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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俠鼻唄
如果一個人會不依著同伴的步伐前進,有可能是因為他聽到了另一種鼓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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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0日 星期三

挑戰黑名單第一人-陳文成

陳文成陳文成(1950年1月30日—1981年7月3日),出生於台灣台北縣林口鄉,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國立台灣大學數學系和研究所畢業、1975年赴美國密西根大學研究所,1978年28歳以第一名取得美國密西根大學博士、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統計系助理教授。
1981年7月,陳文成帶著家人從美國回臺省親,卻因為曾經從海外捐款給《美麗島雜誌》而被警備總部約談,於1981年7月3日陳屍台灣大學研究生圖書館旁,時年31歳。國民黨當局說他是畏罪自殺,但是在發現遺體之前說法卻不一。史稱「陳文成事件」。


♨警總說法是:巳送陳文成回家,國民黨當局說是畏罪自殺,警備總司令汪敬煦在其回憶錄說「陳文成是情殺」。

陳案發生後八月,陳素貞攜子返美。
陳文成任教的卡內基美隆大學兩位教授-狄格魯和病理學家魏契(Dr. Cyril Wecht)應邀來臺了解陳文成命案。卡內基美隆大學校長賽爾特亦多年鍥而不捨地寫信給蔣經國,要求「還我陳文成博士,」並主動提供日後陳翰傑就讀該校的獎學金。

9月22日美聯社駐臺北記者周清月在報導中,引述陳文成父親陳庭茂的談話,表示病理學家魏契(Dr. Cyril Wecht)曾對陳文成屍體進行驗屍,引起當時新聞局長宋楚瑜的不滿,國民黨官方認為這是“審視屍體”,美聯社記者周清月卻用英文單字autopsy來報道,autopsy在醫學上得解釋是“驗屍”,宋楚瑜認為,美聯社記者周清月以驗屍來形容法醫的行為,損害國家的主權和法律尊嚴,要求周清月寫悔過書並更正報道,雙方溝通未果,1981年9月26日,新聞局吊銷了周清月的採訪證,並將周清月驅逐出境。

♨諷刺的是,9月24日魏契在美國召開記者會中,曾公開明確的表示他曾經針對陳文成的屍體進行第二次“驗屍”,這也是陳文成事件發生以後所間接引爆,在國民黨主政下的臺灣新聞自由問題。

由於這個事件涉及國民黨在美國校園內僱用學生當特務,並對台灣學生的言行進行監控,後來在台美人社區和美國媒體都引起了極大的迴響。美國國會曾為此在當年10月舉辦過聽證會,就國民黨在美國校園安排學生當特務一事進行調查(見U.S. Congress 1982)。陳文成命案上了頭條新聞。

海外台灣同鄉冒著危險為陳文成遊行(引自陳文成博士紀念室)
陳文成的殉難使國際社會正式目睹了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以果決做法處理國民黨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也使台灣人民爭取民主的苦難面貌鮮明地呈現於世人眼前。陳文成事件直接、間接地影響了在台灣行使恐怖謀殺統治的中國國民黨政府的國際形象,使國民黨的殺戮政治異議人士的氣焰稍加收斂。

事件過後,海內外台灣人踴躍捐輸成立紀念基金會。當時國民黨政府的教育部以「命案未破」為由,不准基金會有「陳文成」三個字出現。故起初是以「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名義立案。至2000年七月,新政府成立之後,經幾番努力,終得以「正名」為「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此事距命案發生己經過了19年。

稍有常識者都知道,陳文成命案是警備總部的特務將陳文成刑求致死,然後將他的屍體陳屍其母校,並宣稱他是畏罪自殺。一般認為,陳文成因為在海外積極參與同鄉會,遭到國民黨海外特務的監視和打小報告,他資助美麗島雜誌的支票上,清楚寫下自己的姓名,成為國民黨鎖定的對象。

陳文成遭到警總約談,正是美麗島事件和林宅血案後不久,政治氣氛肅殺,一般相信陳文成是因遭到警總約談期間,不慎遭受嚴重傷害的刑求至死,警總為了掩飾罪行,製造自殺假象的一起政治謀殺案。
但國民黨政府卻堅稱:「未發現有他殺佐證,意外死亡或自殺皆有可能。」

陳文成二姊陳寶月:「這當然是一件政治謀殺案,要不然當時蔣經國政府為何要派人和她的父親談,想要以廿萬元解決這件事!」

陳寶月:「陳文成的脖子曾被電擊棒電擊,十根指甲曾被細針刺,五臟六腑都被打爛了,生前還被灌毒藥,家屬撿骨時發現骨頭都是黑的。」

「陳文成就是被國民黨特務刑求致死的!」陳寶月說,當時家屬發現疑點重重,原本要召開記者會伸冤,但是沒有新聞記者敢來,當時的政治氣氛真的很可怕。

不過依照聯合報1981年9月26日的報導,狄格魯教授及病理學家魏契在返美後召開記者會指出,在「審視屍體」後,他們判斷陳文成並未遭到刑求,但他們對於國民黨官方認為陳文成自殺身亡的說法,則感到懷疑。因為陳文成並無自殺動機,且身上缺乏自殺墜樓者應有的痕跡,所以「可能是以側著身子的姿勢被丟到地面」,亦即陳文成案是一起「他殺」的命案。

狄格魯並表示,他在此行中的發現,並不能打消他對「中華民國政府某些部門可能涉及陳文成死亡案」的看法。

一直到目前為止,這個命案的真相到底如何?兇手是誰?台灣政府都還沒有提供一個令人滿意的答覆。儘管大家都知道兇手是國民黨,但迄今歷經司法、監察等單位調查,仍未能追出事件真相,兇手也依舊逍遙法外。



陳文成與妻兒-陳素貞、陳翰傑







♨<後續>
2006年7月2日。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舉辦「轉型期正義研討會暨陳文成博士逝世二十五周年祭」,陳文成胞姊陳寶月自述:為暸陳文成真正死因,曾在2001年7月2日,二十年法定追訴時效屆滿前,具狀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前警總總司令汪敬煦等五人涉嫌共同殺人,但五年來音訊渺茫。

台北地檢署重新分案調查,承案主任檢察官薛維平為此安排當年護送陳文成返回校園的王姓軍官及陳文成友人鄧姓教授測謊,這是陳文成命案發生廿五年來首度有關係人被安排測謊。兩位關係人均通過測謊。

當時服役警總的王姓軍官堅稱:有送陳到住家樓梯口。
鄧姓教證稱:陳文成接受約談後曾到他家吃消夜及寫信。
由於兩關係人通過測謊,檢方只能朝其他方向再行蒐集資料。

台北地檢署在1997年時將陳文成命案全案重新啟封,由主任檢察官莊俊仁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在2006年時莊俊仁曾表示:「二十五年來,陳文成案由『相』字案轉為『調』字案,檢警不能強迫前警總人員接受訪談前警總偵訊筆錄及錄音帶離奇失蹤,事證不足,無法將前警總人員列為被告傳訊,加上鄒小韓等關係人早已移民美國,使本案至今無法突破。」






感謝: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9%B3%E6%96%87%E6%88%90
http://www.twhistory.org.tw/20010702.htm
http://www.epochtimes.com/b5/4/7/5/n587077.htm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ul/3/today-p4.htm
http://nrch.cca.gov.tw/ccahome/website/site20/contents/011/cca220003-li-wpkbhisdict002793-0831-u.xml
http://www.singtaonet.com:82/hk_taiwan/200703/t20070309_485256.html
http://203.64.42.21/TW/Mind/bunchiuN/khoaN.asp?id=10
http://www.2003hr.net/point_3_10.php


2006年12月3日 星期日

行走於孤寂的道路上;在憎恨處播下愛。
台灣聖雄-林義雄

台灣聖雄-林義雄林義雄(1941年8月24日),台灣宜蘭縣五結鄉二結村人,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行政學碩士。曾任國中教師、職業律師、第六屆台灣省議員、《美麗島》雜誌發行管理人。

林義雄是台灣民主進步黨的創辦人之一。台灣民主運動重要精神領袖,是台灣少數公認的「政治家」而非「政客」,亦有人以「台灣甘地」稱之。是台灣公認最具道德威望的政治家,被黨內人士尊稱為「人格者」,當美麗島世代同輩許信良、施明德等人,在擔任民進黨主席後,個人政治光環急速退色,林義雄卻不然。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曾說林義雄是民進黨內「最後一塊神主牌」,是歷任民進黨主席中,唯一未耗損光環的「異數」。


1998年初,民進黨內出現黨主席許信良與時任台北市長陳水扁的兩派人馬路線之爭。當時實力不足卻富於謀略的許信良以退為進,宣佈不再尋求黨主席連任,迫使陳水扁陷入市長、總統、黨主席三選一的抉擇,從而招來黨內「包山包海」的批評聲浪。就在許、陳兩派紛爭不已的情況下,林義雄宣佈參選黨主席,為許、陳之爭解圍。
林義雄政治生涯的高峰,是他于1998年7月任民進黨主席期間,以個人的威望協調民進黨各派系,舉黨一致,在2000年的總統大選中擊敗分裂的國民黨,把陳水扁送上總統大位,使在野14年的民進黨第一次成為執政黨,徹底顛覆了台灣的政治格局。

在2000年的總統大選中,林義雄雖未主導選戰相關決策,但在民進黨內部力量的凝聚上,確實發揮了溝通協調的積極作用。民進黨自創黨以來,一直是派系共治,爭鬥不斷,不具派系色彩的林義雄,也正視此一現實情況,未加干預。但在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問題上,林義雄態度堅決,總能夠促成各派系團結一致,貫徹黨中央的決策目標。

國民黨的分裂,使民進黨籍的總統參選人陳水扁有機可乘,一舉擊敗國民黨的連戰和獨立參選人宋楚瑜,贏得總統大選,林義雄也成為帶領民進黨,達成中央執政目標的歷史性人物,個人聲望如日中天。

2000年6月在民進黨第九任黨主席選舉前夕,林義雄在黨內不分派系一片慰留聲中,毅然決然地以「任期已滿,階段性任務已完成」為由,宣佈不再連任。林曾引用美國詩人Robert Frost(1874–1963)的《The Road not Taken》表明去意,展現了林義雄淡泊名利的一貫風格。

二 經歷

1964年。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1966年。參加高等考試律師科獲第一名。

1973年。林與好友姚嘉文等共同籌辦「台北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免費為貧民解決法律疑難。他堅信法律可以替民眾找到正義。

1975年。擔任郭雨新的法律顧問。
時34歲的年輕律師林義雄,為宜蘭縣黨外元老郭雨新參選增額立委助選,並担任法律顧問,但在國民黨籍候選人林榮三賄選、做票下,高票落選。林義雄擔任郭雨新訴訟代理人,手握證據控訴對方當選無效,但因國民黨司法黑暗而敗訴。事後,林與姚嘉文將這場官司的始末合著了一本書——《虎落平陽》。那次選舉使他體會到一般民眾是多麼希望有人出頭替他們講話做事。從此,林義雄棄法從政。
林義雄回想起當年從政的情景表示:「其實我本性不喜歡政治,只是當時我知道歷史真相時便無法保持沉默。當時資訊嚴重封閉,只有參加選舉,才能將思想傳播出去。因此,我就自然而然走入政治了。」

1977年。第六屆省議員選舉,繼承宜蘭黨外人士、省議員郭雨新的基礎當選台灣省議員。
林義雄在宜蘭鄉親的熱烈支援下,以第一高票當選台灣省第六屆省議員,以其堅毅、敢言的問政作風,打破言論禁忌,衝撞了國民黨高官、特權,一時使省議會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

1979年。任《八十年代》雜誌的法律顧問。
1979年5月,他與省議員張俊宏聯手質詢「大軍壓境」,指責國民黨當局在省議會分組質詢時,經常有大批軍隊行軍路過,甚至公然將坦克、大卡車開進省議會,這是「利用行政權干涉立法權」。被國民黨發動所有媒體圍剿。

1979年12月。因參與美麗島事件被捕入獄。
黨外組織「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遊行集會時,受到國民黨當局強行鎮壓,林義雄因是「美麗島五人小組」成員而被捕入獄。被判刑12年。

1980年2月28日。「林宅血案」發生。林的母親及一對雙胞胎女兒在家中被殺害,僅有長女林奐均重傷倖存。該案至今未破。

1984年8月。假釋出獄,與妻方素敏負笈美國哈佛大學深造。
出獄之後,更是全身投入到反對國民黨的政治運動,思想上開始傾向「台獨」。但他並未利用民眾的同情作為參選資本,卻以聖經「愛是恒久忍受」的基督精神平息了胸中至苦大悲,放棄了競選公職,而是選擇出國深造,先後在美國哈佛、英國康橋和日本築波等大學進修。他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不要看我的一時,要看我的一生」。

1987年。獲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行政學碩士學位。

1988年。小蔣公 經國去世,李登輝上臺。
林於1989年返臺帶回一本《台灣共和國基本法草案》和《心的垂練——淺談非武力抗爭》。林義雄對非武力抗爭情有獨鍾。他認為,「你用什麼手段達到什麼目的,你將成為什麼樣的人;為民主,苦用不民主的方式,將造成另一個不民主」。他全力鼓吹「非武力抗爭」的觀念,他指出,在台灣歷史上,因暴力被辱、被關、被殺的先人不計其數,他期望台灣人和後代子孫能熟練掌握非武力抗爭的方式,不必再需要用武力來解決任何紛爭。他樂觀地表示:「有一天,我們會做主人。」

1991年3月31日。林義雄捐出大部分家產,在宜蘭創辦「慈林文教基金會」培訓社會運動人才。

1994年6月。加入民進黨。專注於社會改造運動,被稱為「不食人間煙火的政治家」。

1994年7月。他發起「核四公投,十萬簽名」活動,呼籲民眾反對當局修建第四座核發電廠,獲得12人簽名支援。

1994年9月。組織「核四公投促進會」,林為召集人,投身「核四公投」運動中,身體力行「非武力抗爭」,並立即展開「核四公投,千里苦行」行動,35天內,林義雄率志工徒步環島苦行1005公里。

1995年5月。曾代表民進黨登記競選第九任「總統」。

1996年。林義雄被聘為民進黨首席顧問。

1998年6月。高票當選民進黨第八屆黨主席,並以「做好執政的準備」為中心,致力黨務革新,但遭到黨內各派系圍攻,因而一度萌生去意。

2000年3月18日。陳水扁當選總統,聘林義雄為有給職總統府資政被婉拒。
同年7月。以「任期已滿,階段性任務已完成」為由,婉拒黨內慰留,宣佈不再競選連任,毅然從民進黨主政的舞臺上消失,重新戴上斗笠,穿上白衣、裏褲(象徵黑白分明,是非分明),做個「反核」的苦行僧。

2001年。停建的核四廠復工後,2月21日,於民進黨中央召開記者會,以「核四爭議中,雖然自認為問心無愧,但是認為還是需要負起連帶責任」,辭去民進黨首席顧問的職位。

2002年9月21日。率領核四公投促進會於台北市龍山寺出發,環島呼籲「誠信立國」,推動國會減半改革、核四公投及公民投票立法運動,介入2004年總統大選的政治活動。

2003年底。共發動三波徒步行走全台灣的「核四公投千里苦行」行動。

2004年3月。開票之後,台灣因為藍綠陣營票數過近而引發爭議,林義雄亦出面公開呼籲政治人物不要繼續激化族群衝突。

2004年。林義雄又為推動國會減半改革,前往立法院靜坐。該年8月,立法院以200:1票數通過國會改革修憲案,隔年5月,選舉國民大會大表,複決憲法修正案。

2005年。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因為2005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民進黨大敗而請辭後,支持剛競選連任失利,宣佈退出新潮流系的前彰化縣長翁金珠參與黨主席補選。但翁金珠敗給主流派游錫堃。

2006年1月24日。發表公開信《永為民主國家主人——為退出民主進步黨告同志書》,同時退出民進黨。

三.著 作

《虎落平陽?¾¾選戰!官司!郭雨新》,1977,與姚嘉文合著。

《從蘭陽到霧峰¾¾瞧這個省議會》,1978。

《古坑夜談¾¾雨傘下的選舉》,1978,與姚嘉文合著。

《只有香如故¾¾林義雄家書》,1984。

《台灣共和國基本法草案》,1989。

《心的錘鍊¾¾淺談非武力抗爭》,1989。

《去國懷鄉¾¾林義雄遊學札記》,1991。

《希望有一天¾¾充滿喜樂的台灣》,1995。

《慈悲‧希望‧愛¾¾林義雄人生行跡》,2000。

《白樺‧菩提‧避邪符¾¾林義雄俄羅斯、印度日記》,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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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oad not Taken》Robert Frost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感謝:
http://big5.china.com.cn/chinese/zhuanti/mjdzx/778121.htm
http://iwebs.url.com.tw/main/html/newtaiwan/1049.shtml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9E%97%E7%BE%A9%E9%9B%84&variant=zh-tw
http://tw.myblog.yahoo.com/jw!cWB.yT6XXRtoRKINqQ--/article?mid=4&prev=6&next=2
http://www.sinew.idv.tw/me1/me3-1%AAL%B8q%B6%AF.htm
http://140.111.143.134/country/tsunah.html
http://www.ct.org.tw/subject/people005.htm
http://www.cnic.org/wiki/%E6%9E%97%E7%BE%A9%E9%9B%84


2006年11月17日 星期五

台灣人民自救宣言-彭明敏

彭明敏彭明敏於1923年8月15日出生在臺中縣大甲,原籍高雄,排行家中老么。台大政治學學士(1948)、加拿大麥基爾大學法學碩士(1953)、法國巴黎大學法學博士(1954)。赴海外深造期間的主要研究對象為太空法與國際法等範疇,歸國後於臺大政治系擔任副教授,34歲時升為正教授,35歲時出任臺大政治系主任,是當時台灣大學歷史上最年輕的正教授與系主任。不久又被聘任為國科會的國家講座教授,以及首屆的台灣十大傑出青年。1961年彭甚至於被派任為聯合國大會中華民國代表團的顧問。經歷:台大政治系教授、密西根大學研究員、客座教授、台灣人公共事務協會(FAPA)會長、為太空法暨國際法權威。
1964年9月20日,時為臺大政治系主任的彭明敏與其學生-時為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研究生的謝聰敏、中央研究院研究助理的魏廷朝三人共同起草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提倡台灣政治改革。

1964年9月20日當晚,師生三人在被人密報下於旅館被警總便衣逮捕,他們原本印刷好打算散發出去的一萬份「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也被扣押,不過後來有一百多份宣言不翼而飛,其中有一份輾轉流到日本,當時在日本從事獨立運動的黃昭堂將其更名為「台灣獨立宣言」刊登在「台灣青年」雜誌上,在美國的羅福全則是印了四千份在美國散發,並募款四千美元在紐約時報上刊登這篇宣言。

1965年2月三人被正式起訴,1965年4月8日謝聰敏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彭明敏和魏­廷朝各判八年有期徒刑。但是由於國際特赦組織等國際團體的奧援,在國際輿論下蔣中正特赦彭明敏,但是隨後彭明敏的生活便受到特務的監控。而這段期間美國密西根大學也有意聘請彭明敏任教,但是因為國民黨政府阻撓而無法成行。

1970年1月彭明敏在友人宋重陽的協助下逃至瑞典,後於1970年9月轉赴美國密西根大學中國研究中心擔任研究員。1972年曾出任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1978年任台美協會的董事,並於次年台灣關係法的立法過程中在眾議院公聽會作證;1981年,彭明敏與其他台美人組成台灣人公共事務協會(FAPA),並且多次要求美國政府向國民黨政府施壓,要求國民黨解除長年的戒嚴令;而彭明敏之後也長期出任FAPA會長一職,三十年來致力於台灣政治改革運動,為台灣民主運動很受敬重之先驅。因在海外堅持推行「台獨」理念,亦有「台獨教父」之稱。

♨魏廷朝於1970年出獄之後,又於1971年因花旗銀行爆炸案、被誣為台獨暴力事件,與李敖等一同被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出獄後又於1979年美麗島事件遭逮捕。在台灣解嚴之前,魏廷朝一共坐了十九年的政治牢。

《台灣人民自救宣言》

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                        1964 年 9 月 20 日


一個堅強的運動,正在台灣急速地展開著。這是台灣島上一千二百萬人民不願受共產黨統治,不甘心被蔣介石毀滅的自救運動。我們要迎上人民覺醒的世界潮流,摧毀蔣介石的非法政權,為建設民主自由,合理繁榮的社會而團結奮鬥。我們深信,參加這個堅強運動,使這個崇高的理想早日實現,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權利,也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

( 一 ) 「一個中國,一個台灣」早已是鐵一般的事實!

不論歐洲、美洲、非洲、亞洲,不論承認中共與否,這個世界已經接受了「一個中國,一個台灣」的存在。

即使在亞洲政策上陷於孤立的美國,也只有少數保守反動的政客,在炒「不承認主義」的冷飯,輿論主流,尤其是知識份子,都要求在法律上承認「一個中國,一個台灣」,以謀中國問題的最後解決。美國的外交政策也正在往這個方向發展。為什麼美國還在口頭上把蔣政權當作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因為美國要藉此與中共討價還價,以達成有利的妥協。美國跟中共在華沙談了一百幾十次,美國一直強調了只要中共放棄「解放台灣」的要求,美國對中共的門將永遠開放著。

蔣政權只靠美第七艦隊苟延殘喘,我們絕對不要被「反攻大陸」這一廂情願的神話矇住眼睛,走向毀滅的路上去。第七艦隊一旦撤退,蔣政權在數小時內就會崩潰。「反攻大陸」云云,只是蔣介石用來維持非法政權和壓榨我們的口實罷了。

( 二 ) 「反攻大陸」是絕對不可能的!

凡是具有起碼常識的人們,都會毫不遲疑地下這樣的判斷。蔣介石控制下的軍隊,頂多是一個防禦力量,而絕不是一個攻擊力量。它的存在完全依賴美國的軍援,而美援的目標,又僅在保持美國太平洋的防衛線,因此它不可能獲得超過防衛需要的攻擊武器。它的海軍無法在海上單獨作戰,因為它不但沒有主力艦,連保養一隻軍艦的設備也沒有。它的空軍由短程戰鬥機組織,攻擊所不可欠缺的運輸機和長程戰鬥機卻少得可憐。它的陸軍,仍然以輕裝備步兵為主力,機械化部隊和重炮兵只不過是裝飾品而已。
台灣沒有支持反攻經濟的能力,蔣介石儘管全力支持軍隊,不惜以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預算做為軍費,但憑這彈丸之地,維持數十萬軍隊平時已苦於奔命,戰時怎能夠供給龐大的戰費?又怎麼能夠補人力的毀滅?

戰爭的目的已不存在,蔣介石雖然在號召自由民主,但處處蹂躪人權,一手把持政權,以特務組織,厲行暴政。有人說,大陸來台人士返鄉心切,容易受蔣介石的驅使。其實,中共國勢的強大,已使百年來飽嚐外侮的民族主義者揚眉吐氣,他們相信,這絕不是貪污無能的蔣介石政權所能望其項背的。我們究竟為誰而戰?為何而戰?蔣介石已失去了使人信服的戰爭目標,誰願為這個獨夫賣命?

蔣介石的官兵,把一生奉獻給這個獨夫,請問他們得到什麼代價?一旦年老力衰,不僅不能享其餘生,且被擯去民間,流浪街頭。這種騙局怎麼不令他們痛恨?因此,退伍軍人常說「亡大陸的固然是退伍軍人,亡蔣介石也將是退伍軍人」。

現役官兵的生活,更是慘不堪言,他們常常說,「毛澤東斷了我們的祖宗,蔣介石絕了我們的子孫。」狂者鋌而走險,猖者鬱鬱終日,官兵越規犯禁層出不窮,指揮官能多方籠絡,結果兵比官驕,軍紀掃地。

至於代退伍軍人而入伍的台籍青年在他們的記憶中仍然留著蔣介石在二二八事變中屠殺二萬台灣領導人物的仇恨,他們雖然三緘其囗,始終還是蔣介石的「沈默的敵人」,在軍裝的鐵面孔下,固然看不出他們的思想,他們無論如何不致認賊作父,受蔣介石的奴役。政工制度牽制軍事行動,減低軍事效能。軍事行動的優點,在於能迅速動員人力物力,完成任務。政工制度則循教條監視軍事行動,政治目的重於軍事目的,政治責任抵銷了軍事效能。雖然軍中明理之士,如孫立人等,曾提出異議,但卻被戴上莫須有的罪名,迄今含冤莫白。官兵常說:「一旦動員,先槍斃政治指導員。」

想一想,一枝欠乏攻擊能力的軍隊,在沒有戰費,士氣消沉,效率低落的情況下,和強大的中共作毫無目的的戰爭--這個戰爭叫做「反攻大陸」,而頑強的五星上將蔣介石,卻效法唐.吉訶德高舉一枝破爛不堪的掃把,向風車挑戰。

( 三 ) 為什麼蔣介石仍然高喊「反攻大陸」?

