建國運動組織」旁舉行「三十小時禁食靜坐,捍衛台獨結社自由」,終於和平化解可能的衝突。然而,八月三十日晚上九點,台獨聯盟美國本部主席郭倍宏因為回國聲援陳婉真而在機場被逮捕,另外已經潛回台灣一年多的台獨聯盟副主席李應元則在九月二日被捕。這些逮捕行動影響了即將在九月八日舉行的公民投票加入聯合國大遊行。

緣起

九八大遊行由公民投票促進會、台灣教授協會、民進黨、長老教會、全學聯共同主辦,當天雖然下著傾盆大雨,不過仍有十萬左右的民眾走上街頭,高聲吶喊「公民投票加入聯合國」。但是遊行隊伍卻被國民黨的拒馬阻擋於中山北路與南京東路附近,警方並用強力水柱驅散,雙方一直對峙到深夜仍未結束。隨後,遊行的決策單位接納陳師孟教授及台大經研所研究生林忠正之建議,要求國民黨在十月十日之前釋放被捕的獨派人士,否則我們將舉行反閱兵活動。在向遊行群眾宣佈這個構想後,和平地結束九八大遊行。

成立經過

有關如何處理九八大遊行所遺留下來的問題,原主辦單位有不同意見,但是我認為陳師孟的建議雖然很危險,不過如果以有組織性的和平靜坐方式進行,應該可以產生以小搏大的張力,因此我在九月十二日即將籌組「一○○行動聯盟」的方案傳真給台教會林玉体會長,請他代為在九八大遊行檢討會中提出。我之所以取名「一○○行動聯盟」的原因有三:第一、我讀了林山田教授好多篇有關廢除刑法第一百條的文章,深刻了解到即使「懲治叛亂條例」已於五月十七日廢除,但是箝制言論自由、思想自由與結社自由的惡法就是刑法第一百條,因此「一○○行動聯盟」的首要目標就是廢除刑法第一百條;第二、「一○○行動聯盟」是要延續鄭南榕的精神,追求「百分之一百的言論自由」;第三、以一百人為一連,每連有三排,每排分三班,仿軍隊編制進行組織性動員,號召一百位教授、一百位學生、一百位婦女等等參與和平靜坐抗爭。九月十五日,我約了陳師孟、林逢慶、羅文嘉等人在紫藤廬聚會討論籌組「一○○行動聯盟」的可行性,大家都同意我的構想,並決定邀請有聲望的人士擔任發起人以壯大聲勢。九月十八日在新國會辦公室舉行發起人會議,確定由台大經濟系教授陳師孟擔任召集人,其餘的發起人有中研院院士李鎮源、台大歷史系教授張忠棟、台大法律系教授林山田、澄社社長瞿海源、台灣筆會會長鍾肇政、關渡療養院院長陳永興、比較法學會理事長陳傳岳、長老教會總幹事楊啟壽、公投會會長蔡同榮、台教會秘書長廖宜恩等十人,並決定在九月二十一日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成立大會。

展現民力

「一○○行動聯盟」從九月二十一日正式成立,到十月十日在台大基礎醫學大樓的「反閱兵、廢惡法」靜坐行動結束為止,短短的二十天,展現了台灣人民「沛然莫之能禦」的改革力量,終於迫使國民黨在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五日修改刑法第一百條,廢除「和平內亂罪」,並隨後釋放被捕的十幾位台獨人士。我有幸能參與並見證了這段期間許多令人感動的人與事,因篇幅限制,僅列幾項以供效尤:一、多位發起人的崇高聲望與行動力獲得社會大眾的認同與支持,尤其是李鎮源院士的無役不與,使得「一○行動聯盟」獲得極大的動能。二、許多學運社團的學生積極參與,使得「一○○行動聯盟」的活動力特別強,那時候出版的文宣戰報次數多得嚇人。三、學術界、醫界、長老教會、萬佛會等幾乎是精銳盡出,投入抗爭活動。四、社會人士熱情參與和支持,例如十月五日在金華國中大禮堂的演講會被熱情的民眾擠得水洩不通,當場並募得五十多萬元;還有像七十一歲的郭相英女士在十月八日於閱兵台前被憲兵打昏後,仍繼續參加後續行動。

展 望

十年前,台灣人民展現出無比的勇氣,抵抗國民黨的霸權壓迫,終能掙脫桎梏,獲得自由權的保障。反觀今日,台灣雖已完成民主化,但是台灣人民的抵抗精神卻日益淪喪!對內,喪失對中華民國虛幻體制的抵抗,淪為中華民國的捍衛者!對外,喪失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抵抗,卑膝承歡討好中國,使台灣逐漸香港化!為了重尋台灣的抵抗精神,「一○○行動聯盟」決定以重回歷史現場來紀念廢除刑法第一百條的十週年,預定於十月九日下午五點至七點,在仁愛路台大基礎醫學大樓前舉行紀念活動,屆時會有林山田教授、陳師孟教授、李鎮源院士、陳水扁總統出席,敬邀昔日戰友撥冗參加。

(原載於2001年10月8日自由時報)




引自:http://taup.yam.org.tw/comm/comm0112/t0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