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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俠鼻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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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8日 星期三

台灣前途決議文-台灣民主進步黨(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Taiwan)

《台灣前途決議文》


一九九九年五月八、九日第八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制定

壹、前言
經由民主進步黨與全民多年共同艱辛奮鬥,逼使國民黨放棄戒嚴與一黨專政,接受民主改革,達成一九九二年的國會全面改選、一九九六年的總統直接民選、以及修憲廢省等政治改造工程,已使台灣事實上成為民主獨立國家。為總結過去的成就與經驗,因應新形勢與新環境,展望未來可能之發展與願景,本黨除繼續推動國家體制的改造,並應進一步詮釋台灣的定位與走向,向各界表明本黨現階段對台灣前途的看法與主張,俾能在既有的基礎與成就上,迎向新世紀的挑戰。



貳、主張
第一、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第二、台灣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片面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與「一國兩制」根本不適用於台灣。
第三、台灣應廣泛參與國際社會,並以尋求國際承認、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為奮鬥努力的目標。
第四、台灣應揚棄「一個中國」的主張,以避免國際社會的認知混淆,授予中國併吞的藉口。
第五、台灣應儘速完成公民投票的法制化工程,以落實直接民權,並於必要時藉以凝聚國民共識、表達全民意志。
第六、台灣朝野各界應不分黨派,在對外政策上建立共識,整合有限資源,以面對中國的打壓及野心。
第七、台灣與中國應透過全方位對話,尋求深切互相了解與經貿互惠合作,建立和平架構,以期達成雙方長期的穩定與和平。

參、說明
主權的獨立與自主,是國家安全、社會發展及人民幸福的前提。台灣主權獨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這不但是台灣生存的條件,也是發展民主政治與創造經濟奇蹟的依憑。


民主進步黨於一九九一年藉著冷戰體制瓦解,自由、民主、自決思潮全面獲勝之際,通過黨綱修改,主張台灣主權獨立,提出重新界定國家領域、修改憲政體制、發展新國民意識等三項主張。當時雖然被打壓成異端
,但不到十年,台灣主權獨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其延伸的具體主張,也迅速成為憲政體制及法令規章的血肉。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在上述社會新共識下,對外,我國不再堅持使用「中華民國」,並以各種不同名稱,廣泛參與各類官方及非官方國際組織;對內,則在打破國民黨「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迷思後,從事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凍省廢省等憲政改造工程。在發展新國民意識上,我們亦推動了國民教育教材的本土化,重塑了國民對台灣歷史文化的認知。一九九八年,更制定「領海法」,界定領土領海的範圍,並宣佈不再禁止以台灣做為全國性社團的名稱。台灣主權獨立的原則到此全面展現其優越性,並獲得結論性的規範力。一九九一年黨綱的前瞻性已獲得充份證明。

在一九九九年的今天,體制改造雖然未竟全功,但朝野在國家認同上水火冰炭的尖銳衝突漸趨緩和,開啟了一致對外的新契機。如今,在面對中國的壓力時,朝野的差異已從國家認同的價值層面,縮小至確保國家安全與主權獨立的政策層面。

冷戰的結束、自由民主思潮的全面勝利、台灣的民主化及民意反對統一的比例不斷上揚,都是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現狀及提升國際地位的有利因素。但另一方面,中國國力更為顯著的上揚及持續僵化的的霸權思想,則是台灣前途的重大障礙。民主進步黨認為,在波譎雲詭的國際政治及諸般利害因素的交錯下,台灣必須審時度勢,妥善規劃安全、謹慎、漸進的中國政策。

民主進步黨認為,在全球要求和解、穩定與繁榮的氣氛下,台、中雙方不可能永遠自絕於時代潮流;兩個在地緣上相近、經濟上互利、文化上共源的國家,也不可能永遠互相仇視、互設門檻。民主進步黨中國政策的最終目標,是要和中國建立互惠而非歧視、和平而非衝突、對等而非從屬的關係。民主進步黨希望,中國政府能正視台灣人民的意願及台灣主權獨立的歷史事實,也希望中國人民能擺脫過時的民族主義及思想框架,真誠體會台灣人民要求獨立自主,在自由民主體制下繁榮發展的強烈意願。民主進步黨更希望,在即將到來的新世紀中,台、中雙方能拋棄猜疑與對立,從雙方在歷史上、文化上、血緣上的長遠關係出發,從地緣政治、區域穩定、經濟利益著眼,創造共生共榮、互信互利的美好前景。