因為這個口號正是他延續政權,驅使人民的唯一手段。十五年來,他一直藉這一張空頭支票,宣佈戒嚴,以軍法控制了一千餘萬的人民,他所要的「反攻大陸」的把戲,實在是二十世紀的一大騙局。

國民黨官員何嘗不知道這個騙局不能持久,他們一面將自己的子女和搜刮而來的財富送往國外,準備隨時逃亡,一面扮作江湖郎中,把「反攻大陸」的延命丹餵給死在眼前執迷不悟的蔣介石。

讓我們看看這個口號有什麼魔力:

第一、矇蔽人民,利用人民心理的弱點,以苟延早已喪失存在的蔣政權。部份大陸來台人士,思鄉心切,可因「反攻大陸」的幻想而支持蔣介石,部份台灣人則因盼望政治壓力和經濟負擔減少,而姑且信其有。

第二、可利用非常時期的名義,排除憲法和法令的正當行使,陷害愛國而富於正義感的人們,進一步限制言論,封鎖新聞,控制思想,實行愚化政策。

第三、挾中共以自重,向美國討價還價,作為勒索美援的工具,當中美交涉不順利,或美國向蔣介石施以壓力時,立即在香港放出國共和談的消息,使有恐懼中共病的美國不知所措。

總之,「反攻大陸」的口號,對外可以要挾中共以自重,對內可以厲行恐怖政治,延續政權。

( 四 ) 蔣介石政權代表誰?

國民政府自稱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他認為現在的國民大會、立法委員、監察委員都是經過人民選舉而產生的,包括中國大陸和台灣代表在內。我們知道,這些選舉都是十八年以前(一九四七年)舉行的,我們也知道不到二年(一九四九年)中國大陸的人民已痛恨蔣政權的腐化無能,蔣介石雖然擁有數百萬軍隊卻很快地被趕出了中國大陸。顯然,大陸人民已選擇了另外一個政府。當時的國民政府已不能代表當時的大陸人民,何況在十八年後的今天,新的一代已經成長,蔣政權顯然不能代表現在的大陸人民了。

那麼,蔣政權能否代表台灣的人民?三千餘人的國大代表中,台灣的代表只有十餘席,四七三人的立法院中,台灣的代表也不過六名,他們的任期已分別於十二年前和十五年前屆滿,當然不能代表現在的台灣人民,何況二二八事變時,蔣介石屠殺了兩萬的台灣領導人物(當時台灣人口只有六百萬),雖然台灣人一直忍氣吞聲,但他們一直是蔣介石「沈默的敵人」。

談到台灣人和大陸人,我們必需指出,蔣介石政權雖然在口頭上高喊「台灣人與大陸人必須攜手合作」,其實卻最忌諱台灣人和大陸人真正合作,所以極力挑撥離間,無所不為。這種政策,在選舉中表現得最為突出。蔣政權分化台灣人和大陸人,使他們互相猜忌,彼此獨立,以便操縱與統治。因此蔣政權一直防範台灣人和大陸人的竭誠合作,協力消除蔣介石的專制,實現民主政治。當雷震要求台灣人和大陸人合作的途徑時,蔣介石終於撕破了臉皮,不顧國內外輿論的指責,張牙舞爪地將雷震戴上紅帽子。蔣介石深知台灣人和大陸人合作實現之日,也正是他的政權瓦解之時。

或者說,蔣介石政權是國民黨的代表,並且根據他們的傳統的「黨國合一」論也就是代表中國。其實,蔣政權甚至於不能真正代表國民黨。國民黨本身只有獨裁,而沒有民主,絕大多數的黨員,沒有說話的權利,他們的代表,在大會中,只能恭聽頭目的訓詞,鼓掌鞠躬而已。他們只是一群「點頭人」,只能一致通過頭目的提案,至於提案的內容,是不能也不敢過問的。黨內又是派系分立,在蔣介石的權力鬥爭中,如兩廣勢力,胡漢民、張發奎、李宗仁等被清算的派系固不必說,其他不得寵的派系也不能進入權力的核心。這些被排擠的多數黨員,當然是憤慨而不滿的。黨內明智之士或避口不談政治以作無言的抗議,甚至於積極抨擊,成為反對蔣政權的主流。

我們可以說,蔣政權只是國民黨內少數小人集團的代表。它既不能代表中國、又不能代表台灣,甚至不能代表國民黨。

( 五 )

台灣經濟的發展面臨兩大問題,一是龐大的軍隊組織,一是激增的人口。這是不負責任的蔣政權在「反攻大陸」的虛偽號召下自我毀滅的陷阱。

根據蔣政權本年的統計,軍費支出佔預算百分之八十以上,這個數目,並不能概括所有的軍事費用。每年由糧食局供給軍隊二十萬噸米的價格遠低於市價,而且遠低於局定的價格;軍隊的運費、電費以及其他應付公營事業的費用,從未結帳;軍需工廠所得與美援物質拋售所得也歸軍隊所有;軍隊的消費,已超過資本的形成。

激增的人口,也減低了經濟成長的效果,影響所及,失業問題日趨嚴重,尤以農村的情形最為惡劣。台灣的勞動人口約有四百萬人,而失業人口至少在一百萬人以上,約佔勞動人口的四分之一,每平方公里的耕地,要擠一千二百三十人,受大專教育的優秀青年迫不得已,紛紛出國,每年都在千人以上。蔣政權不敢面對現實,將問題的解決訴諸自欺欺人的「反攻大陸」上面,雖然有些知識份子正直呼喊著,但仍然無濟於事。他們說,主張節育的人是失敗主義者,而把希望寄託在剛出生的嬰兒,認為二十年後,這批後代將為他們執干戈而「反攻大陸」。

許多人以為台灣的土地政策是蔣政權的德政。其實,蔣政權實行土地改革的動機,卻是為了削弱潛在的反對力量。從清朝以來,台灣傳統的政治領導人物,都來自地主階級。蔣介石深知政治人才的興衰對他的專制的影響,因此,先在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變時屠殺了兩萬台灣領導人物,又在一九五 O 年實施土地改革,打倒傳統的政治領導階級。當然大陸人不屬於台灣地主階級,也是土地改革能實施的主要原因。由於蔣政權傾心消滅地主階級,地方力量終一蹶不振,而農民卻在農產品價格的抑制、無從逃避的重稅、以及肥料換穀政策的重重剝削下,每日為餬囗掙扎而無餘力。

經濟政策應該有一套長期發展計劃,但蔣政權所做的,只是不顧經濟原則的盲目的投資,以及表面而臨時性的應急措施。他們為了維持軍糧,不惜殺雞取卵,榨取農民。他們深怕軍費一時中斷,所以不敢面對現實,改革它命脈所在的稅收制度,而任它腐化。他們為了鞏固政權,更與財閥勾結,抑制貧苦大眾,造成貧富懸殊的不安定社會。

讓我們看看到了山窮水盡的蔣政權的最後面目,一方面將它們的創子手們放在重要的位置加緊暴力統治,他方面以所得「十二億公債」都市平均地權及變賣公共事業等,來榨取人民,屢次派遣他的掌櫃徐柏園到中南美疏散民脂民膏,大買地產。

( 六 ) 台灣足以構成一個國家嗎?

國家只是為民謀福利的工具,任何處境相同、利害一致的人們都可以組成一個國家。十餘年來,台灣實際上已成為一個國家,就人口面積、生產力、文化水準條件來看,在聯合國一百十餘國中,台灣可排在第三十餘位。其實許多小國的人民反而能享受更多的福利和文化的貢獻。如北歐各國、瑞士、南美的烏拉圭,都是很好的例子。我們應拋棄「大國」的幻想和包袱,面對現實,建設民主而繁榮的社會。
有人說,蔣介石已成了裸體的皇帝,我們可以坐待他的末日。但是我們不能不想,走到窮途末日的蔣政權,將台灣交給中共。我們更不能不憂慮,台灣將被國際上的權力政治所宰割,所以說我們絕對不能等待。

許多知識份子們仍然在迷信「和平轉移政權」與「漸進的改革」。我們必須指出,如果回顧劣跡昭昭的國民黨史,我們立刻就可以發現,只要剛愎狂傲的蔣介石睜著眼睛,任何方式的妥協不是夢想,便是圈套 -- 專門用來陷害知識份子的圈套。所以我們絕不能妄想「和平轉移政權」而妥協。

我們還要坦誠的告誡與蔣政權合作的人們:「你們應立即衷心悔悟不再為蔣政權作威作福,不再做蔣政權的爪牙耳目,否則,歷史和人民將給你們最嚴厲的制裁」!

( 七 )

在台灣這種正在開發中的地區,經濟發展實際上是文化、社會、經濟、政治的大革命,而政治則為一切推動的源泉。台灣儘管具有現代化的良好基礎,可是只要腐化無能的蔣政權存在一天,我們距離現代化仍然非常遙遠,所以我們絕不能期待「漸進的改革」。

基於這種認識,我們提出下列主張,即使流盡最後的一滴血,我們也要堅持到底使它實現。

甲、我們的目標

(一) 確認「反攻大陸」為絕不可能,推翻蔣政權,團結一千二百萬人的力量,不分省籍,竭誠合作,建設新的國家,成立新的政府。

(二) 重新制定憲法,保障基本人權,成立向國會負責且具有效能的政府,實行真正的民主政治。

(三)以自由世界的一份子,重新加入聯合國與所有愛好和平的國家建立邦交,共同為世界和平而努力。

乙、我們的原則

(一) 遵循民主常軌,由普選產生國家元首。他不是被萬人崇拜的偶像,也不是無所不能的領袖。更沒有不容批評的教條。他只是受國會監督與控制,熱心為民眾服務的公僕。

(二) 保障集會、結社和發表的自由,使反對黨獲得合法的地位,實行政黨政治。

(三) 消滅特權,革除貪污,整肅政風,改善軍公教人員的待遇。

(四) 樹立健全的文官制度,實行科學管理,提高行政的效能,確立廉潔公正的政治。

(五) 保障司法獨立,廢除侵犯人權的法規,嚴禁非法的逮捕,審訊與刑罰。

(六) 廢止特務制度,依民主國家常軌,規定警察的地位和職務,並樹立人民的守法精神。

(七) 確保人民對國內外通信、遷徙與旅行的自由,維護開放的社會。

(八) 以自衛為原則,裁減軍隊,並保障退伍軍人的地位和生活。在經濟方面,由於國防負擔大減,我們可以根據長遠的目標和計劃,充分利用人力物力,加速經濟的成長。我們將以民主方式分配經濟權利,廢除個人和階級經濟特權,保障機會均等。我們將建立直接稅制,加強累進所得稅與遺產稅,消除貧富懸殊的現象。我們計劃擴大國家的生產力,消滅失業,普遍提高國民生活水準,使人類的尊嚴和個人的自由具有實質意義。我們將改造農村傳統的生產力式與維護溫飽的觀念,建設科學化、機械化、現代化的農村社會。過去蔣政權盲目投資、無理干涉企業,以低工資支持資本家、以肥料換穀辦法剝削農民、以消費稅和戶稅增加一般大眾負擔所造成的各種問題,我們將予以徹底解決。

我們確信社會的目的在維護個人的尊嚴,增進人民的福利,因此我們反對蔣政權統治下的恐怖、貪婪與妨礙團結發展的多種措施,而要建立一個互信互助、友愛的社會,使每一個人都能過完美積極幸福的生活。

多少年來,中國只有兩個是非,一個是極右的國民黨的是非,一個是極左的共產黨的是非,真正的知識反而不能發揮力量。我們要擺脫這兩個是非的枷鎖,我們更要放棄對這兩個政權的依賴心裡,在國民黨與共產黨之外,從台灣選擇第三條路 -- 自救的途徑。

讓我們結束這個黑暗的日子吧!讓我們來號召不願受共產黨統治、又不甘心被蔣介石毀滅的人們,團結奮鬥,摧毀蔣介石的暴政,建設我們的自由國土。

愛好民主自由的同胞們,千萬不要因看到黯淡的現實而灰心,而絕望。讓我們告訴你們,國內外的情勢對我們越來越有利,而我們的自救力量正在急速地擴大中。在政府機關、地方團體、軍隊、公司、報社、學校、工廠、農村到處都有我們的同志。我們這個組織,已經與在美國、日本、加拿大、法國、德國的同志們取得密切的聯繫,並且得到熱烈的支持,一旦時機來到,我們的同志將會出現在台灣的每一角落,跟你攜手合作共同奮鬥。

同胞們!勝利就在眼前,團結起來!這就是我們的標誌。從今天起,它就隨時隨地出現在你們的面前,記住!當你們看到它的時候,這個組織正在迅速地擴大著,這個運動也正在有力地展開著。




感謝:
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period=441&bulletinid=19110
http://www.taiwanus.net/Ebooks/TasteOfFreedom/refe.htm
http://www.tafaward.com/Award%20Recipients/1993/Ch_special1_19937.htm
http://www.tafaward.com/2003%20Annuals/ChungMin.htm
http://taiwantt.org.tw/books/cryingtaiwan4/content/1980/19870509-73.htm
http://linux119.drnh.gov.tw/Q2/profile.html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D%8F%E5%BB%B7%E6%9C%9D







2006年11月16日 星期四

專制獨裁的死敵-自由中國

自由中國創刊胡適雷震等辦《自由中國》雜誌,其宗旨就是要在台灣宣揚西方自由主義的民主政治理念,因此,它與蔣介石集團的矛盾與生俱來,不可避免。但在逃臺初期,蔣介石為了討美國人的歡喜,爭取更多的美國軍事和經濟援助,對雜誌採取了容忍的態度。但隨著台灣局勢的穩定,彼此的衝突逐漸加劇。
《自由中國》雜誌與國民黨發生正面衝突,起因於胡適雷震等籌組「中國民主黨」。根源於自由主義的政治觀,胡適一直反對國民黨在台灣搞“一黨獨大”,主張成立一個反對黨,使彼此有所制約。他曾向蔣介石建議把國民黨一分為二,但遭拒絕。於是轉而支援雷震組建新黨.....



如同上開敍述者,此篇通篇資料皆為布魯克於網上蒐集而來。因為年代久遠,非布魯克年齡所及,在没有網路之前,布魯克甚至連聽都没聽過。是故疏謬難免。感激網上暸解這個故事的人士,願意把這段故事分享出來。個人所做的只是粗淺整理功夫,透過這些整理,個人對這些先哲的風範有了初步的認識,亦是個人藉以表達對這些民主先哲的感念。

這個故事發生在1949年...很久很久以前....
雷震王世杰杭立武等人經常聚會,主張辦報紙與刊物,宣揚民主自由,以對抗共黨專政極權。刊物經胡適定名為「自由中國」,仿照二次大戰戴高樂之「自由法國」。
創刊初期,雷震等曾赴浙江溪口,請示 蔣公,獲其允助。但因為中國共產黨的軍隊渡過長江威逼上海而未成(KMT大退敗)。一九四九年年底,國民黨倉惶失措地撤退到台灣,因此本來打算在上海創刊的自由中國,在台北創刊。

《自由中國》的創刊,由於 蔣公答應給以支持,國民黨政府曾大力贊助。後來,透過 蔣公的關係,《自由中國》得到教育部的資助,在台北創刊時,教育部特別撥出一間房子供他們使用。這本雜誌剛創刊時,內容著重在批評蘇俄共產世界的政治,沒有直接檢討國內的政治,所以,當時的部隊都訂閱《自由中國》。

黃杰撤退到富國島時,曾經寫信給雷震,希望雷震將每一期的《自由中國》寄數十本給他的部隊,以使官兵弟兄享受一點精神糧食。謂曰:「海外孤軍獲此精神食糧,逾於珍饈,不獨慰其飢渴,抑將壯其身心」。由此可知,《自由中國》的創刊,統治者當局是支持的。不意八個年頭過後,蔣氏父子製造「雷案」時,即令由黃杰執行,想必黃早已忘了昔日他流落異域時的讚美,更遑論昔日雷震的贈閱情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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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 孕釀中的《自由中國》


雷震胡適王世傑(/杰?)、杭立武等籌備在上海建立一份名為《自由中國》的雜誌

10月-雷震赴台灣,並再次與杭立武討論辦刊事物,受到的支持。
當時是教育部部長,由他出面資助《自由中國》的成立。

11月20日-《自由中國》半月刊在台北創刊,在美國的胡適掛名發行人,
雷震為實際負責人,負責經費、邀稿、撰稿、校對、主持編輯委員會議等職。創刊號有胡適傅斯年毛子水雷震殷海光等人文章。
雷震發表〈獨裁、殘暴、反人性的共產黨〉。
在 蔣公為宣示政治改革決心以取得美援背景之下,自由派人士紛獲見用。


1950年《自由中國》初期-站在「擁蔣反共」立場,與蔣老頭關係密切


曾於1950年、1951年年兩度代表 蔣公赴港宣慰反共人士,並探聽第三勢力在香港的發展情形。

3月1日-蔣中正總統復行視事。任命孫立人為陸軍總司令,王世杰為總統府秘書長,雷震擔任國策顧問、中央銀行監事。

7月-國民黨成立改造委員會。

10月-雷震至香港考察《香港時報》發行情況。


1951年 國民黨與《自由中國》格格不入的開端 


1月底至3月初-與洪蘭友共赴香港,代表政府宣慰反共人士,並探聽第三勢力在香港的發展情形。回台之後於改造會提出港澳之行報告,並提「廢除學校之三民主義課程及軍隊黨部」,未獲重視。
未久 小蔣公 經國在忠烈祠公祭時,當面斥責雷震乃受共黨唆使,才建議廢除軍隊黨部。

4月中- 蔣公 中正在軍隊黨部改造會就職會上亦指責其建議與匪諜、漢奸無異,令雷震深感難過。

政府不可入人民於罪6月初-《自由中國》雜誌第4卷第11期刊登夏道平執筆之社論〈政府不可誘民入罪〉,批評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背後支援經營高利貸,評論政府採行金融投機作法可能導致執行人員藉機敲詐。因而觸怒國民黨,引發第一次言論風波。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指《自由中國》雜誌“破壞金融管制”、“損害政府威信”,欲對雷震和雜誌採取行動,後因台灣省政府主席吳國楨出面干預而未果。在獲得美援後,自由派人士重要性減弱,雷震與 蔣公關係也日益疏遠。


6月中-刊登〈再論經濟管制的必要〉進行道歉,引起胡適不滿,辭去發行人一職。


1953年 雷震與蔣漸行漸遠 


雷震遭免除國策顧問、中央銀行監事、國民大會籌備委員等職。


1954年 雷震不見容於國民黨 


7月-《自由中國》第11卷第12期刊登題為〈搶救教育危機〉的讀者來信,批評由 小蔣公 經國負責的“救國團”“假教育之名而行黨化之實”,對學生實行奴化教育,使台灣青年所受的教育與民主制度所追求的目標背道而馳。來信呼籲全社會行動起來,“挽救教育危機”。 蔣公看後勃然大怒。

12月- 蔣公 介石下令開除了雷震的國民黨黨籍,撤銷了其擔任的全部職務。

♨《自由中國》的言論逐漸轉變為「民主反共」立論。
以憲政民主、自由人權檢視政府施政,對蔣的威權統治有所批評,與蔣的關係日益緊張。
除了倡導言論自由、揭露國民黨的專制獨裁統治外,爾後《自由中國》雜誌更是把矛頭指向了國民黨統治的“法統”,質疑國民黨聲稱並代表“全中國”的“正統性”。



1955年 雷震處境日益艱難 


1月中-對大陸廣播〈自由對抗奴役〉。美國國務院邀請訪美並為眼病赴美就醫,但未獲准出國,胡適作保亦無法改變。


1956年 「祝壽專號」-《自由中國》與國民黨突衝的開始


10月31日-蔣總統70華誕,事前曾要求各界建言,《自由中國》特別出版「祝壽專號」,發表了胡適徐復觀陶百川雷震等人撰寫的十幾篇文章,為自由派人士向蔣公建言之總集,言人所不敢言。不僅委婉批評 蔣公大權獨攬,更明確反對 蔣公連任第三屆總統,要求國民黨選撥人才,限制總統權力、實行責任內閣制,取消軍隊中的國民黨組織,實行軍隊國家化等,引起黨、團、軍刊物的圍攻。後雷震發表〈我們的態度〉,說明雜誌是「對人無成見,對事有是非」。


祝壽專號♨「祝壽專號」上,載有胡適撰〈述艾森豪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希望蔣總統努力作一個無智而能「御眾智」,無能無為而能「乘眾勢」的元首。由於「祝壽專號」內容新穎,讀者反響強烈,雜誌再版11次,在台灣島內引起廣泛關注。而在其後1959年1月出版的第20卷第1期和6月出版的第20卷12期上,《自由中國》更繼續發表文章,反對 蔣公 介石連任第三屆“總統”。對此,蔣公 中正十分惱火,但又不便公開發作,於是在內部下發了《向毒素思想總攻擊》的小冊子,點名批判胡適,並要求黨內、軍中刊物組織輿論對胡適進行“筆伐”,以消除其“惡劣影響”。由於當時胡適在島內外有廣泛影響,且對國民黨還有利用價值,因此 蔣公對胡適的圍剿只限於國民黨內部,還留有餘地,且在1957年11月任命其為“中央研究院”院長。


1957年「今日問題」-《自由中國》的反擊;組黨的先聲初啼 


3月19日-雷震演講〈談民主自由〉。

4月-《制憲述要》在香港出版。

5月-雷震郭國基楊金虎吳三連等臺籍人士申請成立「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以改革國民黨長期包辦台灣地方選舉的弊端,但遭到國民黨當局的禁止。雷震於是與胡適商量籌建「中國民主黨」。

7月起-《自由中國》刊載一系列社論〈今日的問題〉,全面討論國是。
首篇由殷海光執筆之〈反攻大陸問題〉大刀一揮砍向了國民黨的「法統」,正面揭斥了國民黨用以遮蓋獨裁行徑的藉口---反攻大陸。

8月2日-雷震胡適信,再度希望其出面領導一個新的政黨,胡適謝絕。

♨1957年7月到1958年3月,《自由中國》雜誌以〈今日問題〉為題連續發表了十五篇社論,通過全面反思台灣的政治、經濟、軍事、教育、司法、新聞自由等問題,提出:台灣必須正視現實,不能老是活在“願望之中”;雖然當局一直高喊“反攻大陸”,但從現實觀察,在相當時期內,國民黨反攻大陸的“可能性並不太大”;國民黨一直死抱住“反攻大陸”的口號不放,目的只不過是為“一黨獨大”和維持集權統治張目,尋找藉口。首篇由殷海光執筆之〈反攻大陸問題〉,末篇〈反對黨問題〉,主張「反對黨是解決一切問題關鍵之所在」。


1958年 《自由中國》對國民黨已無期待,步上組黨一途 


4月10日-胡適回國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

5月27日-在自由中國社餐會上胡適公開主張由知識份子來組織一個在野黨。雷震接著在《自由中國》發表社論〈積極展開新黨運動〉,大聲鼓吹新黨。同時李萬居吳三連高玉樹等78人發起組織「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該組織無法取得行政機構之許可而無法成立。

6月-出版法修正案於立法院通過。《自由中國》在社論〈國民黨當局應負的責任和我們應有的努力〉表示,出版法修正案通過,使出版品不待法院的審判,行政官署可直接逕行予以處分,是立法史上可恥的一頁,鼓勵大家努力爭取言論自由。


1959年 山雨欲來風滿樓-國民黨發狂的開始 


「陳懷琪事件」發生,陳懷琪控告社方偽造讀者投書。

3月3日-雷震到台北地方法院應訊。

3月25日-二次應訊。其後王雲五上書當局,請寬大為懷,就此息事。

雷震步入法庭應訊






雷震被控涉嫌冒用名義被台北地檢處傳訊,圖為自由中國月刊發行人雷震步入法庭應訊(註:此圖應即指「賤人陳懷琪事件」的情景)




1960年 自由與獨裁的正面交鋒-《自由中國》蒙難


2月1日-《自由中國》發表社論〈敬向蔣總統作一最後的忠告〉。

3月-發表〈敬向國大代表同仁說幾句話〉、〈在國民大會反對修改憲法和臨時條款的書面意見〉,反對修改臨時條款以達修憲連任,並將後者交給國大記錄。在國大審查會表決修改臨時條款時,雷震並未出席,王世杰表示反對。

3月21、22日-正副總統選舉,雷震均未出席投票。蔣中正、陳誠當選正、副總統。地方選舉前,參加集會,共同提出15點向政府要求選舉公平。

5月4日-雷震發表〈我們為什麼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反對黨〉,鼓吹成立反對黨參與選舉以制衡執政黨。

5月18日-非國民黨籍人士舉行「選舉改進檢討會」,主張成立新黨。
《自由中國》雜誌聯合民主社會黨、青年黨和一些臺籍人士共72人,在民社黨總部召開座談會,聲稱不論國民黨批准與否,決議即日起組織「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
發表聲明,決定:
1、已成立選舉改進座談會,將督促政府辦好選舉;
2、籌組新黨,團結海內外反共人士並與民青兩黨協商,為真正民主而奮鬥。
要求公正選舉,實現真正的民主,隨即籌備組織「中國民主黨」。
雷震擔任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召集委員,與李萬居高玉樹共同擔任發言人。


6月15日-「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宣佈籌組新黨,並緊鑼密鼓地著手籌建。


6月25日-召開選舉改進座談會第一次委員會,推舉雷震等16人為召集委員。翌日召集人會議,推雷震李萬居高玉樹為發言人,雷震李萬居夏濤聲吳三連郭雨新等17人為召集委員,雷震為秘書長,李萬居任常務委員會主席。

7月12日-雷震夏濤聲傅正赴彰化演講。在台中召開中部四縣市座談會,出席者近百人,雷震在場演講,聲明新黨10月前成立,決爭取下屆縣市議員。籌備委員會並在全島舉行巡迴座談會。一時間在台灣島內掀起了組織反對黨的熱潮。

7至8月間-舉行四次分區座談會,情治單位進行密切監控。

♨1960年上半年,《自由中國》雜誌連續發表〈七論反對黨〉的文章,認為“民主政治是今天的普遍要求,但沒有健全的政黨政治就沒有健全的民主,沒有強大的反對黨也不會有健全的政黨政治”,為組建新黨大造輿論。胡適也從美國返臺,發表《從爭取言論自由談到反對黨》的演說,與雷震等相互呼應。胡適雷震的行動得到美國各界尤其是輿論界的支援,同時也給國民黨施加了極大的壓力。隨著組黨工作步伐的加快,《自由中國》與國民黨的衝突一觸即發。

7月-國民黨控制的三大報《中央日報》、《中華日報》、《台灣新生報》同時在頭版頭條刊登文章,誣指成立反對黨是陰謀配合中共“統戰”,企圖在台灣製造混亂,“顛覆政府”,發出了鎮壓組黨行動的信號。

7月29日-《中央日報》刊登社論〈論政黨的承認問題〉,不承認新黨。

大江東流擋不住8月底-雷震發表緊急聲明,宣佈將在9月底成立新黨。




9月1日-《自由中國》第二十三卷第五期刊出了由
殷海光執筆的社論〈大江東流擋不住〉。
聲言組黨就像民主潮流,是無法阻擋的。
至此,國民黨的容忍已到最後極限。






9月4日- 蔣公下令情治單位警備總部以涉嫌判亂為由,逮捕《自由中國》雜誌發行人雷震、編輯傳正、經理馬之驌、會計劉子英等人。

♨遠在美國的胡適兩度在美打電報給向行政院長(/副總統?)陳誠發出電文:「政府此舉甚不明智,其不良影響所及可預言者,一則國內外輿論必認為雷等被捕,表示政府畏懼並挫折反對黨運動,二則此次雷等四人被捕,自由中國雜誌當然停刊,政府必將蒙摧殘言論自由之惡名,三則在西方人士心目中,批評政府與謀成立反對黨皆與叛亂罪名絕對無關……」

9月9日-張君勱長電蔣中正,要求釋放雷震。

9月11日起-長女雷德全陸續在《紐約時報》發表多篇投書,為父抗議。

9月12日-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改名成立「中國民主黨籌備會」,要求釋放雷震。

9月16日- 蔣公,開始垂詢雷案發展,

9月20日- 蔣公數度召集黨政軍高級幕僚開會,指示儘速辦理,與會成員則包括張群(總統府秘書長)、唐縱、谷鳳翔、黃杰、汪道淵「軍法覆判局局長」等人。

9月底-殷海光夏道平宋文明共同發表聲明,願為所寫社論負起法律責任。

9月28日起- 殷海光陸續發表〈我看雷震和新黨〉、〈法律不會說話〉、〈雷震並沒有倒〉等文,為雷震聲援辯護。

10月8日-軍法宣判雷震以「知匪不報」(劉子英被指為匪諜)、「為匪宣傳」兩罪名判刑10年。傅正馬之驌處感化三年,而被指為「匪諜」的劉子英則被判處十二年徒刑。宣判的當天早上, 蔣公 介石明確指示雷震的「刑期不得少於十年」、「覆判不能變更初審判決」。儘管監察院「雷案調查小組」後來在調查報告中列舉與警備總部處理該案諸多「不合或失當之處」,並提出糾正案,仍然無法改變初審的判決。當時的監察委員陶百川自承「深知政府制裁雷震決心如鐵,自非監察院所能挽回」。

♨在美國的胡適返台找 蔣公 介石求情, 蔣公不予理睬。胡適認為政府逮捕雷震此舉甚不明智,應該交由司法審判,一切偵審公開,但 蔣公根本不理不睬,反而冷言以對:「胡先生同我向來是感情很好的。但是這一兩年來,胡先生好像只相信雷儆寰,不相信我們政府。」胡適激動說:「這話太重了,我當不起。……(事後胡適自語)10年前總統曾對我說,如果我組一個反對黨,他不反對,並且可以支持我。總統大概知道我不會組黨的。但他的雅量,我不會忘記。」
(按:胡適所謂「不會忘記蔣的雅量。」說的是 蔣公没有殺他,還是...???嗯...懸案,因人死不可考,故無從查起。)



1961年 雷震晚年與《自由中國》激起的浪花


1月10日-國防部拒絕雷震申請提起非常審判,認為原判於法並無不當。

1月 第5屆縣市議員選舉,「中國民主黨籌備會」曾往各地為新黨人士助選。1月23日「中國民主黨」舉行選舉檢討會,其後就停止活動,「中國民主黨籌備會」就此胎死腹中。

2月初-46位社會名流學者胡適李濟蔣勻田等上書總統,為雷震申請特赦,未准。

3月間-《公論報》遭地方法院假沒收處分。

萬山不許一溪奔---楊萬里7月8日-年雷震的六十五歲生日(陰曆5月26日),胡適想念獄中的雷震,手書南宋詩人楊萬里的《桂源鋪》饋贈:
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


10月10日-在獄中給胡適一信,關心的身體與生活,16日胡適回信表示很高興能夠安心寫回憶錄。



1963年 


立委齊世英主辦的《時與潮》雜誌166期刊登〈訪宋英問雷震獄中生活〉,並附雷震親筆的〈獄中自勵詩〉。《時與潮》因而被停刊1年,雷震被罰停止接見家屬6個月。雷獲悉實情後,曾向獄方進行抗議。


1970年 


7月-在獄中所寫400萬字《回憶錄》遭軍監沒收,並遭受調查。出獄前,被迫寫下誓書,由王雲五谷正綱陳啟天三人見證,保證「絕不發生任何不利於政府之言論與行動,並不與不利於政府之人員往來」。

9月4日-10年刑期屆滿,清晨6點出獄。

9月16日-雷震參加在懷恩堂舉行的殷海光教授逝世一週年紀念會,並淚盈滿眶的追述殷海光一生追求真理的大勇精神。

♨1970年9月4日雷震十年徒刑期滿出獄,繼續關心時政,1979年因癌症病逝。2002年獲得平反。雷震出獄後以垂暮之年、多病之身,重建《回憶錄》內容,寫出《新黨運動黑皮書》,手稿秘密送海外陳菊,輾轉流落海外,於2003年由遠流出版社出版。


1971年 


7月中-接受《華盛頓郵報》遠東局長哈立遜訪問,反對烏克蘭方案,同意「兩個中國」方案。

10月底-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雷震在12月中決定撰寫《救亡圖存獻議》,提出政治十大建議,希望政府速謀政治、軍事改革,以民主化方式應付危局。


1972年 

1月10日-呈送《救亡圖存獻議》至總統府、行政院。並為「中山文化基金會」以〈中華民國憲法詮真〉為題,從事專題研究,月領新台幣4000元。在南港墓園買50坪荒山預備作墓地。


1975年 


攝護腺疾病復發,醫生診斷為攝護腺癌,經鈷六十治療,體力日衰。7月5日,與家人至日月潭度生日,遭到特務監視。


1976年 


整理南港墓園,命名為「自由墓園」。除預留夫婦墓穴外,把亡兒雷德成與《自由中國》編委羅鴻詔殷海光的骨灰,一齊搬來葬在墓園內。

1979年3月7日病逝榮總,享年83歲。火化安葬於自由墓園。墓碑自題:「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中國民主黨籌備委員雷震之墓」。








雷震與家人








感謝: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B%B7%E9%9C%87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B%B7%E9%9C%87%E4%BA%8B%E4%BB%B6
http://archives.sinica.edu.tw/main/52/la/la.htm
http://www.ylib.com/search/rec_show.asp?BookNo=O2056
http://big5.chinataiwan.org/web/webportal/W5268123/Uadmin/A142318.html
http://www.ylib.com/search/rec_show.asp?BookNo=O2056
http://km.cca.gov.tw/myphoto/h_main.asp?categoryid=37
http://www.jimlee.org.tw/article.jsp?b_id=24454&menu_id=4









和平宣言-楊逵

楊逵楊逵(1905年10月18日—1985年3月12日),台灣著名小說家。出生於大目降(今台南縣新化鎮),本名楊貴。筆名有伊東亮、公羊、SP、狂人等。以楊逵為代表筆名。
1949年1月21日。發表《和平宣言》。和平宣言被中國上海《大公報》轉載,觸怒臺灣省主席陳誠。而於同年4月6日,四六事件發生時,楊逵亦遭到逮捕,經軍法審判判處12年有期徒刑,至1961年才自綠島獲釋,這也是楊逵一生中最長的一次牢獄之災。楊逵曾自我解嘲這篇《和平宣言》所換來的12年免費牢飯,是世界上最優渥的稿費。




《和平宣言》

陳誠主席在就任的記者招待會宣佈:以人民的意志的意志,以人民的利益為利益。這是我們以為是正確的。但是人民的意志是什麼呢?需要從人民心坎找出的,不能憑主觀決定。

據吾人所悉,現在國內戰亂已經臨到和平的重要關頭,台灣雖然比較任何省份安定,沒有戰、亦沒有亂,但誰都在關心著這局面的發展。究其原因,就是深恐戰亂蔓延到這塊乾淨土,使其不被捲入戰亂,好好的保持元氣,從事復興。我們相信台灣可能成為一個和平建設的示範區。

可是和平建設不是輕易可以獲致的,須要大家協力推進:

第一,請社會各方面一致協力消滅所謂獨立以及託管的一切企圖,避免類似「二二八」事件重演;

第二,請政府從速準備還政於民,確切保障人民的言論、集會、結社出版、思想、信仰的自由;

第三,請政府釋放一切政治犯,停止政治性的捕人,保証各黨派依政黨政治的常軌公開活動,共謀和平建設,不要逼他們走上梁山;

第四,增加生產,合理分配,打破經濟上不平等的畸型現象;

第五,遵照 國父遺教,由下而上實施地方自治。

為使人民意志不被包辦,各地公正人士須要從速組織地方自治促進會、人權保証委員會、動員廣大人民,監視不法行為與整肅不法份子。

我們相信,以台灣文化界的理性結合,人民的愛國熱情,就可以泯滅省內省外無謂的隔閡。我們更相信:省內省外文化界的開誠合作,才得保持這片乾淨土,使台灣建設上軌,成個樂園。因此,我們希望,不要再重武裝來刺激台灣的民心,造成恐懼局面,把此一比較安定乾淨土以戰亂而毀滅。

我們的口號是:

(一)清白的文化工作者一致團結起來!

(二)呼籲社會各方為人民的利益而奮鬥。

(三)防止任何戰爭波及本省。

(四)監督政府還政於民, 和平建國!




引自:維基百科


2006年11月10日 星期五

白雅燦29條公開質詢書-白雅燦

《白雅燦聲明書》


候教處 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五五號之一(二樓) (龍山寺附近)

    台北郵局信箱二一‧三九號

電 話 三六一八六六一‧三八一二四二九

學 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



經 歷 陸軍軍法見習官

    拖鞋推銷員

    私立培元中學三民主義教員

現 任 自由職

獻身台灣政治工作簡歷:

 一、五十八年黃信介立法委員競選參與參謀工作

 二、六十年被台灣警備司令部指控涉嫌叛亂(政治犯)囚禁一百二十天

 三、六十二年台北市議員無黨無派聯合陣線候選人王昆和‧陳怡榮政見發表會助講員


解決台灣問題的先決條件:

呼籲請將蔣經國先生親身公開向我一、五○○萬台灣同胞答覆:

(一)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率先公佈私人財產、以杜台灣百官貪污之風?

(二)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率先公佈其令尊 故總統蔣介石先生的遺產稅繳納的情節於全國人民、以杜台灣權貫財閥公開漏稅之風?

(三)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敢躬身坐用裕隆汽車、以身作則以增強國人愛用國貨的信心、國際人士重視台灣貨的堅強信心!

(四)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率先將其女兒及女婿從美國召回台灣以示決心與我一、五○○萬台灣住民共生死、而杜台灣大小官員、開溜美當寓公之大門?

(五)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將其第三公子蔣孝勇先生前濫用權勢違背教育部法令轉學台灣大學政治系非法特權事件撤予查明、以肅官箴!

(六)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以台灣最高行政首長的身份提出辭職、以示對今年泰國菲律賓斷絕對台灣外交承認關係不利事件負其全責、以期建立台灣責任政治風氣、台灣廉恥社會風氣的楷模的表率。

(七)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願意解散特權作風的中國國民黨事業----中華航空公司‧瑞華瓦斯公司‧中興電氣公司‧中央電影公司‥ ‥以期根本消滅台灣特權惡風!

(八)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敢公開青年公司冒貸案公然吞吃我一、五○○萬台灣住民五億新台幣血汗錢的董事名冊?

(九)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敢公開結案偵訊中央市場菜蟲剝削攤販案被輿論所公然指名的國民黨議員陳愷先生‧黃馨保先生‧陳良光先生‧黃聯富先生、以及非國民黨立法委員康寧祥先生以樹威信、並期早日還當事人的清白?

(十)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即速公佈法令限制前曾任及現任的台灣大官‧大財閥移民國外、以杜台灣資金外流之路?

(十一)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能提供全部免費的施醫服藥、全民健康保險的公醫制度、以期建立一個安全的台灣社會?

(十二)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能給予在我一、五○○萬住民有失業情況時、給予救濟補助的機會?

(十三) 為何、蔣經國先生無給予我一、五○○萬台灣住民有人道標準的住屋----三十年分期攤納的住宅無限的供給?

(十四) 為何、蔣經國先生無能給予我一、五○○萬台灣住民養老退休金、以保障人人晚年的安定的生活?

(十五)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即速提出辦法解救數以萬計的台灣烏腳病者‧痲瘋病患者的悽慘生活的日子?

(十六)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即時解除不足維持吃飯的非人道的最低基本工資的惡法?

(十七)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將國會應否解散問題、訴之於包括最尊重民主的台灣地區的公民直接投票制度、以期消滅特權、而重民主力量?

(十八)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將「電視台語節目應有的比例」、「布袋戲應否重演」、以舉辦「台灣公民直接投票制度」訴之民意公決之、以示尊重民主?

(十九)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敢釋放所有的台灣的政治犯、以期建立一個朝野上下和諧團結有力的台灣社會?

(卄) 為何、蔣經國先生故意委派中央五院副院長(除考試院外)均清一色為土生土長的台灣同胞?

(卄一)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敢委派本省同胞擔任軍事首長‧警察首長?

(卄二) 為何、蔣經國先生在六十一年美國中共上海公報宣言:「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及今年(六十四年)越南阮文紹政府被美國政府出賣亡國慘痛的教訓後、仍口喊堅持「中華民國永遠站在自由民主陣營的一邊」有被美國政府再一次出賣亡國的唯一單線親近依賴美國外交政策的做法?

(卄三)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願廢除破全世界保持最久的長達二十六年的台灣戒嚴令而裁撤台灣警備司令部的軍事統治、濫捕拘押無辜侵犯人權、以免製造本省同胞與外省同胞分離感情的軍法秘密審判、以及廢除戒嚴時期流氓取締辦法破壞憲法人權保障的流毒、以期建立本省同胞融洽和諧開放的台灣社會。

(卄四)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樂意再出國以爭取國際友人、以期打開愈形被國際局勢孤立的台灣外交危急?

(卄五)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予明令禁止非政府機關正式編制內的人民團體----中國反共青年救國團公然地在政府編制內的各級公立教育學校干涉教學的特權惡劣作風、以示天下為公的典範。

(卄六)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召請在美國的台灣獨立份子彭明敏先生等返回台灣、以期建立國際所共同一致承認的政府、並減少今後台灣愈形孤立國際局勢的阻力?

(卄七) 為何、蔣經國先生不全權特派土生土長台灣住民代表郭雨新先生、康寧祥先生為台灣國際巡迴大使、以期打開國際局勢愈形孤立的台灣危局、而重建在國際政治的外交多方面關係?

(卄八) 為何、蔣經國先生在台灣愈形孤立的國際局勢下、不策動台灣與蘇聯的外交關係以箝制美國、中共共同出賣台灣、宰割台灣的陰謀?

(卄九) 為何、蔣經國先生對中共在海外所施封鎖台灣對外貿易生路的打擊的惡劣做法?不敢面對現實、採取直接與中共談判的辦法、以期早日解除台灣對外貿易發展被束縛的危機、增強發展台灣經濟、而提高我一、五○○萬台灣住民生活水準?

假使、蔣經國先生能給我們滿意的答覆上列問題、我----白雅燦情願即時不考慮競選。謝天!謝地!公開呼求:敬請各位有志者、讀我的選舉宣告書、如有同感者、敬請您本「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支持我、本人係由貧苦家庭出身、甘願獻身犧牲於台灣政治、請撥款入郵政劃撥一○五三六一號白雅燦收。








引自:
http://www.cotaiwan.info/SBTATI/SBTATI_SBpublish_200TW400C.nsf/0/5F3D8A7EAFEF75DD48256DB0001A8186?OpenDocument


♨1970年代,在台灣印刷這份文件就要被判刑關了5年。布魯克現在轉載,公開post在網路上也有點怕怕...呵呵......
...嗯,布魯克注意到了.....可能是因為這篇文章寫到 小蔣公 經國先生的地方....都沒有像我一樣空一格啦...唉...因為這小小疏忽,被判無期徒刑,實坐13年牢,真是太大意了...

2006年11月9日 星期四

「大力水手事件」-柏楊

柏楊-大力水手事件

卜派:好美的王國…我是國王,我是總統,我想是啥就是啥!

小卜派:我哩!

卜派:?


柏楊-大力水手事件

卜派:你算皇太子吧!

小卜派:?

小卜派:我要幹就幹總統!

卜派:你這小娃…口氣可不小。

柏楊-大力水手事件

小卜派:老頭,你要寫文章投稿呀!

卜派:我要寫一篇告全國同胞書。

小卜派:全國只有我們兩個人,你知道吧!

卜派:但我還是要講演。

柏楊-大力水手事件

卜派:我國乃民主國家,人人有選舉權!

小卜派:人人,只有兩個罷啦!等我想想…

小卜派:我要跟你競選。

卜派:!

柏楊-大力水手事件

卜派:等我先發表競選演說。

小卜派:好吧!

卜派:全國同胞們…

小卜派:開頭不錯!

卜派:千萬不要投小娃的票…

小卜派:這算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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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中華日報》向美國金氏社訂購「大力水手」(Popeye the Sailor Man)漫畫,由倪明華主編的家庭版刊出,由柏楊負責翻譯。埋下了柏楊失去自由的導火線。

1968年1月2日《中華日報》家庭版刊出柏楊翻譯的「大力水手」漫畫,故事內容係:大力水手卜派父子在一座小島上,欲角逐總統職位的故事。

柏楊將卜派發表競選演說開頭所使用的字眼『fellows』翻譯成當時 蔣總統 中正公 的慣用語-「全國同胞們」。而無端惹禍上身。

該漫畫被認為是在暗諷 蔣公 中正父子,流落小島<1>,佔地為王<2>。
調查局先後約談該報婦女版主編倪明華(柏楊妻)及柏楊。後柏楊被以「侮辱元首」的理由逮捕。

3月7日。柏楊被調查局以「共產黨間諜」及「打擊國家領導中心」的罪名入獄,受軍法審判,並判處唯一死刑。時年49歳。<3>

6月移送軍法處起訴,以30年前參加「中國民主同盟」,未向政府機關自首為由,來臺後又推行文化統戰工作,判處12年徒刑,苗栗警察局督察長孫建章(因柏陽之證詞而受牽連)判感化3年。

由於柏楊曾在救國團工作,一度頗受團主任蔣經國的賞識;他的小說和雜文,擁有廣大讀者,旅美學人孫觀漢、劉述先、吳新一,美國輿論都出力救援但未果。

1975年4月5日,對號入座的 蔣總統 中正公 到地府新生處報到,柏楊刑期由十二年減為八年,於1976年刑滿。然而,「上級單位」卻以「無適當位置安置」為理由,將柏楊遣送到綠島。等同於在綠島又被囚禁了一年多。

直到1977年的4月1日,柏楊終於恢復自由,此時,距離其被捕入獄已過了9年又26天。







<註1>指台灣
<註2> 指卜派宣布主權(該島為自己的王國),競選總統 (號稱自己的王國乃民主國家,但島上只有卜派父子兩個人-意指除蔣氏父子外,不可能有其他人競選總統)。

<註3>柏楊:「開始,我以為只是一場誤會,他們可能做事太積極、抓錯了人」。他更沒有想到會因言獲罪。當時,他曾告訴倪明華:「蔣主任(指 小蔣公 經國)是熱情忠厚之人,是非必明。」
然而,柏楊的幻想終於逐步幻滅了。柏楊:「入獄那天我真是跟國民黨劃清界限,絕望了」。柏楊對社會的抨擊卻是經歷了獄中的煎熬之後才真正猛烈起來。從自由人走入監獄,再從監獄獲得自由後,柏楊對政治、人性等有了豐富的參透和領悟。

♨真是個有點離奇又帶點感傷的誤會。







感謝: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book/2006-10/14/content_5202254.htm
http://www.ylib.com/author/bonyung/affair-8.htm
http://nrch.cca.gov.tw/ccahome/website/site20/contents/009/cca220003-li-wpkbhisdict001892-0581-u.xml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5%8A%9B%E6%B0%B4%E6%89%8B%E4%BA%8B%E4%BB%B6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book/2003-10/28/content_1144734.htm









2006年11月8日 星期三

台灣前途決議文-台灣民主進步黨(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Taiwan)

《台灣前途決議文》


一九九九年五月八、九日第八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制定

壹、前言
經由民主進步黨與全民多年共同艱辛奮鬥,逼使國民黨放棄戒嚴與一黨專政,接受民主改革,達成一九九二年的國會全面改選、一九九六年的總統直接民選、以及修憲廢省等政治改造工程,已使台灣事實上成為民主獨立國家。為總結過去的成就與經驗,因應新形勢與新環境,展望未來可能之發展與願景,本黨除繼續推動國家體制的改造,並應進一步詮釋台灣的定位與走向,向各界表明本黨現階段對台灣前途的看法與主張,俾能在既有的基礎與成就上,迎向新世紀的挑戰。



貳、主張
第一、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第二、台灣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片面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與「一國兩制」根本不適用於台灣。
第三、台灣應廣泛參與國際社會,並以尋求國際承認、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為奮鬥努力的目標。
第四、台灣應揚棄「一個中國」的主張,以避免國際社會的認知混淆,授予中國併吞的藉口。
第五、台灣應儘速完成公民投票的法制化工程,以落實直接民權,並於必要時藉以凝聚國民共識、表達全民意志。
第六、台灣朝野各界應不分黨派,在對外政策上建立共識,整合有限資源,以面對中國的打壓及野心。
第七、台灣與中國應透過全方位對話,尋求深切互相了解與經貿互惠合作,建立和平架構,以期達成雙方長期的穩定與和平。

參、說明
主權的獨立與自主,是國家安全、社會發展及人民幸福的前提。台灣主權獨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這不但是台灣生存的條件,也是發展民主政治與創造經濟奇蹟的依憑。


民主進步黨於一九九一年藉著冷戰體制瓦解,自由、民主、自決思潮全面獲勝之際,通過黨綱修改,主張台灣主權獨立,提出重新界定國家領域、修改憲政體制、發展新國民意識等三項主張。當時雖然被打壓成異端
,但不到十年,台灣主權獨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其延伸的具體主張,也迅速成為憲政體制及法令規章的血肉。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在上述社會新共識下,對外,我國不再堅持使用「中華民國」,並以各種不同名稱,廣泛參與各類官方及非官方國際組織;對內,則在打破國民黨「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迷思後,從事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凍省廢省等憲政改造工程。在發展新國民意識上,我們亦推動了國民教育教材的本土化,重塑了國民對台灣歷史文化的認知。一九九八年,更制定「領海法」,界定領土領海的範圍,並宣佈不再禁止以台灣做為全國性社團的名稱。台灣主權獨立的原則到此全面展現其優越性,並獲得結論性的規範力。一九九一年黨綱的前瞻性已獲得充份證明。