引自:
http://www.dpp.org.tw/history/pub/LIT_6.asp?ctyp=LITERATURE&catid=1742#head1750



100行動聯盟成立宣言

《一○○行動聯盟成立宣言》

1991年9月21日



我們鄭重宣告「一○○行動聯盟」今天正式成立。

 

「一○○行動聯盟」是一個由學術界、文化界、醫師、律師、宗教人士、社運團體和弱勢團體聯合成立的組織。大家平日的專業工作很多,沒有太多時間參與各種政治活動,這次一齊出來要求廢除刑法一百條,同時反對閱兵,實因為刑法一百條和閱兵都是反民主、反潮流,兩者一日不去,台灣永遠無法走向現代國家的大路。

 

國民黨說刑法一百條只能修不能廢,因為它所牽涉的是「破壞國體」和「陰謀叛亂」。其實刑法一百條違背憲法有關基本人權和基本自由的保障,本身即已破壞法律體制,還談甚麼國家體制?而且國家體制非不能改,國民為國家前途著想,用和平方式提出各種不同改變國體的思想和言論,法律根本不應該加以任何限制,尤其不可以隨便濫用「破壞國體」的罪名。

再說「陰謀叛亂」的問題。在民主國家之中,構成叛亂的要件只有武力武裝,凡無此要件者,其他任何活動都不能說是叛亂,更沒有所謂「言論叛亂」、「思想叛亂」或「陰謀叛亂」這類空泛不實的罪名。

以上簡單的從法律理論層面,指出刑法一百條的根本不當。再從事實層面看。國民黨在台灣過去用懲治叛亂條例,現在用刑法一百條,都說是要維持「國家的安定」和「社會的安全」。但是從過去到現在,他們關了不少異議份子,結果卻是主張台獨的人越來越多,統獨之爭越來越強烈,對於他們所追求的「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可說沒有半點助益。

所以無論從理論層面看,或者從事實層面看,刑法一百條都是非廢不可,否則只會損害更多的基本人權,只會製造更多的政治冤屈,只會刺激人民更大的怨憤和不平。

廢除刑法一百條是我們「一○○行動聯盟」的主要訴求。這項訴求如果得不到國民黨明確的回應,我們下一步的具體行動就是反制閱兵。

我們本來就反對閱兵,因為閱兵實在是勞民傷財的事。我們認為台灣更多的財富和資源,應該用於民生建設,用於交通建設,用於社會福利,用於建造國民住宅,用於改善環境衛生,用於教育文化。現在每年把將近百分之四十的預算用於國防,甚至把大量經費用於既不華又不實的閱兵,完全是不知道國家需要和國家建設的輕重緩急。

閱兵的一種作用是展示國家的武力。但是現在是和平的時代,窮兵黷武的國家越來越少了,主要的國家都在裁減軍備,更多的國家根本討厭武力的炫耀,台灣繼續閱兵,在國際上會招來什麼樣的批評,就是大可研究的問題。再說展示國家武力,總該讓別人知道台灣武力的強大吧,然而台灣的飛彈有多少防禦力量,有多少攻擊力量?台灣的主力戰機在兩年之內摔掉二十幾架,台灣的逃兵,每年有一、兩千人,這樣的武力,又有多少值得炫耀呢?

我們反對閱兵,最主要的理在於閱兵是極權獨裁之下的壞傳統,民主自由國家之中,比較喜歡閱兵的大概只有法國,那也是由於他們大革命的老傳統。不過法國閱兵儘管隆重,卻是從普法戰爭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一再迅速戰敗於德國之手。至於極權獨裁方面,法西斯的逆流早已無影無蹤,共產極權也在迅速崩解,隨著這些極權獨裁逆流的退潮,各國的閱兵盛典也紛紛取消,最近發生政治變局的蘇聯,也已決定取消今年十一月的紅場閱兵。我們實在不懂,國民黨在台灣,並不比以往各國的法西斯和共產黨更有本錢,而且他們的統治基礎正受到更多的挑戰,此時此刻,他們何以還有心情大玩閱兵?

總而言之,我們認為維持刑法一百條和繼續閱兵,都是反民主、反潮流的做法,不再適用於今天的台灣,大家都該起來堅決反對到底。「一○○行動聯盟」的成立,就在為台灣兩千萬人民提供一次抗爭的機會,請大家一齊站出來要求廢除刑法一百條,要求取消閱兵。



引自:http://www.taup.org.tw/announce/9109/9109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