在一九九九年的今天,體制改造雖然未竟全功,但朝野在國家認同上水火冰炭的尖銳衝突漸趨緩和,開啟了一致對外的新契機。如今,在面對中國的壓力時,朝野的差異已從國家認同的價值層面,縮小至確保國家安全與主權獨立的政策層面。

冷戰的結束、自由民主思潮的全面勝利、台灣的民主化及民意反對統一的比例不斷上揚,都是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現狀及提升國際地位的有利因素。但另一方面,中國國力更為顯著的上揚及持續僵化的的霸權思想,則是台灣前途的重大障礙。民主進步黨認為,在波譎雲詭的國際政治及諸般利害因素的交錯下,台灣必須審時度勢,妥善規劃安全、謹慎、漸進的中國政策。

民主進步黨認為,在全球要求和解、穩定與繁榮的氣氛下,台、中雙方不可能永遠自絕於時代潮流;兩個在地緣上相近、經濟上互利、文化上共源的國家,也不可能永遠互相仇視、互設門檻。民主進步黨中國政策的最終目標,是要和中國建立互惠而非歧視、和平而非衝突、對等而非從屬的關係。民主進步黨希望,中國政府能正視台灣人民的意願及台灣主權獨立的歷史事實,也希望中國人民能擺脫過時的民族主義及思想框架,真誠體會台灣人民要求獨立自主,在自由民主體制下繁榮發展的強烈意願。民主進步黨更希望,在即將到來的新世紀中,台、中雙方能拋棄猜疑與對立,從雙方在歷史上、文化上、血緣上的長遠關係出發,從地緣政治、區域穩定、經濟利益著眼,創造共生共榮、互信互利的美好前景。









引自:
http://www.dpp.org.tw/history/pub/LIT_6.asp?ctyp=LITERATURE&catid=1742#head1750



100行動聯盟成立宣言

《一○○行動聯盟成立宣言》

1991年9月21日



我們鄭重宣告「一○○行動聯盟」今天正式成立。

 

「一○○行動聯盟」是一個由學術界、文化界、醫師、律師、宗教人士、社運團體和弱勢團體聯合成立的組織。大家平日的專業工作很多,沒有太多時間參與各種政治活動,這次一齊出來要求廢除刑法一百條,同時反對閱兵,實因為刑法一百條和閱兵都是反民主、反潮流,兩者一日不去,台灣永遠無法走向現代國家的大路。

 

國民黨說刑法一百條只能修不能廢,因為它所牽涉的是「破壞國體」和「陰謀叛亂」。其實刑法一百條違背憲法有關基本人權和基本自由的保障,本身即已破壞法律體制,還談甚麼國家體制?而且國家體制非不能改,國民為國家前途著想,用和平方式提出各種不同改變國體的思想和言論,法律根本不應該加以任何限制,尤其不可以隨便濫用「破壞國體」的罪名。

再說「陰謀叛亂」的問題。在民主國家之中,構成叛亂的要件只有武力武裝,凡無此要件者,其他任何活動都不能說是叛亂,更沒有所謂「言論叛亂」、「思想叛亂」或「陰謀叛亂」這類空泛不實的罪名。

以上簡單的從法律理論層面,指出刑法一百條的根本不當。再從事實層面看。國民黨在台灣過去用懲治叛亂條例,現在用刑法一百條,都說是要維持「國家的安定」和「社會的安全」。但是從過去到現在,他們關了不少異議份子,結果卻是主張台獨的人越來越多,統獨之爭越來越強烈,對於他們所追求的「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可說沒有半點助益。

所以無論從理論層面看,或者從事實層面看,刑法一百條都是非廢不可,否則只會損害更多的基本人權,只會製造更多的政治冤屈,只會刺激人民更大的怨憤和不平。

廢除刑法一百條是我們「一○○行動聯盟」的主要訴求。這項訴求如果得不到國民黨明確的回應,我們下一步的具體行動就是反制閱兵。

我們本來就反對閱兵,因為閱兵實在是勞民傷財的事。我們認為台灣更多的財富和資源,應該用於民生建設,用於交通建設,用於社會福利,用於建造國民住宅,用於改善環境衛生,用於教育文化。現在每年把將近百分之四十的預算用於國防,甚至把大量經費用於既不華又不實的閱兵,完全是不知道國家需要和國家建設的輕重緩急。

閱兵的一種作用是展示國家的武力。但是現在是和平的時代,窮兵黷武的國家越來越少了,主要的國家都在裁減軍備,更多的國家根本討厭武力的炫耀,台灣繼續閱兵,在國際上會招來什麼樣的批評,就是大可研究的問題。再說展示國家武力,總該讓別人知道台灣武力的強大吧,然而台灣的飛彈有多少防禦力量,有多少攻擊力量?台灣的主力戰機在兩年之內摔掉二十幾架,台灣的逃兵,每年有一、兩千人,這樣的武力,又有多少值得炫耀呢?

我們反對閱兵,最主要的理在於閱兵是極權獨裁之下的壞傳統,民主自由國家之中,比較喜歡閱兵的大概只有法國,那也是由於他們大革命的老傳統。不過法國閱兵儘管隆重,卻是從普法戰爭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一再迅速戰敗於德國之手。至於極權獨裁方面,法西斯的逆流早已無影無蹤,共產極權也在迅速崩解,隨著這些極權獨裁逆流的退潮,各國的閱兵盛典也紛紛取消,最近發生政治變局的蘇聯,也已決定取消今年十一月的紅場閱兵。我們實在不懂,國民黨在台灣,並不比以往各國的法西斯和共產黨更有本錢,而且他們的統治基礎正受到更多的挑戰,此時此刻,他們何以還有心情大玩閱兵?

總而言之,我們認為維持刑法一百條和繼續閱兵,都是反民主、反潮流的做法,不再適用於今天的台灣,大家都該起來堅決反對到底。「一○○行動聯盟」的成立,就在為台灣兩千萬人民提供一次抗爭的機會,請大家一齊站出來要求廢除刑法一百條,要求取消閱兵。



引自:http://www.taup.org.tw/announce/9109/910921.htm

2006年11月6日 星期一

人權宣言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人權宣言》

本教會根據告白耶穌基督為全人類的主,且確信人權與鄉土是上帝所賜,鑑於現今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面臨的危機,發表本宣言。


卡特先生就任美國總統以來,一貫採取「人權」為外交原則,實具外交史上劃時代之意義。我們要求卡特總統繼續本著人權道義之精神,在與中共關係正常化時,堅持「保全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

面臨中共企圖併吞台灣之際,基於我們的信仰及聯合國人權宣言,我們堅決主張:「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決定。」我們向有關國家,特別向美國國民及政府,並全世界教會緊急呼籲,採取最有效的步驟,支持我們的呼聲。

為達成台灣人民獨立及自由的願望,我們促請政府於此國際情勢危急之際,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我們懇求上帝,使台灣和全世界成為「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誠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的地方。」(聖經詩篇八五篇十至十一節)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總會議長 趙信悃(出國中)

總會副議長 翁修恭(代行)

總會總幹事 高俊明

一九七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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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呼籲》

自從一九七一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國是聲明後,曾引起國內外人士之重視與熱烈的反應。國是聲明之發表乃基於我教會對國家命運之關心。儘管有部份人士對國是聲明加以誤解與抨擊,然而我教會仍憑信仰良心以告白教會之堅定信仰。幾年來,我教會一直堅持國是聲明的原則與信念,一再主張任何世界強權不得宰制我 國家之命運。唯有我們自己的人民才有權利決定自己之命運。我教會也迄未曾改變初衷,深信唯有徹底實施憲法,革新政治才能建立符合民主精神的政府。我教會從不鬆懈為達此目標而努力。

  時局變化莫測,我國家正陷於外交孤立,面臨世界經濟危機之際,教會不該苟且偷安,放棄先知的職責。我們知道若只有歌功頌德,實不足以表達教會的愛國心,也無法協助政府解除當前之困難。惟有以愛心說誠實話,積極關心我國政治前途,才能協助建立開放、民主、公正、廉能之政府。

  鑒於國家正處危急存亡之秋,教會更應擔負起國家存亡之責任,坦誠地向政府表明我教會的立場,提出對國是之意見,同時呼籲教會摒棄本位主義的心理及祇重視個人得救的觀念。為了挽救國家的危機應精誠團結,成全教會為維護公義、自由、和平的任務,使教會堪稱時代的基督忠僕。

因此,我們呼籲政府重視下列幾項與國家命運息息相關的問題,並促請政府接納我們之建議:



一.維護憲法所賦予人民宗教信仰之自由。

  在自由世界各國的人民都享有充份的信仰自由。尤其每一個人應享有自由使用自己的言語去敬拜上帝,以表達個人的宗教信仰。

  不幸,聖經公會所印行之地方語言之聖經竟遭查扣取締,此事件發生後震驚海內外。有關當局以方言聖經構成違反推行國語政策為由加以取締。然而,一國之政策絕不能抵觸憲法之基本精神。如今,雖經數度交涉已發還舊版白話字聖經,然而我們陳情政府為維護憲法上的信仰自由,發還新譯白話字聖經,並准予繼續出版任 何語言之聖經。

二.突破外交孤立困境

  自從我政府退出聯合國之後,我國外交突陷孤立困境。現在政府正鼓勵民間各界積極推展國民外交,以促進文化、經濟的交流。故我政府應該准許教會自由參加普世教協等國際性教會組織,我們不能因世界教會組織中少數不同之意見,而放棄參與國際性教會組織的機會。

三.建立政府與教會間之互信互賴

  不可否認的教會是協助國家進步安定的一股強大力量。政府與教會之間應保有互信、互賴之精神。互信與互賴之關係乃建立在彼此尊重之基礎上。

  我們建議政府應與教會當局取得直接關係,彼此坦誠就國家前途與社會的改革交換意見,才能促進教會與政府間之互信與互賴。

四.促進居住在臺灣人民的和諧與團結

  此時此地,不應有省籍黨籍之分別,分黨結派,破壞團結,導致不幸與分裂。面臨當前困難局勢,只有同舟共濟,才能挽回危機。為了消除省籍黨籍之差異不應存有彼此之優越感。國民應享有權利與義務平等之機會。我們畢竟是同住在這一塊土地上生活之同胞,所以應以互諒互助及互相接納的態度對待。

五.保障人民的安全與福利

  臺灣經濟快速成長發展,固然帶來了社會繁榮,也帶來了人性墮落,道德頹廢,公害猖獗,貧富懸殊,治安問題益形嚴重。教會基於保護人權與維護人性尊嚴之使命,呼籲政府加強社會發展,針對社會風氣之敗壞、貧窮、貪污、治安及公害諸問題,採取有效措施以保障人民之安全與福利。

為了負起教會的時代使命,我們也呼籲教會注視當前所面臨之問題,我們祈求聖靈幫助我們,引領我們,使教會真實發揮先知與祭司的角色。

一.發揚誠實與公義之精神

  教會身處困境,常常失去了誠實的良心,極力避免得罪別人,怕惹麻煩,因此對社會公義的問題缺乏敏感,只是企圖顧全自己利益。教會最感痛苦的一件事是昧著良心說謊話,教會如果缺乏誠實與公義將導致癱瘓。基督的精神無時無刻成為我教會反省之原則。

二.促進教會內部的團結與堅守教會立場

  近幾年來教會的不斷分裂威脅到教會整體的生存,分裂主義的思想深深地滲透教會,嚴重危害教會團結。教會針對內部紊亂的實際問題,必須重視秩序的遵守及法規的維護。我們主張任何破壞教會秩序與團結之行為必須受到嚴厲制裁。

  造成教會混亂的現象乃由於教會失去了正確的信仰立場。我教會的傳道人與信徒由於信仰立場不堅,對自己教會失去認識,常常受到其他團體擺佈,這種任人擺佈的結果往往是由貪小便宜之心理所造成的。教派間之互助合作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我們必須先認清自己的原則,顧及教會的秩序與法規。而且教會之合作必須基於 互相的尊重才能達成。

三.謀求教會的自立與自主

  教會經過一百十年的歷史,雖然在地方教會已達到自立的成果,但整個總會來說,我們仍然是「接受的教會」。今後我們應努力從接受的教會轉變為「給予之教會」。教會的自立不僅限於經濟,尤其在宣教上我教會應從依賴差會的時期進入到自立互助的時期,藉著互助的關係我教會始能體驗分擔世界教會的責任。教會必須 把握其應有之自主性,站在超然的立場,宏揚上帝的公義並維護自由與平等。

四.建立與全世界教會密切的關係

  教會之所以分裂,乃是由於缺乏普世教會之信念,按我教會信仰告白我們相信教會是聖而公的教會,全世界教會應該尊重異己,彼此接納,達成合一的理想。

  近年來有某些教會人士從事破壞我教會與世界教會之關係。我們呼籲教會嚴密注意這種破壞教會合一的行為。同時對於這種破壞行動應加以阻止與譴責。

  今後我教會為達成與世界教會之關係更應計劃促進與世界教會在各方面交流之工作,增進教會彼此間之了解與互助。

五.關心社會的公義問題與世界問題

  教會必須成為公義、真理的僕人,教會存在的目的也是為達成傳達上帝愛的信息,因此,教會必須憑著赤誠的愛心進入到社會現實生活,藉服務改變社會的現況。

  今天的世界充滿著不義及戰爭的恐怖。由於人類的自私造成世界人類莫大的痛苦。世界飢餓問題、人口問題及人權問題仍急待關心與解決。我教會與全體教會站在同一線上伸手相助,使上帝的愛真正普及於世。

  在此時代,教會無法保持緘默,坐視世界之沈淪,教會除了參與傳揚福音使人悔改信主之外,必須表達對整個國家社會及全世界人類的關懷,才不辜負上帝所交託之使命。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總會議長 王南傑

總幹事 高俊明

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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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常置委員會,鑑於可能嚴重地威脅台灣地區全民生存的當前國際局勢表示深切的關懷。秉著耶穌基督是全地的主宰,公義的審判者,也是全人類的救主之信仰,我們代表廿萬基督徒也願意代表我們同胞的心聲作如下的聲明與建議:

一.向國際的聲明:

現居台灣的人民,其祖先有的遠自幾千年前已定居於此,大部份於兩三百年前移入,有些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遷來的。雖然我們的背景與見解有所差異,可是我們卻擁有堅決的共同信念與熱望─我們愛這島嶼,以此為家鄉;我們希望在和平、自由及公義之中生活;我們絕不願在共產極權下度日。

我們對尼克森總統即將訪問中國大陸的事甚為警惕。有些國家主張將台灣歸併中共政權,也有國家主張讓台北與北平直接談判。我們認為這些主張的本意無異於出賣台灣地區的人民。

我們反對任何國家罔顧台灣地區一千五百萬人民的人權與意志,只顧私利而作出任何違反人權的決定。人權既是上帝所賜予,人民自有權利決定他們自己的命運。

二.向國內的建議:

最近我中華民國在聯合國成為國際間政治交易的犧牲品是有目共睹的,依此情勢繼續發展,我們恐難免於像東歐諸國被共產極權壓迫的悲慘遭遇。為此我們呼籲政府與人民更加把握機會伸張正義與自由並徹底革新內政以維護我國在國際間的聲譽與地位。

最近政府一再強調起用新人,所以我們切望政府於全國統一之前,能在自由地區(台、澎、金、馬)作中央民意代表的全面改選,以接替二十餘年前在大陸所產生的現任代表。例如德國目前雖未完成全國統一,但因西德臨時制憲使自由地區人民得以選出代表組成國會,此例可供我政府之參考。該國雖未成為聯合國會員卻因 這種革新政體而贏得國際上的敬重。

我們相信這種革新與改進必能使國際人士及本國人民感到確有公義的保證和內在的和諧。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總會議長 劉華義

總幹事 高俊明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廿九日



引自:
http://www.laijohn.com/Index.htm(賴永祥長老史料庫)
http://www.laijohn.com/PCT/Statements/1977-humanrights.htm
http://www.laijohn.com/PCT/Statements/1975-appeal.htm
http://www.laijohn.com/PCT/Statements/1971-fate.htm




2006年10月8日 星期日

重尋台灣的抵抗精神;一○○行動聯盟十週年紀念與展望-廖宜恩

重尋台灣的抵抗精神

一○○行動聯盟十週年紀念與展望




廖宜恩/中興大學副教授



人類的抵抗精神源自於對霸權壓迫的反抗,也因為抵抗運動或革命前仆後繼地發生,才能寫下近代史上追求人權保障的感人篇章,也確立了抵抗權成為超越憲法的一種基本人權。一九九○年代起,台灣民主化的過程中,有好幾次撼動人心的抵抗運動,其中以一九九一年「一○○行動聯盟」的「反閱兵、廢惡法」運動最能成為「和平抗爭」的成功典範。身為「一○○行動聯盟」的原始提案人,在這個十週年紀念前夕,希望藉由歷史的回顧,重新找尋台灣的抵抗精神。




歷史背景

一九八九年鄭南榕為追求「百分之一百的言論自由」而以身殉道。一九九○年三月的「野百合學運」震撼國民黨統治階層,五月的「知識界反軍人組閣」運動動搖了國民黨對學術界的控制,十一月黃華第四度因「言論叛亂」被國民黨逮捕並判重刑,十二月有追求台灣主權獨立的台灣教授協會成立。一九九一年四月,由台灣教授協會結合學生社團成立「台灣學生教授制憲聯盟」,提出「主權、制憲、社會權」等主張,並有許多學生在台大校門口靜坐絕食。五月九日,國民黨以參加「獨立台灣會」為由逮捕陳正然、廖偉程、王秀惠、林銀福四人,引起學生與學術界很大的抗議聲浪,又因鎮暴警察於五月十二日毆打在中正紀念堂靜坐的學生與教授,以致引發學生的罷課風潮,並進而佔領台北火車站靜坐抗議數日,情勢的發展逼迫國民黨不得不於五月十七日動員立法院三讀通過廢除訂有唯一死刑的「懲治叛亂條例」,並將陳正然等四人交保釋放。八月二十四、二十五日,民進黨召開「人民制憲會議」,通過台灣憲法草案,以台灣共和國為國號。八月三十一日是國民黨強制拘提陳婉真的最後期限,陳婉真因在台中市成立「台灣建國運動組織」而遭國民黨以內亂罪起訴,但是陳婉真準備以汽油彈抵抗國民黨的拘提,情勢非常緊張,因此,台灣教授協會聯合學生與社運團體成立「結社自由行動聯盟」,由我擔任召集人,於八月三十、三十一日在「台灣建國運動組織」旁舉行「三十小時禁食靜坐,捍衛台獨結社自由」,終於和平化解可能的衝突。然而,八月三十日晚上九點,台獨聯盟美國本部主席郭倍宏因為回國聲援陳婉真而在機場被逮捕,另外已經潛回台灣一年多的台獨聯盟副主席李應元則在九月二日被捕。這些逮捕行動影響了即將在九月八日舉行的公民投票加入聯合國大遊行。

緣起

九八大遊行由公民投票促進會、台灣教授協會、民進黨、長老教會、全學聯共同主辦,當天雖然下著傾盆大雨,不過仍有十萬左右的民眾走上街頭,高聲吶喊「公民投票加入聯合國」。但是遊行隊伍卻被國民黨的拒馬阻擋於中山北路與南京東路附近,警方並用強力水柱驅散,雙方一直對峙到深夜仍未結束。隨後,遊行的決策單位接納陳師孟教授及台大經研所研究生林忠正之建議,要求國民黨在十月十日之前釋放被捕的獨派人士,否則我們將舉行反閱兵活動。在向遊行群眾宣佈這個構想後,和平地結束九八大遊行。

成立經過

有關如何處理九八大遊行所遺留下來的問題,原主辦單位有不同意見,但是我認為陳師孟的建議雖然很危險,不過如果以有組織性的和平靜坐方式進行,應該可以產生以小搏大的張力,因此我在九月十二日即將籌組「一○○行動聯盟」的方案傳真給台教會林玉体會長,請他代為在九八大遊行檢討會中提出。我之所以取名「一○○行動聯盟」的原因有三:第一、我讀了林山田教授好多篇有關廢除刑法第一百條的文章,深刻了解到即使「懲治叛亂條例」已於五月十七日廢除,但是箝制言論自由、思想自由與結社自由的惡法就是刑法第一百條,因此「一○○行動聯盟」的首要目標就是廢除刑法第一百條;第二、「一○○行動聯盟」是要延續鄭南榕的精神,追求「百分之一百的言論自由」;第三、以一百人為一連,每連有三排,每排分三班,仿軍隊編制進行組織性動員,號召一百位教授、一百位學生、一百位婦女等等參與和平靜坐抗爭。九月十五日,我約了陳師孟、林逢慶、羅文嘉等人在紫藤廬聚會討論籌組「一○○行動聯盟」的可行性,大家都同意我的構想,並決定邀請有聲望的人士擔任發起人以壯大聲勢。九月十八日在新國會辦公室舉行發起人會議,確定由台大經濟系教授陳師孟擔任召集人,其餘的發起人有中研院院士李鎮源、台大歷史系教授張忠棟、台大法律系教授林山田、澄社社長瞿海源、台灣筆會會長鍾肇政、關渡療養院院長陳永興、比較法學會理事長陳傳岳、長老教會總幹事楊啟壽、公投會會長蔡同榮、台教會秘書長廖宜恩等十人,並決定在九月二十一日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成立大會。

展現民力

「一○○行動聯盟」從九月二十一日正式成立,到十月十日在台大基礎醫學大樓的「反閱兵、廢惡法」靜坐行動結束為止,短短的二十天,展現了台灣人民「沛然莫之能禦」的改革力量,終於迫使國民黨在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五日修改刑法第一百條,廢除「和平內亂罪」,並隨後釋放被捕的十幾位台獨人士。我有幸能參與並見證了這段期間許多令人感動的人與事,因篇幅限制,僅列幾項以供效尤:一、多位發起人的崇高聲望與行動力獲得社會大眾的認同與支持,尤其是李鎮源院士的無役不與,使得「一○行動聯盟」獲得極大的動能。二、許多學運社團的學生積極參與,使得「一○○行動聯盟」的活動力特別強,那時候出版的文宣戰報次數多得嚇人。三、學術界、醫界、長老教會、萬佛會等幾乎是精銳盡出,投入抗爭活動。四、社會人士熱情參與和支持,例如十月五日在金華國中大禮堂的演講會被熱情的民眾擠得水洩不通,當場並募得五十多萬元;還有像七十一歲的郭相英女士在十月八日於閱兵台前被憲兵打昏後,仍繼續參加後續行動。

展 望

十年前,台灣人民展現出無比的勇氣,抵抗國民黨的霸權壓迫,終能掙脫桎梏,獲得自由權的保障。反觀今日,台灣雖已完成民主化,但是台灣人民的抵抗精神卻日益淪喪!對內,喪失對中華民國虛幻體制的抵抗,淪為中華民國的捍衛者!對外,喪失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抵抗,卑膝承歡討好中國,使台灣逐漸香港化!為了重尋台灣的抵抗精神,「一○○行動聯盟」決定以重回歷史現場來紀念廢除刑法第一百條的十週年,預定於十月九日下午五點至七點,在仁愛路台大基礎醫學大樓前舉行紀念活動,屆時會有林山田教授、陳師孟教授、李鎮源院士、陳水扁總統出席,敬邀昔日戰友撥冗參加。

(原載於2001年10月8日自由時報)




引自:http://taup.yam.org.tw/comm/comm0112/t053.htm

從廣場出發建國-林山田

從廣場出發建國


周末與其杲在家中發悶,或者吃喝玩樂,
不如到建國廣場,跟些志同道合的人結識交心,
做個行動的台灣人,而在台灣建國的道路上攜手並進,
做些有關台灣正面的事,將會使你的人生變得非常有意義﹗



▉林山田(台大法律系)

  台灣為要走出中國的陰影,免除中國霸權擴張主義的壓迫與併吞,最迫切需要努力奮鬥的事,就是及早把台灣建立成為一個能與世界各國平起平坐的國家,使台灣在國際政治社會中具備國格,並使二千一百萬人能夠早日結束做為無國之民的痛苦,而在世界上享有國家的尊嚴。            

  台灣人民長期在各種外來政權的統治下,台灣意識只有存在於極為少數的有識之士,絕大多數的台灣人經過國民黨黨化教育的毒化,媒體的洗腦與宰制,不但毫無台灣意識,反而還會認賊作父,排斥抗拒台灣意識。            

  五十年來的中國流亡政權在台灣的統治,以一個外來的統治集團宰制台灣在地人,以一小撮人統治一大群人,當然必須拿出劣質的統治技倆,分化並控制台灣人,並且以部份的統治利益籠絡少數熱衷於名利權位的台灣人,充當統治集團的工具或樁腳。在專制的外來政權統治下,人民與政府的關係,假如不是對立的,至少也是冷漠的。外來的政權必須抗拒本土化,才能保留其政治優勢,所以,在教育只做些中國化的工作,在媒體工具上,則只會美化中國,醜化台灣。在這些客觀情勢下,台灣迄今一直欠缺一個台灣社會的共識,舉目環視世界各國,沒有一個社會會像台灣如此地分歧,不少人只想在這個社會謀利詐財,只要賺夠了錢,就一走了之,而不會把台灣社會當作他們安身立命、傳宗接代的地方。           

  意識主宰支配一個人的作為跟不作為,台灣人想要建國,就必須使台灣人先有台灣意識;否則,建國只是口號而已,口號喊得再響,到頭來還是空中樓閣。面對強權霸道的外國脅迫與人侵,最重要的關鍵就是社會的共識,台灣人有了台灣社會共識,二千一百萬的台灣人才能成為一個命運共同體,齊心合力使用各種有形無形的武器對付共同的敵人。       

  長期以來,對於台灣社會運動的觀察與參與,認為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包括著作、演講、出版、傳播、討論、評論等六大自由),應是建立台灣意識、培育台灣社會共識的首要工作。經過一百行動聯盟的抗爭,而能廢除箝制政治言論自由的惡法;經退聯合報運動的示範作用,多少改善了一點點平面媒體的劣質性;再經過了無數人的努力,有如雨後春筍般地成立了人民的電台,而多少爭取到了一點點傳播自由。凡此種種,雖然有了一些成果,但是距離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尚有一段路要繼續打拚奮鬥。                         

  人是群體的動物,個人與個人之間必須有所接觸,交換意見,彼此有所認識之後,才能形成共識,產生社會群體的力量。台灣人向來欠缺參與公共事務的熱誠,自我退縮而少社會性,凡事吞忍,不想或不敢公開表明己意,而成為統治者心目中的順民。如此的民族性,若不妥加改善,則奢談建國,無異緣木求魚。                       

  自有街頭活動的社會運動以來,總是針對特定的議題,經過非常艱辛的動員,而能號召群眾走上街頭遊行。惟長期以來,在政府的打壓與媒體的醜化之下,加上本已壅塞不堪的道路交通因遊行而更形惡化,而引致一般民眾的反感(或者至少不能獲得他們的認同)等等多元的原因,迄今未能在遊行的隊伍上,充分展現人民的力量,通常只是區區數千人,至多也是二、三萬人而已。豔陽高照,空氣污濁,走得汗流夾背,筋疲力盡,往往走不出什麼名堂。有時遇到政治不中立的機器戰警,還要皮破血流,甚至成為刑案的被告,而淪為階下囚。所以,雖在遊行隊伍上每次總有新面孔出現,但是老面孔則消失了,大家好像輪流出公差走一趟,人數無法累積成長。所以,沒有辦法達到不去則已,一去的話,就是要數以十萬計或是數以百萬計。如此,統治者自然就繼續不把人民看在眼。     

  因此,為了展現人民的力量,應該改變迄今的運動形式,將動態的街頭遊行,改為靜態的廣場聚集,為了免卻每次動員的辛苦,不必再為發動一次遊行而勞民傷財,有必要在台灣各地找出無數個適當的廣場,舉行定點定時的群眾聚會。   

  我們不屑再跟統治者抗爭或請願,我們只想喚起廣大人民的覺醒,我們要以聚集的人數,和平地向統治者展現人民的力量。                         

  今後,每逢周末晚上八點,風雨無阻,台北市府前的建國廣場就等著大家的到來。開頭的半個鐘頭,大家彼此交談結識,八點半開始建國節目,至午夜收場。為了買些花、木,美化或綠化台灣家庭,大家會到建國花市。為了保衛台灣的家園,參與台灣的建國,那就到建國廣場﹗我們會計畫生動的節目,吸引有志於建國大業的人,到場參與,彼此結識,打氣鼓勵,培育台灣意識,建立台灣社會共識,而能共同為建國奉獻心力。                          

  朋友們﹗周末與其杲在家中發悶,或者吃喝玩樂,不如到建國廣場,跟些志同道合的人結識交心,做個行動的台灣人﹗而在台灣建國廣場的道路上攜手並進,做些有關台灣歷史的事,將會使你的人生變得非常有意義﹗           

  是台灣要建國,不是只有台北市要建國,所以,建國廣場要廣設於台灣各地,台北市政府前的建國廣場只是開個頭,希望全國各地的有心人能夠紛紛起而跟進,建立無數處的建國廣場,全國風起雲湧,台灣建國廣場才有成功的一天。    

(原載1995.8.19自立早報第9版)



引自:http://taup.yam.org.tw/comm/comm9509/tpdc5913.html


♨林山田老師,您的心念我聽到了。不好意思,現在才聽到。
您的意志布魯克決定要繼承下來了。


2006年9月15日 星期五

福爾摩沙の航海日誌

艦長:布魯克(劍俠鼻唄)

艦長序

這裡是福爾摩沙一路航行的點點滴滴.....
我們一路遇過難以計數的大風大浪....
我以及我的夥計們,在航行的過程中、有歡樂、淚水、驚恐、和太多太多的不知所措.....
但我們仍航行到了此處,並且堅定地朝目的地前進.....
吾忠實地將之記錄下來,援以為記。

願主眷憐 庇佑福爾摩沙

                    艦長 布魯克 序

                           9/15/2006 於 艦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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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發表投降詔書,宣布無條件投降。

1945年9月2日。日本向同盟國投降,太平洋戰爭結束。(密蘇里艦受降)

1945年10月25日。 台灣由戰勝國,美國為首的盟軍接管,日本聲明放棄台灣主權。

1946年12月25日。國民大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

1947年1月1日。頒布《中華民國憲法》。

1947年2月28日。 「二二八大屠殺」。

1947年12月25日。宣布施行《中華民國憲法》(行憲紀念日)

1948年。選出行憲第一屆立法委員760 人。
第一屆立法委員法定名額高達773 人,選出人數為760 人。並於5月8日自行集會於南京國民大會堂,共舉行六次預備會議,選出孫科、陳立夫為正、副院長,至5月18日立法院第一屆第一會期第一次會議正式開議,並設21個常設委員會開始運作。
♨第一屆立委自1948年選出後直至1992年均未改選。此間僅依憲法臨時條款進行增補選及增額改選,若說立法院部分定期改選的國會具有正當性恐還太勉強。

1948年5月10日。公佈實施《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於民國1948年5月10日由國民政府公佈施行。
♨蔣公 介石在1947年7月4日向南京政府第六次「國務會議」提交了「厲行全國總動員,以戡共匪叛亂」的動員令,並於次日公佈。該條款是由國民大會所制定,並且在動員戡亂時期優於《憲法》而適用,並規定有效期為兩年半。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與原來制憲的立意相去甚遠,在執政的國民黨以強人政治為中心,推行「以黨治國」的方針之下,實質上建立了威權體制、擴大總統的職權、延長中央民意大表的任期、擱置憲法所規定的地方自治等制度,使憲法因臨時條款而遭凍結或扭曲,如下列舉重要的幾點做說明:

1. 緊急處分權的訂定:1948年4月由第一屆國民大會在第一次會議中提出:為因應戡亂非常時期,制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此條款賦予了總統緊急處分權,使總統不受憲法第39條或第43條所規定程序之限制。

2. 總統根據臨時條款,可以不經行政院的同意及立法院的通過,在憲法設立的政府體制之上,另外設立「動員戡亂機構」,決定大政方針、並可調整中央政府的行政命令,掌握政府的組織、人事、總統副總統可連選連任。毀壞了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及負責內閣制的憲政,促使了強人政治的滋長。

3. 在臨時條款中,充實中央民意代表的方式是用增加名額的方式,並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三一條解釋的方式,延長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的任期,這使代表全體國民行使修憲、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行政院院長同意權、立法權、監察權等最基本的政權和治權功能的中央民意機構,歷經四十多年而不必全面改選,對人民的參政權造成嚴重傷害。

4. 總統依臨時約法,可以設置國家安全會議作為動員戡亂機構,而其下設的國家建設委員會、國家安全局等,在職權上卻與行政院所屬部會重疊,造成決策體系內權責問題,破壞了責任內閣制的功能。


1948年5月19日。修正公布《戒嚴法》。
♨註:早在1934年11月29日《戒嚴法》就巳公布施行了,共16條。1948年此次為修正成全文13條的修改版公布。

1948年5月20日~1949年1月21日──蔣中正;李宗仁(第一任)

1948年12月10日。總統蔣公 中正 公佈施行《全國戒嚴令》。

1949年1月21日。蔣總統 中正公 宣告下野。

1949年1月21日。台灣作家楊逵發表《和平宣言》。觸怒了臺灣省主席陳誠。而於同年4月6日,四六事件發生時,楊逵亦遭到逮捕。經軍法審判判處12年有期徒刑,

1949年1月21日~1949年3月1日──李宗仁(代行職權)

1949年1月24日。代總統李宗仁宣布取消《全國戒嚴令》。
♨準備國共和談,希望爭取美國支持。憑藉著長江天險及和談,暫緩共產黨解放軍南渡長江,以挽救國民黨的政權。
這個布魯克以前没聽過,所以就比較意外了,没想到「全國戒嚴令」還曾經取消過。


1949年4月6日。「四六事件」。台灣省政府省主席陳誠,派遣軍隊跟警察進入台大及師範學院(現師大)校園,二百八十餘名學生在學校宿舍遭軍隊圍捕,被槍斃或被關押人數,至今尚未有完整數據。

1949年5月19日。台灣省政府主席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台灣省戒嚴令》。

1949年7月7日。代總統李宗仁發布《全國戒嚴令》。
♨這個布魯克以前也没聽過,所以就覺得比較新鮮一點,没想到「全國戒嚴令」不止曾經取消過,還曾經發布兩次。不過國共這對「一中兄弟檔」有時愛得死去活來,打虎親兄弟,但三不五時又兄弟鬩牆。他們兩兄弟狗屁倒灶的事實在太多了,要列恐怕列不完,所以如果没有牽扯到台灣的部分,布魯克就盡量不太想理了。正常來說,對於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這對白癡兄弟的斷背山事蹟,稍微正常一點的人,應該都是没興趣的。

1949年11月20日。《自由中國》半月刊在台北創刊。人在美國的胡適掛名發行人,以雷震為實際負責人。

1949 年12月7日。國民黨敗逃大陸...逃亡至台灣。

1950年2月24日。立法院即隨國民黨遷台,重新運作。
於1950年2月24日假台北市中山堂舉行會議,與會委員約380餘人。其後並通過修改立法院組織法,重新運作。

1950年3月1日~1954年5月19日──蔣中正; 李宗仁( 蔣公 復行視事)

(1950年。蔣公 介石又以台灣的國大代表不足修憲票數,無法討論是否廢止「臨時條款」為由,召集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等五院院長開會,提出暫緩召開「國民大會”臨時會議,蔣公 介石的提議當然獲得通過,「臨時條款」得以繼續...)

1951年5月。第一屆立委任期屆滿。立法院第一屆立委延任。
因無法「在中國」依法辦理第二屆選舉,於是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三十一號解釋讓第一屆立委「延任」繼續行使職權,因「老立委」隨年齡老化人數遞減,立法委員逐日減少。至1969年為止未曾增補,第一屆立委原班人馬共延任了18年。

1954年5月20日~1960年5月19日──蔣中正; 陳誠(第二任)

(1954年。在國民黨召開的一屆二次“國民大會”上,決議“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在未經廢止前繼續有效.. 此後在1960年、1966年、1972年國民黨先後對4條款作了修訂,將這個原為單項的條款增至為11項。從此,“臨時條款”下的戒嚴狀態在台灣成了“永久條款”, 蔣公 介石已擁有“出言即法”的極權,將“憲法”中的民主內容凍結起來,代之以軍、警、特橫行的戒嚴體制,實行了徹底的獨裁統治)

1960年5月20日~1966年5月19日──蔣中正; 陳誠(第三任)

1960年9月4日。「雷震案」。警備總部以涉嫌叛亂的罪名,逮捕《自由中國》雜誌發行人雷震、編輯傳正、經理馬之驌、會計劉子英等人。《自由中國》故而停刊。

1964年9月20日。《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案。台大政治系主任彭明敏與其學生-謝聰敏、魏廷朝三人共同起草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提倡台灣政治改革。師生三人被捕。1965年4月8日謝聰敏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彭明敏和魏­廷朝各判八年有期徒刑。

1966年5月20日~1972年5月19日──蔣中正; 嚴家淦(第四任)

1968年1月2日。柏楊「大力水手事件」。

1970年4月18日。蔣經國訪美遇刺。小蔣公 經國 第四度訪美時,在紐約遭到 台灣荊軻-留美康乃爾大學社會研究所博士生 黃文雄、鄭自才刺殺未果, 小蔣公 經國 自此遇刺之後,魂不附體,裹足不前,不再出國。

1969年。第一次立委增補選。
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通過增補選立委條款,通過增補選出十一位立法委員,與第一屆立法委員,共同行使職權。

1971年2月5日。謝聰敏、魏廷朝、李敖等「台北花旗銀行爆炸」案。

1972年5月20日──蔣中正; 嚴家淦(第五任)(1972年行政院長蔣經國)

1972年。第二次立委增補選。依修正後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選出51名三年一任,定期改選之增額立法委員。

1975年4月5日。 蔣公 介石 地府掛單。(普天同慶,行政院當年6月即決定興建中正紀念堂以為紀念)

1975年4月6日~1978年5月19日──嚴家淦(繼任)

1975年。第三次立委增補選。

1975年10月23日。「白雅燦事件」案。1975年的台灣立法委員遞補選舉時,白雅燦宣佈參選,並且印製傳單質疑時任行政院長的蔣經國二十九大問題的「公開質詢書」。結果因話題敏感, 小蔣公 經國惱羞成怒,後白雅燦與其弟等四人被以「散發傳單、主張與蘇聯建交並與中共貿易、違反基本國策、顯然企圖鼓動叛亂情緒」的理由逮捕,於1976年2月在未經公開審判的情況下被判處無期徒刑並囚於綠島。一直到1988年4月一共坐了約13年黑牢。印刷傳單的廠商周彬文,則以「幫助叛徒」罪名被判五年徒刑。


1977年1月7日。王幸男「郵包炸彈事件」案。

1977年8月16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

1977年11月19日。「中壢事件」。

1978年5月20日~1984年5月19日──蔣經國; 謝東閔(第六任)(嚴家淦還政蔣家...此為蔣家偷粱換柱模式,後於2004年5月29日,疑似為新加坡李氏父子所習,由新加坡前總理吳作棟2004年8月12日還政於李顯龍。)

1978年12月16日。中美斷交。美國政府突然告知將與中華民國終止外交關係。美國總統卡特並宣佈自1979年元旦起,正式與中共建交。(小蔣公 經國在獲知消息後,行使憲法「臨時條款」所賦予的緊急權力,發佈緊急處分令,宣佈終止選舉,即日起停止一切選舉活動。)

1978年。第四次立委增補選停辨。
1978年的立法委員增補選因中美斷交而中止,原立委延任一年。

1978年12月25日。黨外人士許信良、余登發等人, 發表《黨外人士國是聲明》要求恢復選舉,並主張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自己的前途和命運。

1979年1月21日。「橋頭遊行」。黨外運動的領袖余登發因叛亂罪遭逮捕,當時任桃園縣長的許信良於是在次日領導20多名黨外人士發動要求釋放余登發的橋頭遊行,這是國民黨統治台灣以來所發生的第一次集會遊行事件。

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

1980年2月28日。「林宅滅門血案」。

1980年3月1日。成立中正紀念堂管理籌備處。7月1日正式成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隸屬台北市政府。迨至1986年改隸教育部,並更名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且完成組織條例立法程序。

1980年底。恢復公職人員選舉。第五次立委增補選。
第五次立委增補選,依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增額立法委員擴增為79席。

1981年7月3日。「陳文成命案」。在海外支持台灣的民主運動的卡內基美隆大學統計系教授陳文成,1981年5月20日歸國,陳帶著妻子和剛滿一歲的兒子返台探親,兼做學術演講,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帶走了陳文成。7月3日陳文成被發現陳屍於台大研究生圖書館旁。

1981年9月26日。「周清月事件」。為陳文成命案的後續事件。陳案發生後,9月22日美聯社駐臺北記者周清月在報導中的“驗屍”一詞,引起當時新聞局長宋楚瑜的不滿,要求周清月寫悔過書並更正報道,雙方溝通未果,1981年9月26日,新聞局吊銷了周清月的採訪證並將周趕出台灣。

1983年底。第六次立委增補選。

1984年5月20日~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 李登輝(第七任)(疑似蔣家又欲故技重施偷粱換柱模式,事後事實證明,因人有不測, 小蔣公 經國 先生措手不及駕崩,撤手人寰,由李登輝糊裡糊塗接任...天佑台灣..)

1984年10月15日。「江南命案」。筆名江南的作家劉宜良在舊金山自宅車庫遭歹徒暗殺。美國聯邦調查局隨即查出兇手為台灣竹聯幫份子陳啟禮、吳敦、以及董桂森。陳啟禮及吳敦逃回國後,被政府以「一清專案」的名義逮捕;董桂森則潛逃海外(最後在巴西被捕而被引渡到美國)。美國向國府要求引渡陳啟禮及吳敦未果,乃向新聞界透露已經掌握陳啟禮為防萬一而錄製的一捲錄音帶,證實有國民黨政府情治人員介入此案。 小蔣公 經國乃於1985年1月10日下令逮捕情報局長汪希苓、副局長胡儀敏、第三處副處長陳虎門,要求徹查此案。並於1月13日由中央社發佈消息,承認情報局官員捲入「江南命案」。

1986年9月28日。「台灣民主進步黨成立」。黨外人士於台北圓山大飯店,組建民主進步黨。

1986年底。第七次立委增補選。

1987年7月 14 日。「解嚴」。
總統 小蔣公 經國 頒佈總統令,宣告自同年7月15日零時起解嚴,長達38年..破世界紀綠.... 但解嚴後,旋即又以「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來取代「戒嚴令」。

1987年7月 15 日。施行《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

1988年1月13日。 總統 小蔣公 經國 地府養老,老天有眼。

1988年1月13日~1990年5月19日──李登輝(繼任)

1989年4月7日。「鄭南榕自焚命案」。
自由時代雜誌創辦人鄭南榕,主張台灣獨立及百分之百言論自由,以自焚方式抗議中國國民黨政府箝制言論自由。

1989年9月13日。「余登發命案」。1989年9月13日余登發死於高雄縣八卦寮自宅臥室的血泊中。余家對專案小組所公布的「意外死亡」結論,完全不能接受。余家表示名法醫楊日松先生的驗屍報告指出余登發先生是因「頭部遭外力以鈍器重擊兩次」傷重致死,但專案小組不但不承認,還另外找七大法醫重驗。法醫楊日松和魏契認為是他殺,其他7位法醫認為是意外,後來用投票表決通過是意外,推翻他殺之說,但真實原因仍爭議不決,如今仍是一樁懸宕已久的命案。

1989年底。第八次立委增補選(第一屆增額立法委員選舉)。第一屆增額立委130席

1990年5月20日~1996年5月19日──李登輝;李元簇(第八任)(電玩高手李登輝,破解了蔣家偷粱換柱的外掛程式)

1990年3月16日。「野百合學運」。反對萬年國會(國大),反對軍人(郝伯村)干政。

1991年5月1日。「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經國民大會決議及 李登輝總統公告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共施行43年之久。 第一屆國民大會在1991年4月22日的第一階段修憲中,廢止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在同年5月1日,由總統公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1948年5月10日~1991年5月1日)。

1991年5月9日。「獨台會案」。
由調查局副局長高明輝負責,展開的一項祕密逮捕行動。台北市調查處、台北縣調查站、新竹市調查站、高雄市調查處等四個調查局屬下單位,5月9日於台北市逮捕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畢業生陳正然、在新店逮捕民主進步黨籍的社會運動參與者王秀惠、在新竹的清華大學男生宿舍帶走了清大史研所碩士生廖­偉程、在高雄市逮捕傳教士林銀福。指稱四人接受史明資助,將在台灣發動武裝革命。但是事實上被捕的四人不過是“閱讀了”史明的著作《台灣人四百年史》。隨後廖偉程等四人都被以懲治叛亂條例起訴。

1991年5月12日。「全民反政治迫害聯盟」的學生進駐“蔣中正紀念堂”,警方受命強制趨散,並毆打陳師孟等二十多名教授。晚上,國民黨再出動鎮暴警察以棍棒毆打教授學生。隨後,知識界成立「知識界反政治迫害聯盟」,並決定在二十日舉辦示威大遊行。

1991年5月13日。二十八位清大教師下午提出「學術自由、思想無罪』的停課運動。

1991年5月15日。來自全國各大學的學生罷課並且於台北車站進行靜坐抗議活動。
清大「廖偉程後援會」師生及「全學聯」學生進駐台北火車站。要求「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反對政治迫害」。

1991年5月16日。立法院緊急提出廢除「懲治叛亂條例」提案,在同時卻又發生有特務潛入交通大學臥底的事件,抗爭情勢再度升高。

1991年5月20日。知識界、社運界與民進黨發動萬人遊行抗議,要求軍警特退出校園。
重量級學者余英時、李遠哲、杜維明等都參與聯署。主張「根除白色恐怖、廢除專制惡法、無罪釋放四青年、情治退出校園」。

1991年5月21日。立法院通過廢除「懲治叛亂條例」。

1991年5月24日。廢除與「懲治叛亂條例」有關的「檢肅匪諜條例」。

1991年9月8日。「九八大遊行」。
十萬民眾走上街頭,高聲吶喊「公民投票加入聯合國」。

1991年9月21日。「100行動聯盟」成立。
由台大經濟系教授陳師孟、中研院院士李鎮源、台大歷史系教授張忠棟、台大法律系教授林山田、澄社社長瞿海源、台灣筆會會長鍾肇政、關渡療養院院長陳永興、比較法學會理事長陳傳岳、長老教會總幹事楊啟壽、公投會會長蔡同榮、台教會秘書長廖宜恩等人共同成立「100行動聯盟」發表成立宣言,要求廢除刑法100及101條。終於1992年5月15日,三讀通過刑法第一百條修正案,宣布終止「和平內亂罪」。

1992年5月16日。修改刑法第一百條,言論思想自由獲得保障。

1992年7月7日。修正《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為本法並修正全文10條,並於二十九日總統令(華總 (一) 義字第 3667 號令)修正公佈名稱為《國家安全法》。

1992年底。1992年12月19日二屆立法委員選舉(國會全面改選)。第二屆立委161席。
從1948年選出第一屆立法委員760 人至此,終於邁向第二屆,歷時44年。其間至少經歷七次增額補選。

1994年12月25日。首屆北高市長直選。第一屆及最後一屆省長選舉。
1994年國民大會通過修憲允許總統直選之後,立法院也在同一年通過省縣自治法與直轄市自治法,允許臺灣省省長以及直轄市市長直選(福建省主席仍然維持官派)。選舉結果由國民黨李登輝手下大將宋楚瑜當選省長,民進黨陳水扁當選台北市長,國民黨吳敦義當選高雄市長。

1995年6月9日。 李登輝赴美訪問,在母校康乃爾大學歐林講座發表題為「民之所欲,長在我心」的演說。

1995年7月至11月23日期間 中國解放軍第一次飛彈發射及軍事演習。抗議李登輝赴美訪問,警示台灣的意味相當濃厚。如1995年7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新華社發表新聞宣佈解放軍將於7月21日至28日間,舉行二砲部隊的飛彈試射演習,朝向中華民國所屬的彭佳嶼海域附近舉行飛彈試射。

1995年12月19日。 美國指派尼米茲號航空母艦戰鬥群通過台灣海域。

1995年底。三屆立法委員選舉。第三屆立委168席。

1996年3月8日。 「九六台海危機」。中國第二次對台發射飛彈,反對台灣總統直選,彈著點落於基隆與高雄外海。至3月20日期間,中國人民解放軍海、空部隊在東海與南海展開第二次實彈軍事演習。航空兵力之戰術操演和編隊航行、火炮、飛彈射擊及海空聯訓,該島離“中華民國”實際控制的島嶼不足十海浬。至3月25日止,以台灣為假想敵,持續發動三軍聯合軍事演習。

1996年3月11日。美國自波斯灣加派獨立號航空母艦戰鬥群前往台灣海域,預定與尼米茲號航空母艦戰鬥群會合,確保台灣海峽和平。

1996年3月23日 台灣首次總統直選。由時為國民黨的參選人李登輝勝選,得票5,813,699,得票率 54.0%。
四組候選人為:中國國民黨代表時任總統的李登輝與當時的行政院長連戰、國民黨副主席脫黨的成為無黨籍候選人林洋港與郝柏村、民主進步黨代表彭明敏與謝長廷、曾任監察院長的陳履安與曾任監察委員的律師王清峰。

1996年5月20日~2000年5月19日──李登輝; 連戰(第九任)(李登輝連任得票率54%,為首任民選總統,此後總統不再由被稱為“老賊”的萬年國大選任,台灣總統由台灣人民選舉產生。)

1998年底。第四屆立法委員選舉。第四屆立委擴增為225席。
因配合凍省,為省議員提供轉換跑道之空間,故擴增了立委席次。

1998年12月25日。第二屆北高市長直選。
中國國民黨馬英九,擊敗民進黨陳水扁,當選台北市長。
民進黨謝長廷,擊敗中國國民黨吳敦義,當選高雄市長。

2000年5月20日~2004年5月19日──陳水扁; 呂秀蓮(第十任)

2002年12月25日。第三屆北高市長直選。
民進黨謝長廷連任高雄市長,中國國民黨馬英九連任台北市長。

2004年5月20日~2008年5月19日──陳水扁; 呂秀蓮(第十一任)

2006年12月25日。第四屆北高市長直選。
中國國民黨郝龍斌(得票率53.81%),擊敗民進黨謝長廷(得票率40.89%),當選台北市長。
民進黨陳菊(得票率49.41%),擊敗中國國民黨黃俊英(得票率49.27%),當選高雄市長。
♨台北市總投票數約128萬(1,286,089)。郝龍斌約得69萬(692,085)謝長廷約得52萬(525,869)。
高雄市總投票數約76萬(767,868)。陳菊約得37萬(379.417)黃俊英約得37萬(378,303)。
值得一提者,台北市方面,無黨藉的親民黨主席,大內高手宋楚瑜得約得5萬多票(4.14%)慘敗,從此黯然銷魂地淡出政譠...
高雄市方面,國民黨黃俊英展現出了國民黨慣有的敗選耍賴性格,向法院提告選舉無效及陳菊當選無效之訴訟。原出於陳菊總部在12月8日晚公佈錄影帶,錄影像中的男子,於一遊覽車上向車內乘客發放現金,並聲言請乘客投票給國民黨高雄市議員參選人黃柏霖,市長選舉投給國民黨黃俊英。陳菊方面招開記者會,稱黃俊英發放「走路工」賄選。黃俊英方面則稱陳菊陣營誹謗,並認為陳菊陣營揭露錄影帶的舉動違反《選罷法》第92條(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提出告訴。另國民黨說謊成性的無賴立委邱毅稱高雄第160投開票所把陳菊「474」票報為「747」票,暗指選務人員為陳菊作票,選務不公,但經查並無此事。且黃俊英的國民黨陣營要求全面驗票。驗票結果有爭議的票數不足1000票,顯然無法推定陳菊會因爭議票而落選,且驗票結果陳菊的票數還比原先的票數更為增加,證實“作票”純屬空穴來風,實為國民黨黃俊英的單方面毫無根據的幻想。(實在没看過這麼無恥的,自己陣營買票又選輸還要告人家)
維基百科


2007年6月16日。第四屆高雄市長直選官司一審判決。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選舉無效之訴部分不成立(選舉被判決有效),當選無效之訴成立,高雄市陳菊當選無效。
審理者為:審判長黃宏欽、受命法官古振暉與陪席法官黃宣撫。惟本件的受命法官古振暉就此判決亦撰寫不同意見書。♨若不是親眼看到,布魯克還真不相信天底下有法官會這麼弱智如黃宏欽者?就因陳菊總部在12月8日晚間公佈錄影帶,黃宏欽認為此舉未給黃俊英充份辯白的空間,造成黃俊英陣營“措手不及”???而影響了選舉結果???這個法官黃宏欽和黃宣撫不知是不是白痴?12月9日黃俊英就不能澄清了嗎?低能兒,就這種爛理由也拿出來為國民黨辯白?,祇有法官古振暉還有點良知。

2007年8月14日。馬英九特支費貪汙案一審被台北地方法院宣判無罪。
摑民擋苦心裁培的網室花朵、前台北市長、種花茗國第十二任總統參選人馬英九(註:頭銜太多,不準備全載),特支費貪汙案被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吳定亞、陪審法官-徐千惠,三人合議判定無罪,再次證實了台灣人民都知道的一句話:種花茗國的法院是摑民擋開的。♨布魯克是猜,無論再怎麼扯、再怎麼袒護,最多也是弄個緩刑,没想到,竟然公然判馬英九無罪。想不到布魯克也見證了歷史,特以為記。無恥的蔡守訓、吳定亞、徐千惠。

2007年11月16日。第四屆高雄市長直選官司二審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做出二審定讞的宣判,就選舉無效之訴部分,維持一審判決(選舉被判決有效);至於當選無效之訴部分,法官強調因從嚴認定選票重驗之結果,因此廢棄一審判決,駁回黃俊英所提出的當選無效之訴,陳菊當選有效。
審理法官:審判長蔡文貴、受命法官黃科瑜與徐文祥。
♨選舉官司最多祇能上訴至二審。

2007年12月28日。馬英九特別費貪汙案二審被台灣高等院宣判無罪。
馬英九任台北市長特別費貪汙案被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劉景星、受命法官-周盈文、陪審法官-王敏慧,三人合議判定無罪,再次證實了台灣人民都知道的一句話:種花茗國的法院是摑民擋開的。♨劉景星、周盈文、王敏慧。布魯克實在是不會說了,放棄啦。公道自在人心!

2008年1月12日。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結果,民進黨史無前例地大敗。
79席區域立委,民進黨得13席.國民黨61席,無黨聯盟3席(山地原住民區,澎湖縣,台中縣第二選區),親民黨一席(平地原住民區),無黨藉1席(金門).小計泛藍得66席,泛綠得13席.
34席不分區立委,民進黨得14席,國民黨得20席.小計泛藍得20席,泛綠得14席.
總計113席,總計泛藍得86席,泛綠得27席.
♨一句話,慘不忍睹.台灣退回到國民黨一黨獨大的時代.
註:無黨聯盟,全稱「無黨團結聯盟」,簡稱「無盟」.無黨聯盟與其他小黨一樣,係非國民黨及民進黨二大黨的立委所組成(因為在立院,三人才能組成黨團).包括民國二大黨內的初選失利者與地方政壇的有力人士.
簡單說就是在地方上有政治影響力,在立院卻未被兩大黨接納的遊離人士。
照理而言,因不具任何特定政治傾向(講白點,就是在意識形態上不具任何理念或中心思想),應不屬“藍”或“綠”,但在政治現實上會依附勢力大政治團體,故走向偏藍.
創黨的立法委員10人,包括瓦歷斯•貝林、呂新民、林炳坤、顏清標、何金松、陳進丁、邱創良、蔡豪、鄭余鎮、高金素梅等.
無黨聯盟3席:山地原住民區-高金素梅,澎湖縣-林炳坤,台中縣第二選區-顏清標.
親民黨1席:平地原住民區-林正二.
無黨藉1席:金門縣-陳福海.



持續更新中....

2006年8月1日 星期二

錯別字大觀園

以下是中文的錯別字收集,自己在寫字時也常會感嘆,中文真麻煩。 持續更新中...



《錯別字大觀園》
  1. 病入膏「盲」<-->肓ㄏㄨㄤ。
  2. 飲「鳩(酖)」止渴-->ㄓㄣˋ,意為毒。鳩本指一種毒鳥,羽毛有毒。
  3. 「酖」於逸樂。-->酖ㄉㄢ:(動詞)嗜酒。 另一音ㄓㄣˋ,通鳩。
  4. 杯盤狼「藉」<-->籍ㄐ一ˊ。
  5. 「殘」無人道<-->慘。
  6. 萬「賴」無聲<-->籟ㄌㄞˋ,指聲音。
  7. 煮豆燃「箕 」<-->萁ㄑ一ˊ,指曬乾的豆莖、豆葉等。
  8. 「顛」癇 <-->癲。
  9. 流言「蜚」語、「蜚」短流長-->ㄈㄟ:通「飛」。.
  10. 「蜚蠊」-->ㄈㄟˇ;ㄌㄧㄢˇ:俗稱蟑螂(和上一個蜚是同一個字,讀音不同而已)
  11. 」聞、「緋」紅-->ㄈㄟ:淺紅色的。
  12. 」謗-->ㄈㄟˇ。
  13. 「斐」然成章-->ㄈㄟˇ 。
  14. 「窠」臼-->ㄎㄜ:鳥在樹上的洞穴,臼:鳥住在地上的洞穴叫臼。
  15. 一丘之「貉」-->ㄏㄜˊ:形似狐狸的小動物。
  16. 振聾發「聵」-->ㄎㄨㄟˋ。
  17. 不虞「匱」乏-->ㄎㄨㄟˋ:缺乏、竭盡。
  18. 功虧一「簣」-->ㄎㄨㄟˋ。
  19. 殺「生」成仁<--> 身。
  20. 越「狙」代庖<-->俎。
  21. 撲「溯」迷離<-->朔 。
  22. 耳鬢「撕」磨<--> 廝 。
  23. 「矇」懂無知<-->懵 。
  24. 一「獗」不振<-->蹶 。
  25. 同仇敵「」-->愾ㄎㄞˋ。同仇指一致對付仇敵。敵愾指抵禦所惱恨的人。
    ♨所以從字面上來看,仇、愾大“概”都是名詞,同跟敵應該都是動詞。同仇和敵愾所指的意思可說是差不多的,也作敵愾同仇。
  26. 男子氣「」、一「概」而論、以偏「概」全 -->概ㄍㄞˋ。氣概指人的態度、舉止或氣勢。
    ♨語出楚辭。屈原。九章。懷沙:「同糅玉石兮,一概而相量」。指不區別狀況,而以同一標準看待事物。
    鏡花緣。第九十五回:「你要曉得,小兒驚風,其症不一,並非一概
    而論!豈可冒昧亂投治驚之藥?」
  27. 感「」(萬千)、「慨」嘆、「慨」傷、憤「慨」、「慨」切、慷「慨」(慷慨激昂、慷慨解囊、慷慨赴義 、慷慨陳詞、慷慨悲歌)、「 慨」然允諾 -->慨ㄎㄞˇ
    ♨「慨」有悲嘆、感傷之意(感慨、慨嘆、慨傷)或激昂、憤怒之意(憤慨、慨切、慷<ㄎㄤ>慨<ㄎㄞˇ>)。故,大約就是悲憤之意,多用以形容情緒相關者。只是這個「氣概」是用木字旁的概,比較機車點。 可以確定一點,「氣概」可不是“大氣概論”。
  28. 綿綿「迭」<-->瓞 。
  29. 始終不「逾」<-->渝 。
  30. 感人肺「俯」<--> 腑。
  31. 疲「備」<-->憊。
  32. 「備」感親切<-->倍。
  33. 人才「倍」出<-->輩。
  34. 分道揚「鏢」。<-->鑣。
  35. 「搬」門弄斧。<-->班。
  36. 可見一「般」。<-->斑。
  37. 前「撲」後繼。<-->仆ㄆㄨ:向前跌倒之意.
  38. 「平」空捏造。<-->憑ㄆㄧㄥˊ:憑通凴:憑借依靠之意,凴是憑的俗字。
  39. 按「步」就班。<-->
    語出《陸機賦》:「選義按部,考辭就斑」。
  40. 如法「泡」製。<-->。炮製:用烘、炒等針藥材製成中藥。本指按照一定的方法製作中藥。現比喻照著現成的樣子做。
    ♨教育部成語典:本指依照古法製藥,後多指依照往例或現有的方法辦事。亦作「如法泡製」。
    ♨在引出 典時,大多引同一本小說(清.文康)《兒女英雄傳》第五回: 「索興今晚在廟裡住下,等明早走,依舊如法『泡』製,不怕他 飛上天去。」在此要特別注意的一點是,清代的小說,如《兒女英雄傳》、 《鏡花緣》(李汝珍)、《官場現形》(李寶嘉)、《二十年目睹之 怪現狀》(吳沃堯)等中,一律誤為「如法泡製」,但本省成語辭 典的編者一律自動更正為「如法炮製」...。所以說應是「炮製」而不是「泡製」,但若清代那麼多人寫「炮製」後人自行更正就不好了,表示「泡製」至少在當時是對的嘛。可能是因為這樣,教育部才會說「如法泡製」也行,因為就算錯用也是過去真實史實的一部分嘛,改不了啊。這種東西就不應該考了,這種東東也拿來考的人,也真是太無聊了。積非成是的字辭有多少啊?哪改正得完啊?這種小細節也要計較,大家乾脆都讀古書算了,用辭都全面回到古代好了,時間是連續的嘛,有必要嗎?
  41. 「釜」底抽薪,破「釜」沉舟。-->釜ㄈㄨˇ:鍋子。
  42. 名列前「矛」<-->。前茅,古代行軍打仗時,前行兵士所拿作為旗幟的茅草。名列前茅形容名字排在前面。
  43. 沉「緬」酒色。<-->湎ㄇㄧㄢˇ。「沉」通「沈」ㄔㄣˊ:沒入水中之意。二是當姓氏用,沈音ㄕㄣˇ。
  44. 「渙」然一新。<-->煥ㄏㄨㄢˋ。煥然指光彩四射的樣子。
  45. 無所「是」從<-->適。
  46. 不可「明」狀<-->ㄇㄧㄥˊ:指語言文字。不可名狀指不能用語言形容。
    ♨宋˙洪邁˙夷堅丙志˙卷十一˙錦香囊
    :至明,視所遺囊,文錦爛然,非世間物。中貯一合如玳瑁,以香實之,芳氣酷烈,
    不可名狀。
  47. 莫「明」其妙<-->。形容事情或現象使人無法理解,不能以言語表達出來。亦作「莫明其妙」
    ♨文明小史˙第二十七回:次日,張先生同他到藩司前看池子裡的癩頭黿,濟川莫名其妙。
    近十年之怪現狀˙第五回:我倒莫名其妙,為甚忽然大請客起來?
  48. 一目瞭然-->一目然。
  49. 怨天由人-->怨天尤人。
  50. 迫不急待-->迫不待。
  51. 別出新裁-->別出裁。指獨出巧思,不同流俗,亦作「別出新裁」、「獨出心裁」。
    ♨鏡花緣˙第四十五回:「但這倮兒有三十餘口之多,不知賢妹可能別出心裁,另有炮製?」
    註:亦即「別出新裁」,教育部亦收入承認的,參「別出心裁」
  52. 去逝-->去世。
  53. 一再交待-->一再交代。
  54. 畢恭畢敬-->敬。
    ♨這個可厲害了,這個為什麼打紅色呢?因為布魯克學的是「畢恭畢敬」,但台北市教育局的說法是「必恭必敬」而且教育局的文件是“堪誤”用的,也就是在台北市教育局的說法「畢恭畢敬」是“錯的”,而且它被列為“誤用例”(參台北市教育局的常用國字正誤用簡明對照表),但是...但是重點來了,教育部的說法也是「畢恭畢敬」(參:教育部成語典),在教育部成語典查「必恭必敬」是查不到的,難道...地方又摃上中央了?不會連成語也要一國兩制吧???真是莫名其妙,實在有夠無聊,這種有爭議的就不應該考了。
    ♨這個是差別最大最離譜的,其他的例子還很多,讓人無所適從。
    說到莫名其妙,北市的說法是「莫名其妙」,但教育部的成語典是說:寫「莫明其妙」也可以啦(參:「莫名其妙」)。
    ♨又如上面介紹過的「一目了然」北市的說法是「一目瞭然」是錯的,但教育部的成語典是說:寫「一目瞭然」也可以啦。(參教育部成語典「一目了然
    下面還會再看到更多。
    ♨「別出心裁」台北市教育局說「別出新裁」是錯的,教育部說「別出新裁」也可以啦。(參教育部成語典「別出心裁
    ♨「欲蓋彌彰」台北市教育局說「欲蓋彌章」是錯的,教育部說「欲蓋彌章」也可以啦。(參「欲蓋彌彰」)
    ♨「銷聲匿跡」台北市教育局說「消聲匿跡」是錯的,教育部說「消聲匿跡」也可以啦。(參「銷聲匿跡」)
    ♨「鋌而走險」台北市教育局說「挺而走險」是錯的,教育部說「挺而走險」也可以啦。(參「鋌而走險」)
    ♨「毛骨悚然」台北市教育局說「毛骨聳然」是錯的,教育部說「毛骨聳然」也可以啦。(參「毛骨悚然」)
  55. 冒險患難-->冒險犯難。
  56. 面黃「飢」瘦、面黃「饑」瘦。-->面黃瘦。
  57. 大塊朵頤-->大朵頤。
  58. 察顏觀色-->察觀色。
    ♨論語˙顏淵:夫達也者,質直而好義,察言而觀色,慮以下人。
  59. 尋人啟示-->尋人啟事。
  60. 穩操勝卷-->穩操勝券。
  61. 出奇致勝-->出奇勝。
  62. 既往不究-->既往不
    語出論語˙八佾:「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
  63. 劈荊斬棘-->披荊斬棘。
  64. 神采弈弈-->神采奕奕。形容人精神飽滿,容光煥發。或指藝術作品的神韻意境高妙,光彩奪目。亦作「神采奕然」、「神彩奕奕」。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十七回:「又央德泉上梯子去,幫他把畫釘起來。我在底下看著,果然神采奕奕。」
  65. 渡假村-->度假村。
  66. 渡過童年-->度過童年。
  67. 試目以待-->拭目以待。
  68. 固步自封-->故步自封。
  69. 追根究底-->追根究柢。
  70. 一柱香-->一香。
  71. 不醒人事-->不省人事。
  72. 興緻勃勃-->興致勃勃。
  73. 伏首認罪-->首認罪。
  74. 後補球員-->補球員。
  75. 元霄節-->元宵節。
  76. 坐無虛席-->座無虛席。
  77. 短小精幹-->短小精悍。♨有差嗎?我要說短小精幹不行嗎?
  78. 東施笑顰-->東施效顰-->顰ㄆㄧㄣˊ:皺眉。
  79. 宵夜-->夜。
  80. 汗流夾背-->汗流背。浹ㄐㄧㄚˊ。汗流浹背指汗流很多,溼透了背部。形容工作辛勞或非常慚愧、驚恐的樣子。
    後漢書˙卷十˙皇后紀下˙獻帝伏皇后紀:「操出,顧左右,汗流浹背,自後不敢復朝請。」
  81. 商店打洋-->商店打烊。
  82. 集思廣義-->集思廣益。
  83. 擔誤工作-->耽誤工作。
  84. 啟用新人-->起用新人。
  85. 喧然大波-->然大波。指高湧而盛大的波濤,比喻大的糾紛或事件。
    唐˙韓愈˙岳陽樓別竇司直詩:「軒然大波起,宇宙隘而妨。」
  86. 恭逢其盛-->躬逢其盛。
  87. 白頭諧老-->白頭偕老。形容夫妻恩愛到老,亦作「白頭到老」。
    明˙陸采˙懷香記˙第二十三齣:「孩兒,我與你母親白頭偕老,富貴雙全。」
  88. 仗義直言-->仗義執言。
  89. 慧星-->彗星。
  90. 盯哨-->盯梢。-->梢ㄕㄠ。
  91. 床第之間-->床之間。-->笫ㄗˇ。
  92. 成成相因-->陳陳相因。原指京都倉庫的糧食逐年增加,致陳糧上再堆陳糧。後比喻因襲舊例,而無革新進步。
    史記˙卷三十˙平準書:「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
  93. 側身其間-->身其間??讀音有爭議
  94. 牢燕分飛-->燕分飛。-->指伯勞和燕子離散分飛,比喻別離,而多用於夫妻、情人之間。。
    ♨語出樂府詩集˙卷六十八˙雜曲歌辭八˙東飛伯勞歌:「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織女時相見。」
    清˙王韜˙淞隱漫錄˙卷五˙尹瑤仙:「其謂他日勞燕分飛,各自西東,在天之涯地之角耶?」
  95. 滿腹牢騷-->滿腹騷。
  96. 心心相惜-->惺惺相惜。
  97. 清析可見-->清晰可見。
  98. 焚膏繼咎-->焚膏繼晷。
  99. 爾今爾後-->而今而後。指從今以後之意。
    呂氏春秋˙恃君覽˙長利:「臣而今而後知吾先君周公之不若太公望封之知也。」
    舊唐書˙卷九十四˙盧藏用傳:「而今而後,焚蓍龜,毀律曆,廢六合,斥五行,浩然清慮,則將奚若?」
  100. 妄自匪薄-->妄自菲薄。
    ♨文選˙諸葛亮˙出師表:「誠宜開張聖聽,以光先帝遺德,恢弘志士之氣,不宜妄自菲薄。」
  101. 奢侈浪廢-->奢侈浪費。
  102. 絕不寬待-->絕不寬貸。
  103. 必需-->必須 。
  104. 必須品 -->必需品 。
  105. 須要-->需要。
  106. 應接不遐-->應接不暇。
  107. 令人暇想-->令人遐想。
  108. 寒喧問候-->寒問候。
  109. 模擬兩可-->模稜兩可。
  110. 秉告父母-->稟告父母。
  111. 盤根錯結-->盤根錯節。樹木的根幹枝節盤屈交錯。比喻事情複雜,不易理解。
    魏書˙卷六十八˙甄琛傳:「今河南郡是陛下天山之堅木,盤根錯節,亂植其中。」
  112. 在校肆業-->在校肄業。
  113. 態度安祥-->態度安??
  114. 為人垢病-->為人詬病。
  115. 遺笑大方-->貽笑大方。指被識見廣博或精通此道的內行人所譏笑。
    ♨官話指南˙卷四˙官話問答:「若遇一煩難之缺,轉恐才不勝任,必致貽笑大方。
    ♨精忠岳傳˙第十回:「小生卻疑是此劍──但說來又恐不是,豈不貽笑大方。」
  116. 含貽弄孫-->含飴弄孫。上了年紀的人當可含飴自甘,弄孫為樂,不問餘事,以恬適自娛。
    ♨後漢書˙卷十˙皇后紀上˙明德馬皇后紀:「吾但當含飴弄孫,不能復關政矣。」
    ♨歧路燈˙第七十七回:「說齒屆古稀,又有含飴弄孫之樂。」
  117. 戰戰競競-->戰戰兢兢。指因畏懼而顫抖。形容戒懼謹慎的樣子。
    詩經˙小雅˙小旻:「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118. 何常如此-->何嘗如此。
  119. 展露頭角-->嶄露頭角。
  120. 欲蓋彌章-->欲蓋彌。想要遮蓋掩飾反而更加顯明,或作「欲蓋彌章」。
    語本左傳˙昭公三十一年:「或求名而不得,或欲蓋而名章,懲不義也。」
  121. 五榖欠收-->五榖收??
  122. 克紹基裘-->克紹箕裘。
  123. 張燈結彩-->張燈結綵。
  124. 未雨稠謬-->未雨綢繆。指鴟鴞在未下雨前,便已著手修補窩巢,比喻事先預備,防患未然。
    語本詩經˙豳風˙鴟鴞:「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
  125. 高聲朗頌-->高聲朗誦。
  126. 眼花瞭亂-->眼花撩亂。
  127. 渾身解術-->渾身解解數,本指武術的招式。渾身解數指將全身所有的本領使出來。
  128. 室內裝璜-->室內裝
  129. 防犯災害-->防災害。
  130. 篷壁生輝-->蓬生輝。蓬蓽,窮人住的房子,亦謙稱自己的住宅。蓬蓽生輝形容貴客來訪令主人感到增光不少,亦作「蓬蓽生光」、「蓬蓽增輝」、「蓬蓽有輝」、「蓬閭生輝」、「蓬屋生輝」。
    ♨明˙王世貞˙鳴鳳記˙第二齣:此處就是家下,得兄光顧,蓬蓽生輝,先去打掃草
    堂迎候。
  131. 彼此牽就-->彼此遷就。
  132. 消聲匿跡-->聲匿跡。指隱藏形跡,不公開出現。亦作「匿跡銷聲」、「消聲滅
    跡」、「消聲匿跡」、「銷聲斂跡」。
    ♨官場現形記˙第二十八回:他平生最趨炎附勢的,如何肯銷聲匿跡,如今接連把他悶了幾個月,直把他急得要死。
  133. 挺而走險-->而走險。指在窮途末路或受逼迫時採取冒險行動或不正當的行為,或作「挺而走險」。
    ♨左傳˙文公十七年:鋌而走險,急何能擇。
    明史˙卷三三一˙西域傳三˙烏斯藏大寶法王傳:在官已無餘積,必至苛斂軍民,鋌而走險,盜將復發。
  134. 令人不恥-->令人不齒。
  135. 蜂湧而上-->蜂而上。
  136. 震憾人心-->震人心。
  137. 搧惑人心-->煽惑人心。
  138. 小心奕奕-->小心翼翼。指非常謹慎,不敢疏忽,亦作「翼翼小心」。
    詩經˙大雅˙文王:「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
    隋書˙卷五十七˙薛道衡傳:「左右絕諂諛之路,縉紳無勢力之門,小心翼翼,敬事於天地,終日乾乾,誡慎於亢極。」
  139. 蹧塌糧食-->蹧糧食。
  140. 死心蹋地-->死心地。
  141. 老態龍鐘-->老態龍。指形容年老體衰,行動遲緩不靈活,亦作「老邁龍鍾」。
    宋˙陸游˙聽雨詩:「老態龍鍾疾未平,更堪俗事敗幽情。」
  142. 糊口而已-->餬口而已 。
  143. 爛芋充數-->濫竽充數。
  144. 陳腔爛調-->陳腔調。
  145. 一洩千里-->一千里。
  146. 知書達理-->知書達禮。
  147. 好高鶩遠-->好高遠。
  148. 驅之若騖-->趨之若
  149. 心無旁騖-->心無旁
  150. 鳩佔雀巢-->鳩佔鵲巢。
  151. 和靄可親-->和可親。
  152. 攏絡人心-->絡人心。
  153. 眾口爍金-->眾口金。
  154. 鳳毛鱗角-->鳳毛麟角。
    ♨註:從48一目了然到158毛骨悚然,是參台北市教育局常用國字正誤用簡明對照表只要是布魯克覺得容易錯的,或是乍看之下發覺不出對錯,或是知道錯,但一時反應不過來錯在哪裡的,皆予收入。
  155. 一昧指責-->一指責。
  156. 平生:指向來不相識,亦作「素昧生平」。
    ♨初刻拍案驚奇˙卷八:「素昧平生,何勞厚意!儒林外史˙第十五回:但與先生素昧平生,何以便知學生姓馬?」
  157. 實事求:1.做事切實,力求真確。2.按照實際情況,確實辦事。
    ♨漢書˙卷五十三˙景十三王傳˙河間獻王劉德傳:「修學好古,實事求是。」
    官場現形記˙第七回:「老弟肚裡實在博學,但上頭的意思是要實事求是。你的文章固然很好,然而空話太多。」
  158. 毛骨聳然-->毛骨然。亦作「毛骨竦然」、「毛骨聳然」、「毛髮悚然」。
  159. 危言聽。
  160. 提綱「挈」領-->ㄑㄧㄝˋ:提起之意。綱,網的大繩。領,衣領。提綱挈領指撒網要抓大繩,拿衣要提衣領。比喻要抓住重點大綱,亦作
    「握綱提領」
    ♨叟曝言.第二十一回:「若夫提綱挈領,則斷推仲景一書」。
  161. 岌岌」可危。-->岌ㄐㄧˊ。岌岌可危,形容非常危險。
  162. 「栩栩」如生。
  163. 渾渾「噩噩」。
  164. 恢宏」大度。-->指心胸寬大,度量宏遠。亦作「恢廓大度」
    ♨兒女英雄傳˙第三十回:「放著這等一位恢宏大度的何蕭史,一位細膩風光的張桐卿,還怕幫助不了一個安龍媒。」
    ♨到底「恢弘」可不可以?很難說耶?還是說「恢宏」跟「恢弘」意思有什麼差別嗎?不知道耶?
    上面「妄自菲薄」有引用諸葛亮的出師表:「誠宜開張聖聽,以光先帝遺德,恢弘志士之氣,不宜妄自菲薄。」...出師表是寫恢弘嘛。而恢弘大度查教育部成語典是查不到東西的。
  165. 門衰「祚」薄-->ㄗㄨㄛˋ:福氣。
    ♨語出,文選˙李密˙陳情表:「門衰祚薄,晚有兒息。」
    1.(動)福佑。左傳˙宣公三年:「天祚明德,有所厎止。」文選˙張衡˙東京賦:「神歆馨而顧德,祚靈主以元吉。」
    2.(動)獎賞。漢˙蔡邕˙太尉楊賜碑:「申九錫,以祚其庸。」
    3.(名)年歲。如國祚。
    三國˙魏˙曹植˙正會詩:「初歲元祚,吉日惟良。」晉書˙卷九十二˙文
    苑傳˙王沈傳:「彈琴詠典,以保年祚。」
    3.(名)君位。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撥亂誅暴,平定海內,卒踐帝祚,成於漢家。」
    文選˙班固˙東都賦:「往者王莽作逆,漢祚中缺。」
  166. 寵命優「渥」。-->ㄨㄛˋ。
  167. 「娓娓」道來。-->ㄨㄟˇ。
  168. 烏鴉反「哺」、「哺」育。-->ㄅㄨˇ
  169. 責臣「逋」慢。-->ㄅㄨ。
  170. 中道崩「殂」--> 。殂ㄘㄨˊ:(動詞)死的意思,如殂落,就是指人掛了。
  171. 自東「徂」西。-->徂ㄘㄨˊ:(動詞)前往,到達之意。
  172. 「禪」聯冠軍。<-->蟬ㄔㄢˊ。蟬聯指連續相承之意。
  173. 河南「滎」陽。-->ㄒ一ㄥˊ。
  174. 「渲」染。-->ㄒㄩㄢˋ。
  175. 家勢「烜」赫。 -->烜ㄒㄩㄢˇ:光明的樣子2.盛大的樣子。烜赫指聲勢浩大的樣子。
  176. 手無「縛」雞之力。-->ㄈㄨˊ。
  177. 「擢」髮難數。 -->擢ㄓㄨㄛˊ:拔。擢髮難數指拔光頭髮,也數不完。形容多得難以計數。或作「擢髮莫數」。
    ♨語出史記˙卷七十九˙范雎蔡澤傳:「范雎曰:汝罪有幾?」
    曰:「擢賈之髮以續賈之罪,尚未足。」
    野叟曝言˙第七十五回:「秦檜之罪,擢髮難數。」
  178. 「鏖」戰中原。-->鏖ㄠˊ:1.(名詞)温器(什麼意思???)2.(動詞)喧擾3.(形容詞)戰鬥激烈。鏖戰指苦戰之意。鏖兵指激烈的或大規模的戰爭。
  179. 望風披「靡」。-->靡ㄇ一ˇ:順勢倒下。2.音ㄇ一ˊ通「糜」。望風披靡指草木隨風伏倒。形容為強大的氣勢所壓倒,或為敵人氣勢所震懾,未作戰就潰敗了。
    ♨參元史˙卷一五○˙張榮傳:「詰旦,敵兵整陣至,榮馳之,望風披靡,奪戰船五十艘。」
    痛史˙第六回:「未曾交綏,先自望風披靡。」亦作望風而靡。
    左傳˙莊公十年:「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文選˙潘岳˙閑居賦:「訓若風行,應如草靡。」
    ♨可用於賀喜題辭。參教育部:賀喜題辭
    ♨靡這個字很討厭,用法廣泛,但似乎沒有一個固定的意思。
    1.披「靡ㄇ一ˇ」:指隨勢而倒。
    2.(副)無、沒有、不。如,巨細「靡ㄇ一ˇ」遺。
    明˙歸有光˙先妣事略:「室『靡ㄇ一ˇ』棄物,家無閒人。」
    詩經˙小雅˙節南山:「不弔昊天,亂『靡ㄇ一ˇ』有定。」
    宋˙陸游˙刪定官供職謝啟:「是以鄙夫深文而不知還,儒者高談而『靡ㄇ一ˇ』適用。」
    3.細緻的。楚辭˙宋玉˙招魂:「『靡ㄇ一ˇ』顏膩理,遺視矊些。」
    4.華麗美好的。如,風「靡ㄇ一ˇ」一時。宋˙蘇軾˙論養士:「『靡ㄇ一ˇ』衣玉食以館於上者,何可勝數!」
    5.奢侈的。如,奢「靡ㄇ一ˇ」、浮「靡ㄇ一ˇ」:皆指浪費揮霍。
    6.「靡ㄇ一ˇ」靡:1-1.指緩慢的樣子(辭海說的)1-2.指頹廢淫蕩(教育部成語典)。
    「靡ㄇ一ˇ」靡之音:指商紂時頹廢淫蕩、使人沉溺享樂而忽略國事,進而導致亡國之樂曲。後指令人頹廢、喪志的音樂。參韓非子˙十過。
    7.(動詞)花費(意多近於多餘的花費,即浪費)。通「糜」。墨子˙節葬下:「此為輟民之事,『靡ㄇ一ˊ』民之財,不可勝記也。」
    8.(動詞)毀傷、碎爛。通「糜」。淮南子˙說山:「比干以忠『靡ㄇ一ˊ』其體,被誅者必非忠也。」
    9.腐敗的。通「糜」。如:生活「靡ㄇ一ˊ」爛。
    「靡爛」:腐爛之意,也有寫「糜爛」:指腐敗或浮華奢侈(用在「靡爛」上,「靡」和「糜」兩字似乎不分了?但,「靡靡之音」一定要寫這個「靡靡」。)
  180. 「糜」爛-->糜ㄇ一ˊ:本意是濃稠的稀飯。另一音為ㄇㄟˊ(較少用)。
    ♨漢˙曹操˙苦寒行:「擔囊行取薪,斧冰持作糜。」
    水滸傳˙第四十七回:「那老人篩下兩碗白酒,盛一碗糕糜,叫石秀吃了。」
    1.(動詞)花費。唐˙韓愈˙進學解:「猶且月費俸錢,歲糜廩粟。」
    2.(動詞)毀傷、碎爛。戰國˙燕˙麴武˙報燕太子書:「今太子欲滅悁悁之恥,除久久之恨,此實
      臣所當糜軀碎首而不避也。」
    3.腐敗的。如:生活「糜」爛。
  181. 左支右「絀」。-->絀ㄔㄨˋ:(動詞)貶退。通「黜」。(形容詞)不足、短缺,如「支絀」、「相形見絀」。左支右絀本指射箭時以左臂將弓撐直,曲右臂以扣弦。後用以形容顧此失彼,窮於應付的窘況。亦作左右支絀。
    ♨語本戰國策˙西周策二:我不能教子支左屈右。
    蕩寇志˙第十七回:可憐祝永清是武職,爵位又不大,來的差官都貪贓,那裡來的錢財,真弄得個左支右絀。
  182. 引「吭」高歌。-->ㄏㄤˊ:咽喉、喉嚨。2.ㄎㄥ:(動詞)發出聲音。如吭氣、吭聲。
    ♨文選˙左思˙蜀都賦:「雲飛水宿,哢吭清渠。」
    唐˙柳宗元˙上門下李夷簡相公陳情書:「然猶仰首伸吭,張目而視。」
  183. 褻「瀆」-->ㄉㄨˊ。
  184. 「詆」毀-->ㄉ一ˇ:1.譴責、抨擊2.毀謗、誣蔑。
  185. 滄海一「粟」。-->ㄙㄨˋ:植物名,俗稱「小米」。2.穀物的總稱3.引申為俸祿。
    ♨史記˙卷六十一˙伯夷傳:「義不食周粟,隱於首陽山,采薇而食。」
    淮南子˙詮言:「量粟而舂,數米而炊,可以治家,而不可治國。」
  186. 口無遮「攔」。-->ㄌㄢˊ。
  187. 無「忝」所生。-->ㄊ一ㄢˇ:(動)羞辱﹑汙蔑。(副)自稱的謙詞。有輕賤﹑侮辱的意思。如:「忝居」、「忝為人師」。
    ♨無忝所生指不辱父母,對得起父母的意思。語出詩經˙小雅˙小宛:「夙興夜寐,毋忝爾所生。」
    ♨「汙蔑」這可是教育部辭典的寫法,可見寫「汙蔑」或「誣蔑」都可以。
  188. 如期「竣」工。-->ㄐㄩㄣˋ:(動)完畢。如:「竣工」﹑「完竣」。
    ♨三國演義˙第六十一回:「便差軍數萬築濡須塢,曉夜併工,刻期告竣。」
  189. 詔書切「峻」-->ㄐㄩㄣˋ。
    ♨1.高的。如:「高峻」、「崇山峻嶺」。
    2.偉大的。如:「峻命」﹑「峻節」。禮記˙大學:「帝典曰:克明峻德。」鄭玄˙注:「峻,大也。」
    3.陡峭。韓非子˙姦劫弒臣:「是猶上高原之顛,墮峻谿之下而求生,必不幾矣。」
    4.嚴厲的﹑苛刻的。如:「嚴刑峻法」。史記˙卷一一八˙淮南王傳:「政苛刑峻,天下熬然若焦。」後漢書˙卷三十三˙朱浮傳:「浮性矜急自多,頗有不平,因以峻文詆之。」
  190. 星光「熠熠」-->一ˋ:(形)光耀、明亮。說文解字:「熠,盛光也。」如:「熠熤」、「繁星熠熠」。
    ♨詩經˙豳 風˙東山:「倉庚于飛,熠燿其羽。」鄭玄˙箋:「熠燿其羽,羽鮮明也。」
  191. 「嫵」媚-->ㄨˇ。
  192. 「魅」力。-->ㄇㄟˋ。
  193. 「溘」然長逝。-->ㄎㄜˋ:(副)倏忽﹑突然。2.(動)掩蓋。
    ♨楚辭˙屈原˙離騷:「寧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為此態也。」
    文選˙江淹˙恨賦:「朝露溘至,握手何言。」 
    楚辭˙屈原˙離騷:「駟玉以乘鷖兮,溘埃風余上征。」王逸˙注:「溘,猶掩也。」
    唐˙李賀˙七月一日曉入太行山詩:「一夕遶山秋,香露溘蒙菉。」
  194. 「恪」遵遺訓。-->ㄎㄜˋ:謹慎誠敬地。
    書經˙盤庚上:「先王有服,恪謹天命。」
  195. 朋「比」為奸-->ㄅ一ˋ。朋比為奸指彼此勾結做壞事。
  196. 暴虎「馮」河。-->ㄆ一ㄥˊ:徒步涉水。2.ㄈㄥˊ一般常見的姓氏。♨詩經˙小雅˙小旻:「不敢暴虎,不敢馮河。」
    1.馮本指馬跑得很快。說文解字:「馮,馬行疾也。」
    2.侵犯。周禮˙夏官˙大司馬:「馮弱犯寡,則眚之。」
    3.登、乘。楚辭˙屈原˙九章˙悲回風:「馮崑崙以瞰霧兮,隱岷山以清江。」
    宋˙蘇軾˙赤壁賦:「浩浩乎如馮虛御風,而不知其所止。」
    4.依據、依靠。通「憑」。漢書˙卷四十三˙酈食其傳:「韓信聞食其馮軾下齊七十餘城,乃夜度兵平原襲齊。」
    5.(副)大、盛。左傳˙昭公五年:「今君奮焉,震電馮怒。」楚辭˙屈原˙天問:「何所營,禹何所成,康回馮怒,墜何故以東南傾?」
  197. 「毫」不猶豫。-->ㄏㄠˊ。
  198. 住一「宿」。-->ㄒ一ㄡˇ。
  199. 大相「逕」庭。-->ㄐ一ㄥˋ:小路。(名)通「徑」。
    ♨1.(動)至、到。唐˙韓愈˙復志賦:「君之門不可逕而入兮,遂從試於有司。」
    2.(動)注入。北魏˙酈道元˙水經注˙河水注:「恆水又東逕藍莫塔,塔邊有池。」
    3.(副)直接。如:「逕至」、「逕寄」。三國志˙卷五十四˙吳書˙魯肅傳:「備惶遽奔走,欲南渡江,肅逕迎之到當陽長阪。」
  200. 不「」而走。-->ㄐ一ㄥˋ:(名)從膝蓋到腳跟的部分。俗稱「小腿」。
  201. 「篡」位-->ㄘㄨㄢˋ。
  202. 編「纂」皇覽-->ㄗㄨㄢˇ:(名)紅色的絲帶。2.婦女梳在頭後的髮髻。3.(動)編輯。
  203. 言者「諄諄」-->ㄓㄨㄣ:(動)叮嚀告諭、懇切勸導。2.(形)誨人不倦的樣子。如:「諄諄教誨」。
    ♨史記˙卷一一七˙司馬相如傳:「厥之有章,不必諄諄。」
  204. 「牝」雞司晨-->ㄆ一ㄣˋ:(名)雌性動物。說文解字:「牝,畜母也。」2.(名)指谿谷3.(形)雌性的。如:「牝馬」。牝雞司晨指母雞代公雞執行清晨報曉的鳴啼。比喻婦人專權。亦作「牝雞牡鳴」、「牝雞晨鳴」。
    ♨舊五代史˙卷三十四˙唐書˙莊宗本紀八˙史臣曰:「外則伶人亂政,內則牝雞司晨。」
    書經˙牧誓:「牝雞無晨。」
    大戴禮記˙易本命:「高者為生,下者為死;丘陵為牡,谿谷為牝。」
    唐˙韓愈˙贈崔立之評事詩:「可憐無益費精神,有似黃金擲虛牝。」
    ♨亦有引申為女子陰戶。二刻拍案驚奇˙卷三十五:「馬氏晚間取湯澡牝,正要上床與蔡鳳鳴快活。」
  205. 「扳」回一城-->ㄅㄢ:(動)向某一方向拉。2.將物體反轉過來之意。另一音ㄆㄢ:攀折或攀附之意。
  206. 工作「坊」-->ㄈㄤ:(名)街道、里巷,如:「街坊」,街跟坊同義。2.指較小規模的工作場所。如:「磨坊」、「工作坊」、「染坊」、「酒坊」。另一音為ㄈㄤˊ:如「堤坊」的坊。
    禮記˙經解:「以舊坊為無所用而壞之者,必有水敗。」
  207. 「絢」麗奪目。-->ㄒㄩㄢˋ。
  208. 「徇」私舞弊。-->ㄒㄩㄣˊ:營求、謀求。2.使。
    ♨史記˙卷七˙項羽本紀:「今不恤士卒而徇其私,非社稷之臣。」
    莊子˙人間世:「夫徇耳目內通而外於心知。」
    ♨另一音為ㄒㄩㄣˋ。
    1.(形)迅速。通「侚」。如:「徇蒙」。墨子˙公孟:「身體強良,思慮徇通。」
    2.(動)(一)巡行時示眾並宣布號令。左傳˙桓公十三年:「莫傲使徇于師曰:諫者有刑。
      」史記˙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傳:「遂斬隊長二人以徇。」
    3.攻占、掠取。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籍為裨將,徇下縣。」後漢書˙卷一˙光
    武帝紀上:「光武別與諸將徇昆陽﹑定陵﹑郾,皆下之。」
    4.順從。左傳˙文公十一年:「郕大子朱儒自安於夫鍾,國人弗徇。」
    清˙張爾岐˙辨志:「耽口體之養,徇耳目之娛。」
    5.為達某種目的、理想而犧牲生命。
    通「殉」。漢書˙卷四十八˙賈誼傳:「貪夫徇財,烈士徇名。」
    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常思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
  209. 侷促一「隅」, 請早訂位,以免向「隅」-->ㄩˊ:1.山、水彎曲轉角處。如:「海隅」。2.角、角落。如:「牆隅」。(大約都是指轉角或角落之意)。
    ♨也有指邊、旁者。樂府詩集˙卷三十七˙相和歌辭十二˙古辭˙隴西行:「桂樹夾道生,青龍對道隅。」
  210. 「芸芸」眾生。-->ㄩㄣˊ。
  211. 哀哉「沮」洳場-->ㄐㄩˋ:溼潤貎。廣雅疏證˙卷一下˙釋詁:「沮,溼也。」
  212. 「沮」河-->ㄐㄩ。河川名,源出湖北省,東南流至當陽與漳水匯合,南流至江陵注入長江2.姓氏如漢代有沮授。(可能人名或地名都唸ㄐㄩ吧)
  213. 「沮」喪-->ㄐㄩˇ:意志消沉。
    ♨1.(動詞)威嚇。禮記˙儒行:「劫之以眾,沮之以兵。」
    2.(動詞)敗壞、破壞。如:「沮壞」。韓非子˙二柄:「妄舉,則事沮不勝。」
    唐˙韓愈˙伯夷頌:「今世之所謂士者,一凡人譽之,則自以為有餘;一凡人沮之,則自以為不足。」
    3.(動詞)止、阻止。孟子˙梁惠王下:「嬖人有臧倉者沮君,君是以不果來也。」
    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五˙姑妄聽之一:「見悖理亂倫而不沮,是成人之惡,非君子也。」
  214. 粗「獷」-->ㄍㄨㄤˇ:指強悍、難馴服的。
    ♨後漢書˙卷六十五˙段熲傳:「虛欲修文戢戈,招降獷敵。」
  215. 投「繯」自盡-->ㄏㄨㄢˊ:繩索結成的環套。
  216. 轉「圜」餘地-->ㄏㄨㄢˊ:環繞、圍繞。
    另一音為ㄩㄢˊ:圓、圓形。周禮˙冬官考工記˙輿人:「圜者中規,方者中矩。」
    史記˙卷一二二˙酷吏傳˙序:「破觚而為圜,斲雕而為朴。」
  217. 隱「晦」-->ㄏㄨㄟˋ:昏暗、不顯明的樣子,如:「幽晦」、「昏晦」、「詞句晦澀」。
    楚辭˙屈原˙九歌˙山鬼:「雲容容兮在下,杳冥冥兮羌晝晦。」
    鏡花緣˙第八十回:「妹子以為此謎做的過晦,即使姊姊精於歧黃,也恐難猜。」
    2.(名詞)指夜晚。如:「風雨如晦」。國語˙魯語下:「明而動,晦而休,無日以怠。」
    3.(名詞)農曆每月的最後一日稱為「晦」。左傳˙成公十六年:「陳不違晦。」杜預˙注:「晦,月終,陰之盡。」
    莊子˙逍遙遊:「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
  218. 瑕不掩「瑜」--> ㄩˊ。瑕,玉的斑點。瑜,玉的光澤。瑕不掩瑜比喻事物雖有缺點,卻無損其整體的完美。
    瑜本意指美玉。楚辭˙屈原˙九章˙懷沙:「懷瑾握瑜兮,窮不知所示。」
  219. 淋漓盡「致」。
  220. 「忝」不知恥-->「」不知恥:指 安然不以為羞恥。亦作「恬然不恥」。
    明史˙卷二二○˙曾同亨傳:「此中多闇修,非可概斥。即使陽假名義,視呈身進取、恬不知恥者,孰愈哉?」
  221. 言簡意「賅」-->ㄍㄞ:指齊全、完備的。
    (動詞)兼備﹑齊全。莊子˙齊物論:「百骸﹑九竅﹑六藏,賅而存焉。」
  222. 「尸」位素餐--> ㄕ。
  223. 」歌-->ㄡ。歌或頌之意。
  224. 「稗」官野史-->ㄅㄞˋ。
  225. 登「陴」-->ㄆㄧˊ。
  226. 「裨」補闕(ㄑㄩㄝ)漏。-->ㄅ一ˋ。?
  227. 縱橫「捭」闔。-->ㄅㄞˇ。?
  228. 」湯-->ㄅㄠˋ。
  229. 「泵」浦-->ㄅㄥˋ。
  230. 「庇」護、輔「弼」、剛「愎」自用、法家「拂」士-->ㄅㄧˋ。
  231. 「蹩」腳-->ㄅㄧㄝˊ。
  232. 乾「癟」-->ㄅㄧㄝˇ。
  233. 魚「鰾」-->ㄅㄧㄠˋ。
  234. 斗「」-->ㄕㄠˊ:同「勺」。(字典不寫這個字,打注音卻打得出來,打ㄕㄠˊ或ㄅㄧㄠ皆可。)
    ♨文選˙李康˙運命論:「則執杓而飲河者,不過滿腹。」
    音ㄅㄧㄠ者。1.(名詞)意指勺子的柄。說文解字:「杓,枓柄也。」
    2.(動詞)拉開。淮南子˙道應:「孔子勁杓國門之關,而不肯以力聞。」高誘˙注:「杓,引也。古者縣門下,從上杓引之者難也。」
    3.(動詞)擊。淮南子˙兵略:「故淩人者勝,待人者敗,為人杓者死。」高誘˙注:「杓,所擊也。」
  235. 斗「勺」-->ㄕㄠˊ(讀章音唸ㄕㄨㄛˋ)。字典是寫這個,勺意為舀水的器具。
  236. 「芍藥」-->ㄕㄠˊ;ㄧㄠˋ(讀章音唸ㄕㄨㄛˋ,語音唸ㄕㄠˊ)。
  237. 針「」-->ㄅㄧㄢ。意為石針。
  238. 」儀館、「擯」棄、孫「臏」-->ㄅㄧㄣˋ。
  239. 男「儐」相、「賓」士、「檳」榔、「繽」紛、「豳」(邠)州-->ㄅㄧㄣ。(儐讀音是ㄅㄧㄣˋ,語音是ㄅㄧㄣ)。
  240. 居心「叵」測-->ㄆㄛˇ:「不可」二字的合音。
  241. 琥「珀」、糟「粕」-->ㄆㄛˋ。
  242. 「轡」頭-->ㄆㄟˋ。
  243. 」竊、「驃」騎將軍、「驃」悍-->ㄆㄧㄠˋ。
  244. 含情「脈脈」-->ㄇㄛˋ。
  245. 「顢頇」-->ㄇㄢˊ ㄏㄢ。
  246. 消「弭」、「敉」平-->ㄇㄧˇ。
    「弭」1.停止﹑平息﹑消除。左傳˙成公十六年:「若之何,憂猶未弭。」
    後漢書˙卷八十˙文苑傳下˙趙壹傳:「下則抗論當世,消弭時災。」
    2.安撫、平定。。通「敉」。
    史記˙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夫治國家而弭人民者,無若乎五音者。」
    清史稿˙卷八十三˙禮志二:「嘉慶十八年,林清變起,計日敉平。」
    3.遺忘。文選˙江淹˙雜體詩三十首之十一:「俯仰未能弭,尋念非但一。」
  247. 靜「謐」-->ㄇㄧˋ。靜跟謐都是寂靜之意。
  248. 荒「謬」-->ㄇㄧㄡˋ。
  249. 「旻」天、「岷」山-->ㄇㄧㄣˊ。
  250. 「泯」滅人性、「抿」嘴而笑、水「黽」-->ㄇㄧㄣˇ。
  251. 酩酊」大醉-->ㄇㄧㄥˊㄉㄧㄥˇ(酩本音讀ㄇㄧㄥˇ(茗))。
  252. 「梵」文-->ㄈㄢˋ。
  253. 「訃」文-->ㄈㄨˋ。
  254. 延「宕」-->ㄉㄤˋ。
  255. 鋒「鏑」、「糴」-->ㄉㄧˊ。
  256. 師「鐸」獎、「掇」拾-->ㄉㄨㄛˊ。
  257. 「玷」污-->ㄉㄧㄢˋ。
  258. 「忐忑」不安-->ㄊㄢˇ ㄊㄜˋ。
  259. 風流「倜儻」-->ㄊㄧˋㄊㄤˇ。
  260. 」除、「剔」透-->ㄊㄧ。
  261. 深自警剔-->??
  262. 泥「」-->ㄋㄠˋ。
  263. 感傷「悼」念。-->ㄉㄠˋ。
  264. 深耕易「耨」-->ㄋㄡˋ。
  265. 「曩」昔-->ㄋㄤˇ。
  266. 忸「怩」不安-->ㄋㄧˊ。
  267. 」台-->ㄌㄟˋ。
  268. 「擂」鼓-->ㄌㄟˊ。(和上面擂台的擂是同一個字,讀音不同。)
  269. 結「褵」、范「蠡」-->ㄌㄧˊ。
  270. 風聲鶴「唳」-->ㄌㄧˋ。
  271. 轉「捩」點ㄌ-->ㄌㄧㄝˋ。
  272. 窗「」-->ㄌㄧㄢˊ。(一般寫窗簾,但本字應為帘。)
  273. 妝「匲(匳/奩)」-->ㄌㄧㄢˊ。匲為女子裝小東西用的小盒子。
  274. 賄「賂」-->ㄌㄨˋ。
  275. 三十六天「罡」-->ㄍㄤ。
  276. 「罣」礙-->ㄍㄨㄚˋ。
  277. 「鰥」夫-->ㄍㄨㄢ。
  278. 羽扇「綸」巾-->ㄍㄨㄢ。
  279. 滿腹經「綸」。ㄌㄨㄣˊ?
  280. 「矜」寡孤獨-->ㄍㄨㄢ:通鰥,寡夫,寡婦的相反。
  281. 「矜」持-->ㄐㄧㄣ。和矜寡的矜是同一個字,讀音和意思都不同。
  282. 「袞」服-->ㄍㄨㄣˇ。
  283. 「硜硜」然小人-->ㄎㄥ。
  284. 」木為臼-->ㄎㄨ:挖空之意。
  285. 市「儈」、「膾」炙人口-->ㄎㄨㄞˋ。
  286. 乾「涸」、考「覈」、彈「劾」-->ㄏㄜˊ。
  287. 」瓜徒懸-->ㄏㄨˋ。瓠瓜=懸瓠=葫蘆(聽說品種不一樣而已),台灣人叫「不啊」。
  288. 」瓜空懸-->ㄆㄠˊ。葫蘆的一種。
  289. 「豢」養-->ㄏㄨㄢˋ。
  290. 內「」-->ㄏㄨㄥˊ:爭吵之意。
  291. 起「」-->ㄏㄨㄥˋ。
  292. 兄弟「鬩」牆-->ㄒㄧˋ。
  293. 」角-->ㄐㄧ。犄就是動物的角。
  294. 「觭」角-->ㄐㄧ。動物頭上突出的部分,觭和犄應該是同義。
  295. 「緘」默、「殲」滅-->ㄐㄧㄢ。
  296. 翻「觔」斗-->ㄐㄧㄣ。
  297. 「詭譎」-->ㄍㄨㄟˇ ㄐㄩㄝˊ。
  298. 」強-->ㄐㄩㄝˊ:頑強之意。另一音為ㄐㄩㄝˋ:為言語粗直之意。
  299. 「雋」永-->ㄐㄩㄢˋ。
  300. 「迥」然不同-->ㄐㄩㄥˇ。
  301. 」茶-->ㄑㄧ:沖泡之意。另一音為ㄑㄩ:澆淋之意。
  302. 田「畦」-->ㄑㄧˊ。
  303. 」首-->ㄑㄧˇ。一般唸ㄐㄧ,但稽首是唸ㄑㄧˇ。
  304. 「稽」核-->ㄐㄧ。
  305. 「嵇」康-->ㄐㄧ。
  306. 修「葺」-->ㄑㄧˋ。
  307. 「掐」死-->ㄑㄧㄚ。
  308. 「愜」意-->ㄑㄧㄝˋ。
  309. 膽「怯」-->ㄑㄩㄝˋ。讀音是ㄑㄧㄝˋ。
  310. 蹊「蹺」、「鍬」形蟲-->ㄑㄧㄠ。
  311. 「愀」然變色-->ㄑㄧㄠˇ。
  312. 緣「慳」一面-->ㄑㄧㄢ。
  313. 罪「」-->ㄑㄧㄢ。動詞為誤,名詞為罪惡之意。
  314. 「戕」害-->ㄑ一ㄤˊ。
  315. 蹌(蹡)」-->ㄌㄧㄤˋ;ㄑ一ㄤˋ。踉有三個讀音。ㄌㄤˊ(狼)或ㄌㄧㄤˊ(良)。但踉蹌是唸ㄌㄧㄤˋ。
  316. 酒「麴(麯)」、「劬」勞-->ㄑㄩˊ。
  317. 不可小「覷(覰/覻)-->ㄑㄩˋ:瞄、窺探的意思。
  318. 「闃」靜、「漆」黑-->ㄑㄩˋ。
  319. 「覬覦」-->ㄐㄧˋㄩˊ。
  320. 目「覩(睹)」-->ㄉㄨˇ>
  321. 「覲」見-->ㄐㄧㄣˋ
  322. 商「榷」-->ㄑㄩㄝˋ。
  323. 怙惡不「」-->ㄑㄩㄢ:改過之意。
  324. 「顴」骨-->ㄑㄩㄢˊ。
  325. 綣」-->ㄑㄧㄢˇ;ㄑㄩㄢˇ纏綿之意。
  326. 「蜷」曲-->ㄑㄩㄢˊ。
  327. 「逡」巡-->ㄑㄩㄣ。
  328. 蒼「穹」、「跫」音-->ㄑㄩㄥˊ。
  329. 「栖栖」惶惶-->ㄒㄧ。
  330. 慧「黠」-->ㄒㄧㄚˊ。
  331. 」隙-->ㄒㄧㄚˋ:裂縫之意。
  332. 瀣」一氣-->ㄏㄤˋㄒㄧㄝˋ。沆一般唸ㄏㄤˊ,但沆瀣唸ㄏㄤˋ。沆瀣指夜間的水氣。意指:氣味相投,後多用於貶義。
    ♨唐時崔沆為主考官,錄取了崔瀣,人們因此笑稱:座主門生,沆瀣一氣。」。見《南部新書戊》。宋。錢易
  333. 」-->ㄒㄧㄢˋ:雪珠。
  334. 蕈-->ㄒㄩㄣˋ。
  335. 「躑躅」-->ㄓˊㄓㄨˊ。
  336. 針「黹」-->ㄓˇ。
  337. 「鍼」-->ㄓㄣ:通「針」。
  338. 」服-->ㄓㄜˊ。也可唸ㄕㄜˋ。
  339. 「囁」嚅-->ㄋㄧㄝˋ;ㄖㄨˊ。欲言又止貎。
  340. 「聶」政-->ㄋㄧㄝˋ:動詞是在耳旁輕聲細語之意,名詞是姓氏。
    聶政者系戰國時韓國人,荊軻之前輩也,仗義每多屠狗輩一語的肇始者(參考《史記.刺客列傳》),亦是傳說中「聶政刺韓王曲」的主角。(參考蔡邕 《琴操》)(一說「聶政刺韓王曲」即是傳說中的「廣陵散」.)
  341. 「躡」足-->ㄋㄧㄝˋ:跟踪之意。躡足指輕緩地走。
  342. 「鑷」子-->ㄋㄧㄝˋ。用以夾取細小東西的工具。
  343. 「攝」政、「攝」影-->ㄕㄜˋ。攝政指代理朝政。
  344. 釗-->ㄓㄠ。
  345. 「蘸」醬油-->ㄓㄢˋ。
  346. 「箴」言「甄」試-->ㄓㄣ。
  347. 「畛」域-->ㄓㄣˇ。
  348. 「賑」災-->ㄓㄣˋ。
  349. 整「飭」、「叱」責、「敕」令-->ㄔˋ。
  350. 不「啻」-->ㄔˋ:只、但、僅之意(另一音為ㄊㄧˋ)。
  351. 「嗤」之以鼻、「嗤」嗤笑-->ㄔ:嘲笑之意。
  352. 郵「戳」-->ㄔㄨㄛ。
  353. 齷齪」-->ㄨㄛˋ;ㄔㄨㄛˋ。齷和齪是同義。有1.拘泥小節2.汙穢之意。
  354. 」齒-->ㄩˊ。形容牙齒參差不齊。
  355. 」齒-->ㄑㄩˇ。蛀牙之意。
  356. 「齧(嚙)」齒類-->ㄋㄧㄝˋ:咬的意思。
  357. 齬」-->ㄐㄩˇ;ㄩˇ。形容牙齒參差不齊,引申為意見不合。
  358. 「齠」齡兒童-->ㄊㄧㄠˊ:通「髫」年幼之意。齠齡=童年,指兒童脫去乳齒的年紀。
  359. 「齠齔」-->ㄊㄧㄠˊ;ㄔㄣˋ。小孩換牙叫齔。齠齔=齠齡=童年,指兒童脫去乳齒的年紀。
  360. 「齜」牙「裂」嘴<-->ㄗ;ㄌㄧㄝˇ。
  361. 屋「」、「椽」木、如「椽」大筆-->ㄔㄨㄢˊ。房屋上撐著屋瓦的圓木。
  362. 乖「」-->ㄔㄨㄢˇ:背離或差錯之意。
  363. 老牛「舐」犢-->ㄕˋ:以舌掠取之意,舐有的下面會有一橫"舌氐"。舐犢就是老牛舔著小牛之意,顯示父母對子女的情深。
  364. 「嗜」血、「嗜」好-->ㄕˋ:喜好之意。
  365. 吞「噬」-->ㄕˋ:噬就是吞的意思。
  366. 占「筮」-->ㄕˋ:卜卦。
  367. 「螫」人-->ㄓㄜ:讀音唸ㄕˋ,刺的意思。
  368. 蟹「螯」-->ㄠˊ。蟹的鉗子。
  369. 驚「蟄」-->ㄓˊ:語音也唸ㄓㄜˊ,隱藏之意如蟄居。
  370. 蟈「蟈」-->ㄍㄨㄛ。似蟋蟀,由翅膀振動鳴聲的小昆蟲。
  371. 蛐「蛐」-->ㄑㄩ。就是蟋蟀。
  372. 「螻蟈」-->ㄌㄡˊ;ㄍㄨㄛ。蛙的別名
  373. 「螻蛄」-->ㄌㄡˊ;ㄍㄨ。等於螻"虫室"(ㄉㄧㄝˊ)一種會飛的害蟲。
  374. 「魑魅魍魎(螭魅蝄蜽)」-->ㄔ;ㄇㄟˋ;ㄨㄤˇ;ㄌㄧㄤˇ。魑魅和魍魎都是指山林中的精怪。
  375. 「蛻」變-->ㄊㄨㄟˋ。另一讀音為ㄕㄨㄟˋ。
  376. 」動-->ㄖㄨˊ:另一讀音為ㄖㄨㄢˇ。
  377. 「歃」血為盟-->ㄕㄚˋ。
  378. 「骰」子-->ㄕㄞˇ。
  379. 搭「訕」-->ㄕㄢˋ。
  380. 「妊」-->ㄖㄣˋ;ㄕㄣ。懷孕之意。
  381. 「吮」吸-->ㄕㄨㄣˇ。吮就是吸。
  382. 豐「饒」、芻「蕘」、妖「」-->ㄖㄠˊ。
  383. 稔-->ㄖㄣˇ。
  384. 冗(宂)」長-->ㄖㄨㄥˇ:大多有多而無用之意。
  385. 「孜 」孜矻「矻」-->ㄗ;ㄎㄨˋ。
  386. 「貲」財-->ㄗ。
  387. 玄「奘」-->ㄗㄤˋ。
  388. 嘉南大「圳」-->ㄐㄩㄣˋ:水溝之意。另一音為ㄗㄨㄣˋ。聽說中國北方是唸ㄔㄡˊ或ㄑㄩㄢˇ。
  389. 瑕「疵」-->ㄘ。
  390. 粗「糙」-->ㄘㄠ。
  391. 鞠躬盡「瘁」-->ㄘㄨㄟˋ。
  392. 「淬」鍊-->ㄘㄨㄟˋ。
  393. 「鍛」鍊-->ㄉㄨㄢˋ:錘擊、打鐵之意。
  394. 「鎩」羽而歸-->ㄕㄚ。
  395. 流水「淙淙」-->ㄘㄨㄥˊ。
  396. 傾「」-->ㄧㄚˋ:壓的意思,另一讀音為ㄍㄚˊ。
  397. 「軋」頭寸、「軋」片-->ㄍㄚˊ。
  398. 「揠」苗助長-->ㄧㄚˋ。
  399. 「謁」陵-->ㄧㄝˋ。
  400. 蓬戶甕「牖」、「黝」黑-->ㄧㄡˇ
  401. 良「莠」-->ㄧㄡˋ。另一讀音唸ㄧㄡˇ。
  402. 「妍」麗、「筵」席-->ㄧㄢˊ。
  403. 」滅-->ㄧㄣ。
    ♨兩點水的這個「凐」字典還没查到,不過注意輸入ㄧㄣˊ可以打出來。
  404. 「瘖」瘂(啞)-->ㄧㄣ。
  405. 廊「廡」-->ㄨˇ。
  406. 「煨」牛肉-->ㄨㄟ。
  407. 「惋」惜-->ㄨㄢˋ。
  408. 「搵」淚-->ㄨㄣˋ:拭去之意。
  409. 」亂-->ㄨㄣˋ。
  410. 昱、聿、彧-->ㄩˋ。
  411. 沉「痾(疴)-->ㄜ。
  412. 以「訛」傳訛-->ㄜˊ。
  413. 「皚皚」白雪-->ㄞˊ。
  414. 女「」-->ㄨㄚ。
  415. 「傴僂」提攜。-->ㄩˇ ㄌㄡˊ?
  416. 老「」-->ㄠˇ。
  417. 」口-->ㄠˇ。讀音很多,本讀音為ㄠˋ或ㄧㄠˋ,語音是ㄋㄧㄡˋ:意為不順從,如違拗,執拗。另一讀音為ㄠˇ或ㄩˋ:彎折之意。
  418. 餓「殍」盈野-->ㄆㄧㄠˇ。
  419. 「剌剌」不休-->ㄌㄚ。=喋喋不休,本讀音為ㄌㄚˋ:剌剌是狀聲詞。♨到底是哪個白癡說「刺刺(ㄘˋㄘˋ)不休」的。
  420. *「絮絮」不休 -->ㄒㄩˋ:指接連不斷地。
  421. 「呶呶」不休-->ㄋㄠˊ:喧閙之意。
  422. 神「」-->ㄑㄧˊ。(在祇下方有一橫的「祗」和「祇」是同一個字。兩個字在不同的朝代,都有人用。)
  423. 「祇」是-->ㄓˇ。(或唸ㄓ,一般唸ㄓˇ,通「只」意為只,正,恰。和神祇的祇是同樣的字。)
  424. 發「噱」-->ㄐㄩㄝˊ:大笑之意。
  425. 」頭-->ㄒㄩㄝˋ。
    ♨有没有搞錯?這個唸"屑"頭???
  426. 」肉-->ㄨㄢ:以器具旋式地挖空之意。
    ♨有没有搞錯?這個唸"彎"肉???
  427. 「刨」木頭。-->ㄆㄠˊ?
  428. 「汙」衊、「汙」染-->ㄨ汙和污是同一個字,污是異體字。
    ♨就像「證明」和「証明」一樣,證和証是同一個字。
  429. 公然「侮辱」-->ㄨˇ ㄖㄨˋ。
    ♨侮辱也有人寫污辱,聽說是可以,布魯克也不知道可不可以,待查。
  430. 「匕」首-->ㄅㄧˇ。
  431. 匪「夷」所思-->匪:通非。夷:通彝,法度,常規,引申為尋常的事物,或指一般人。意指:不是根據常理所能想像到的,或不是一般人所能想像到的。
  432. 汗牛充棟-->形容書籍極多,藏書非常多。就是說書很多啦,要搬出去會使牛馬都累得滿身大汗,放在屋裏,這些書堆起來會塞滿屋子。
  433. 馬革裹屍-->指不畏死,亡命沙場的氣概。
    ♨參《後漢書》。卷二十四。馬援傳:方今匈奴﹑烏桓尚擾北邊,欲自請擊之。男兒要當死於邊野,以馬革裹屍還葬耳,何能臥床上在兒女子手中邪?
  434. 「 寥」若晨星-->ㄌㄧㄠˊ:「 寥」就是少的意思。意指數量如晨星一般稀少。
  435. 「漫」山遍野-->不是滿山偏野。漫山遍野就是到處都有之意,指數量多。
  436. 四處「漫」延。<-->蔓。
  437. 陟罰臧否 -->ㄓˋ;ㄈㄚˊ;ㄗㄤ;ㄆㄧˇ:「陟」,指升遷引申為獎勵;「臧」,指善;「否」,指壞、惡。陟罰臧否,就是陟臧罰否的錯綜句,為賞善罰惡之意。
  438. 青黃不接-->青,指還沒成熟的綠色農作物。黃,指黃熟的穀物。青黃不接指作物還沒成熟,存糧又已吃完的過渡時期。比喻有所匱乏,一時難以接濟。
  439. 明日黃花-->明日,重陽節後。黃花,菊花。明日黃花指在重陽節欣賞菊花最能景與情會,若錯過時令就毫無興味。後比喻為過時的事物。
    ♨宋。蘇軾。《九日次韻王鞏詩》:相逢不必忙歸去,明日黃花蝶也愁。
  440. 青天霹靂-->也作晴天霹靂。晴朗的藍天突然打起響雷,指突然發生無從預防的突發事件。
  441. 平地風波-->平地起風波。比喻突然發生事故或變化。亦作「平地波瀾」。♨布魯克猜,大概是空曠的平地,突然颳起大風意。
  442. 信口雌黃-->雌黃,橙黃色礦物,成分是三硫化二砷,可作退色劑,古代用於塗改文字。指有如口中含著雌黃,能隨時改正不合意的語句。後用比喻不顧事實真相,隨口亂說或妄加批評。♨太厲害了,這個是誰啊?連雌黃是什麼都知道。參,清。張雲璈〈察吏行〉:「太守觀察本切近,豈肯信口生雌黃。」
  443. 信口開河-->也作「信口開合」。指不加思索的隨意亂說。
  444. 藍田種玉-->指女子受孕,珠胎暗結。♨典出《晉•干寶•搜神記•卷十一》楊伯雍種玉獲美婦之事
  445. 藍田生玉-->比喻名門出俊秀子弟。三國志˙卷六十四˙吳書˙諸葛恪傳˙裴松之˙注引江表傳:恪少有才名,發藻岐嶷,辯論應機,莫與為對。權見而奇之,謂瑾曰:藍田生玉,真不虛也。亦作「藍田出玉」。
  446. 黃梁一夢-->指黃梁尚未蒸熟,而大夢巳醒。比喻人生如夢。
    ♨典出:唐。沈既濟〈枕中記〉。沈既濟其人見《唐書》(新舊都有)。故事現見於《太平廣記》卷八十二卷,改題為〈呂翁〉。明湯顯祖又本〈枕中記〉以作《邯鄲記》,其事遂大顯於世。原文〈呂翁〉遂無名。一說〈枕中記〉的情節構思來源於《搜神記》中的楊林玉枕故事。
    註:〈枕中記〉中蒸的東西是「黍」,通篇並没有出現「梁」或「黃梁」等字眼。「黃『梁』一夢」是很普徧的寫法,但正確的寫法應是「黃『粱』一夢」。應是米字旁的粱,而不是木字旁的梁。蒸「粱」好像是比較有道理的,但教育部還是把「黃梁一夢」收入,列為“書證待考成語”而對應「黃梁一夢」的參考成語才是「黃粱一夢」,也就是說「黃粱一夢」才是教育部推荐的正確寫法。相同待考的還有「邯鄲一夢」,想來是因為湯顯祖是本〈枕中記〉作《邯鄲記》的緣故。(參:教育部的書證待考成語)
  447. 南柯一夢-->比喻人生如夢。
    ♨典出:唐。李公佐〈南柯太守傳〉。李公佐其人,二《唐書》皆無傳。這篇文章今見於《太平廣記》卷四七五,名為〈淳于棼〉。根據王夢鷗先生的考證,〈南柯太守傳〉:「蓋仿沈既濟〈枕中記〉。」
  448. 「元元」本本-->亦作「源源」本本,指事情的詳細始末。
    ♨漢。班固。西都賦:「元元本本,殫見洽聞」。
  449. 珠聯璧合-->用於祝賀男女結婚的婚嫁賀辭。
    ♨語出《漢書.卷二一.律曆志上》:「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比喻人才或美好的事物相匹配或同時薈集。
    ♨用於婚嫁題辭還有:三星燦戶、才子佳人、天作之合、天造地設、天緣巧合、天緣巧合、心心相印、永浴愛河、永結同心、白首同心、白頭偕老、同德同心、如鼓瑟琴、百年好合、百年偕老、百年琴瑟、君子好逑、良緣天定、佳偶天成、昌符鳳卜、花好月圓、花開並蒂、相敬如賓、相親相愛、美滿良緣、郎才女貌、海燕雙棲、神仙眷屬、唱隨偕老、唱隨偕樂、情投意合、祥開百世、笙磬同音〈1〉、連理交枝、魚水和諧、琴瑟友之〈2〉、琴瑟在御、琴瑟和鳴、愛河永浴、愛情永固、詩詠好逑〈3〉、鳳侶鸞儔、鳳凰于飛、鳳簫合奏、鳳翥龍翔(翥ㄓㄨˋ,高飛。)、樂賦唱隨、燕侶鶯儔、鴻案相莊、瓊花並蒂、鐘鼓樂之〈4>、鸞笙合奏、鸞鳳和鳴。
    (♨有沒有搞錯,這麼多。參教育部成語典。)

    〈註1〉《詩經.小雅.鼓鍾》:「鼓瑟鼓琴,笙磬同音。」比喻新人能相處和諧。
    〈註2〉《詩經.周南.關雎》:「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註3〉《詩經.周南.關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註4〉《詩經.周南.關雎》:「窈窕淑女,鐘鼓樂之。」形容新人的結合是眾所矚目祝福的。
  450. 沐雨「櫛」風-->亦作「風櫛雨沐」、「櫛風沐雨」指以雨洗頭﹑以風梳髮。比喻在外奔波,歷盡辛苦。
    ♨語出莊子˙天下:「禹親自操耜,而九維天之川,腓無胈,脛
    無毛,沐甚雨,櫛疾風。」




♨先"後記"於此,布魯克漸漸發覺,字倒是還好,總是可以分辨。不過...這個讀音???布魯克發覺若是每個讀音都要以字典記載的讀音來唸,那不得了啊...這個社會就整個變了啊...